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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免代修免考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3-03 10:33: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校本部学生本学期免修、免考及代修申请条件

(适用于校本部学生0703批次和0709批次)

一、课程免修

学生在入学前对于教学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我院对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即依据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内容一致的原则),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1.免修申请条件

1)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入学前已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或四六级考试改革后成绩在当年主管部门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取得以上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则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

(二)。

2)非计算机专业的考生,入学前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免修《计算机文化基础》。

3)报读我校日语专业的学生入学前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通过者可以免修专科段专业选修课4学分;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二级通过者可以免修专科段专业选修课8学分;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一级通过者可以免修本科段专业选修课12学分。

4)对入学前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学生可免修《中级财务会计》、《审计学》。 5)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就读所通过的课程,可按照本院拟学专业教学计划中设定的分值申请相同课程的免修。

6)取得全国统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原则上只可申请免修本院同等起点的相关教学计划中已包括的相同课程。

7)在我院专科毕业续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在原专科毕业时(含专科段高自考生)已取得的属于公共必修性质的政治课程,若包含在我院拟学专业专升本层次的教学计划内允许跨层次申请免修,但仅限于公共必修课中的政治课。除公共必修课中的政治课外,专科段已修课程不能申请本科段的课程免修。

8)在办理课程免修时,全国统考的高自考成绩在五年内有效(含五年);其它类别课程的成绩(电大函授网络试点院校取得的成绩除外)取得不得超过五年(含五年);各类英语、日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指学生进入我院时,该成绩取得还不超过五年)。

9)办理免修后累计认可的学分不能超过本院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的50%,超过总学分50%(含50%)的部分不免修,但可申请该课程的考试方式为考查(需完成平时作业等),总评成绩=考查成绩×40%+该门课程的原认证成绩×60%。

10)申请免修的选修课的学分数不能超过教学计划内规定的最低应修选修课学分总数, 超过部分不予免修。

11)入学后取得的资格证书对应的相关课程不免修,但可申请免考。 2. 免修相关规定

1)免修在每学期开课前半个月内统一向当地学习中心申请办理。 2)对于已选课程或已经开通的课程不予办理免修。

1 3)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申请免修的课程有原始成绩的按照原始成绩记载;原始成绩为非百分制形式记载的,折合成百分制作为本院课程认证成绩;原始成绩以非分值形式记载的(即“通过”或“合格”字样),本院课程认证成绩按照70分记载。

5)本院批准认证的免修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6)其它情况的免修解释权归属于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课程免考

学生在学习某门课程前或学习过程中,对于该科目已提前达到了学院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不参加这门课程的考试而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即为免考。

1.免考申请条件

1)对于符合办理免修条件的课程,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办理,可申请办理免考。 2)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专升本层次时,专科段已修课程属于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且考试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课程,可以申请办理免考。

3)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申请免考大学英语

(二)及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

4)成绩取得超过免修规定的5年有效期但符合网考办免考政策的英语、日语、俄语等级资格证书获得者可申请学院《大学英语二》课程的免考。

5)成绩取得超过免修规定的5年有效期但符合网考办免考政策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可申请学院《计算机文化基础(本)》课程的免考。

2.免考相关规定

1)办理免考前,必须要先交纳相应欲免考课程的学费,可不订购教材资料,对于已经领取的教材资料,其费用不予退还;

2)申请免考课程的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3)免考的申请时间为学期初或该门课程预约考试前一个月内,具体办理时间参见具体通知。

4)对于免考的课程,课程成绩按原始成绩记载;原始成绩为非百分制形式记载的,折合成百分制作为本院课程免考成绩;原始成绩以非分值形式记载的(即“通过”或“合格”字样),本院课程免考成绩按照70分记载;在申请学位时,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5)免考的课程仍需参加学习,完成网上作业并参与论坛发贴等,免考课程的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含作业和网上参与度)×40%+该门课程的原认证成绩×60%。

6)其它情况的免考解释权归属于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三、课程代修

学生由于学习条件等的限制,不能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的学习的情况下,或满足学院规定的其他代修条件,可以向学院申请通过学习其他课程来获取相应的学分。用来替代这门课程的其它课程称为“替代课程”。代修课程没有课程考试成绩,替代课程不在学员平台里做任何特殊标记。

2 1.代修申请条件

1)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岁),可申请《大学英语》代修;

2)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界定标准见教高[2004]5号文件附件),可申请《大学英语》代修;

3)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本院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其专科段学过的课程是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的且成绩在80分以下的,可以申请代修。

2.代修相关规定

“替代课程”必须为教学计划中的公共选修课,每学期学生可自己选择,直到所修课程学分达到代修课程所需学分为止。

1)代修课程不用交纳学费和购买教材,也无需学习及考试,但需按照改选的“替代课程”学分交纳学费并进行学习,其学分计入总学分中。

2)学生申请课程代修,须在每学期开学半个月内一次性办理。对于正常办理时间内未申请代修,学习期间申请办理代修,或者已经办理代修学习期间欲取消代修的,学院均不予受理。

3)其它情况的代修解释权归属于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0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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