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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三次教代会教代表建议及答复

发布时间:2020-03-03 02:16: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首届三次教代会教代表建议及答复汇编

编号:1 建议人: 第2代表团 朱志宏 黄键 陈益严

建议主要内容: 学校今年取消 “机械及自动化技术”高职专科招生,而“机械及自动化技术专业”是我国首批高职高专层次精品专业中唯一机械类专业,且该专业专科层次在我省招生、就业形势很好,并对促进我校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特色建设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建议学校继续该专业的招生。

承办单位:教务处回复:

该建议很好。但是从教育厅对我校发展的定位和我校自身发展定位,确定为办本科教学,专科计划逐年压缩。今年本来拟招收400名专科生,其中包括“机械及自动化技术”专业,但由于新区教学资源和学生宿舍均非常紧张,故校长办公会调整专科招生计划为160人,分两个专业招生。我校招生的专科专业从生源到就业都非常好,调整计划是学校的现实条件的制约和发展的战略考虑。校长办公会确定从明年起校内停止招收专科生。

编号2 建议人:第7代表团 余 明 林碧苍

建议主要内容:中央16号文件指出:“要建立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 根据学校《关于系(部)岗位津贴分配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工院人[2008]9号)规定:“辅导员岗位津贴标准及划拨规定—辅导员是教师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作特点具有特殊性,其岗位津贴参照对应的管理岗位标准,在标准级差间上浮30%划拨到相关系(部)”。我们认为力度偏小,“担任辅导员满4年考核优秀才享受副科待遇”这个条件比较苛刻,因为每年评优秀的名额有限,辅导员几年都难以保证评上一次优秀。建议(1)、在经济上加大岗位津贴倾斜力度;(2)、在业务上加强培训力度,提供与省内外院校交流学习的机会;(3)、在政治上给予关注,落实学校关于4年享受副科待遇、7年享受正科待遇等相关精神。

承办单位:人事处、组织部、学工处 人事处回复:

1、《关于系(部)岗位津贴分配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工院人[2008]9号)规定,“其岗位津贴参照对应的管理岗位标准,在标准级差间上浮30%划拔到相关系(部)。”此规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学校岗位考核与聘任领导小组同意,提交校党委批准,刚刚开始试行。此意见中辅导员与同类人员相比,其待遇已提高了。为体现政策的严肃性,至少应试行一段时期后才考虑是否再加大岗位津贴倾斜力度。

2、从现在42位专职辅导员任职年限看,任职满3年以上的只有8人,任职不满3年的有35人,绝大多数人都是近2年才参加工作的。待遇偏低与工作年限偏少有直接联系。

3、从2007年职工收入情况看(按统计的加权平均来计算),42位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年发放总额479079元,人均12804元;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包括超工作量代班津贴、新区补贴、培训课酬、考核奖、电话补贴、成教考务、教务考务、系部劳务、单项奖等等)年发放总额193041元,人均5159元;校内奖金转公积金年发放总额64521元,人均1724元;年总平均19688元。扣除奖金转公积金部分(不可比性),学校科级干部(含正科、副科)校内各项津贴年平均19316元,专职辅导员校内各项津贴年平均19016元,仅差300元,但高出副科的年平均水平。由于辅导员工作特殊,已在各类补贴中给予考虑,但从总量上不宜太高。

组织部回复: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闽工院委【2003】18号)文件精神,截止2007年5月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满四年干部有6人,校党委于2007年5月对这些辅导员进行了组织考核,提拔任用5名科级干部。

2、截止目前我校现有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任职满四年辅导员8人,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辅导员3人。以上人员都有报名参加此次8个科级岗位的竞聘,待综合考核和党委研究提拔科级干部人选.

3、拟于2008年10月对符合闽工院委【2003】18号文件精神的辅导员进行享受副科待遇的考核工作。

4、组织部将会同学生处、团委、各党总支商定享受科级干部待遇的优秀辅导员的标准

学工处回复:

1、分阶段对全体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从学校合并升本六年来,我们就有意识抓好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工作,每学年都有3个阶段,定期对辅导员进行培训,分别是期初新进辅导员的上岗培训,期中每学期一次的全体辅导员业务培训,期末暑假期间全体辅导员的工作培训,促进辅导员之间的交流学习,至今共举办了13期,成效明显。

2、分层次对辅导员进行培养,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2004年我们选派了8名辅导员参加福建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培训。2005年选派了2名辅导员参加福建省人事厅组织的“SYB大学生创业计划培训班”。2006年与2007年共选派了20名优秀毕业班辅导员参加福建省人事厅组织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班”。2007年8月我校向教育厅推荐优秀辅导员曾国凡作为福建省的两名代表之一参加了第九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骨干培训班”。2008年5月我校又选派了3名思政工作者参加了教育部主办的“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修班”。

3、分类别对辅导员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帮助他们确定发展方向。学工部作为职能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各科室有意识地、不定期对辅导员进行分类别的培训,确立了就业指导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学生事务和心理咨询工作等几个方面的专长培训方向,让辅导员依照自身的学科背景,结合学生成长中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专业化研究,逐渐成为这方面的专家,为全方位地向学生提供服务提供了素质保证。

编号:3 建议人: 第2代表团 张 真 俞芙芳

建议主要内容:目前房价高涨,青年教职工的生活压力增大,建议学校切实解决我校青年教职工的住房问题。(1)在大学城建造职工宿舍,(2)由学校出面争取经济适用房的名额,(3)清理学校空余住房作为引进人才的过渡房,不能一方面通过提高房租逼一些实在买不起房的老师(包括引进人才)搬出学校公房,而另一方面却让某些人将学校的出租公房作为谋利的手段。两年多来,租住浦东过渡房的房租已从第一年的100多元/月即将上涨为近800元。

承办单位:后勤处、人事处回复

1、根据闽政[1998]3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文件规定:“全省所有市县最迟不得超过1998年12月1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我校为解决引进人才及有住房困难的新进人员的住房,于2004年制定了闽工院后[2004]57号《福建工程学院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第五条规定:1998年12月1目前参加工作,尚未享受优惠条件购房、集资建房、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无房人员,可向学院申请临时过渡房。学院根据申请人的需要情况和学院房源情况,酌情考虑安排临时过渡房,并按D类标准收取房租;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一律停止实物分房(包括单元房、过渡房、午休房、集体宿舍等)。已租住公有住房的,从发文之日起给予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第一年按D类(1.86元/㎡)标准缴纳房租;第二年起按C类(6.25元/㎡)标准缴纳房租;超过三年的按B类(12.5元/㎡)标准缴纳房租。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可向学院申请临时过渡房,学院根据申请人需要情况和房源情况,酌情给予安置临时过渡房,并实行三年过渡期,临时过渡房房租按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租住公有住房标准执行。

2、四年多来,我们严格按照闽工院后[2004]57号《福建工程学院公有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计取房租,不存在从第一年的100多元/月上涨到800元的现象。

3、近期,我们将组织人员对过渡房进行清查,严禁租住人员私自将公房借给别人居住,或将公房出租作为谋利手段。

4、我们将积极与大城办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知公布相关限价商品房及购房信息,并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5、2008年5月,学校已向大城办申请认购20套户型为90㎡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租赁房,拟作为本校引进人才和今后补充教师住房使用。

6、学校拟计划将大学城校区的一幢学生宿舍作为新进人员过渡房进行周转。

编号:4 建议人:第7代表团 关光福、陈礼洪、林辉

建议主要内容:

1、目前,我校是四个校区共同运转,光每天早晚上下班的校车就有15辆之多,建议给教师发放交通补贴,适当减少校车次数。

2、目前的物价上涨幅度加快,由于教师们上班离家远,许多教师午餐只能在学校里解决。建议发放午餐补贴,每月不少于300元,

3、增加大学城新校区工作人员及教师的补贴。由于大学城新校区距离市区较远,去新校区上班的教师及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是非常辛苦的,借鉴其他高校的经验,建议:增加大学城新校区教师及工作人员的新区补贴,以每人不少于500元/月为宜。

承办单位:校办、后勤处回复:同提案3答复 编号:5 建议人:第3代表团 陈佳新

建议主要内容: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提案的内容和提案的答复只有教代表清楚,广大教职工并不是很清楚;同时无法了解历次教代会提案的内容及提案处理的程度,广大教职工看不到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提案的重视程度,以至教职工中存在提案提了也是白提的误解,建议在相关部门的网页中增加提案工作的内容。

承办单位:校工会回复 针对教代会代表提出的“建议在相关部门网页中增加提案工作的内容”,校工会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答复如下:

1、在相关部门的网页中增加提案工作的内容,能够提高提案办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增加教职工的知情权,调动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强化承办部门办理提案的责任感;同时,也能够促使教代表日常密切与教职工和职能部门的联系,提高教代表所提“提案”的质量。

2、此前,校工会也曾考虑将首届一次和首届二次教代会代表所提的“提案和建议”在工会的网页上公布,但考虑到我校教代会制度建立的时间较短,部分教代表的提案和建议、有关部门对提案处理的质量等均有待进一步提高,所以我们采用的处理方式为:将“提案和建议以及承办部门的答复汇编材料”发送到各部门工会,通过部门工会在本单位事务公开栏进行公布,让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提案和建议的办理状况。

3、接到本“建议”后,已将首届一次和首届二次教代会期间教代表所提的“提案和建议”以及承办部门的答复在学校的主页和工会的网页上公布(仅限于校内用户可以登陆浏览);首届三次会议的提案目前正在办理中,待办理完成后,也将在学校工会的网页上公布。

编号:6 建议人:第2代表团 邢闽芳 胡曼华 朱志宏

建议主要内容:注重青年教师培养,支持教师继续深造,加大资助力度,攻读博士的100%报销学费,硕士报销80%以上;此外,为保证教学质量,将工科专业的教学班人数调整为46人,行政班调整为23人,

承办单位:人事处回复

1、为适应我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学校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与此同时,相继制定出台了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闽工院人〔2004〕70号、闽工院人〔2007〕7号和闽工院人〔2008〕26号)

2、目前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所占的比例为56.58%,达到评估的要求;学校成立以来新补充的教师一般均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学校正处在搬迁和发展过程中,年均继续教育经费支出100多万元(随着今后报考和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及多种继续教育形式的开展,继续教育经费的支出将会不断提高)。

(1)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培养费的报销比例在闽工院人〔2007〕7号文件出台前为100%,文件出台后至今比例仍为70%;

(2)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培养费的报销比例在闽工院人〔2004〕70号文件出台前为100%,闽工院人〔2004〕70号文件出台后至闽工院人〔2007〕7号文件出台止为70%,闽工院人〔2007〕7号出台起至今比例为50%;

(3)其他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培养费的报销比例在闽工院人〔2004〕70号文件出台前为100%,闽工院人〔2004〕70号文件出台后至闽工院人〔2007〕7号文件出台止为50%,闽工院人〔2007〕7号出台起至今比例为30%。

3、学校亦制定了继续教育的待遇及奖励政策。对博士毕业返校工作后,给予科研启动费支持;对属国家计划内定向录取的研究生,毕业返校工作后,亦给予一次性奖励等。

4、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包括师德建设系列培训、业务培训、国内外访学、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骨干教师研修班进修、英语培训、岗前培训等方面的继续教育活动。

协办单位:教务处回复 该建议颇好,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大有裨益。为确保各教学环节 的教学质量,教务处同意调整教学班人数。鉴于我校已实行教学二 级管理,请各系在教学运行管理中妥为调整。

编号:7 建议人:第2代表团 兰如清 陈益严 邢闽芳

建议主要内容:

1、学校在新校区为教师提供午休床位;

2、根据学校搬迁的情况,对“午餐补贴”规定作合乎情理的调整;

3、学校交通实行货币制管理,校车安装刷卡收费机,与学校“一卡通”联网。教职工刷卡乘车,学校发放交通补贴。学校可根据教师上下班的客流量等情况调整班车运行路线。

承办单位: 校办、后勤处 回复 同提案3答复

编号:8 建议人:第 1 代表团 陈国旺 吴朝明 何仕 张 玉 唐瑞霖 建议主要内容:能源问题、环保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问题,目前,我校师生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意识还不够强,“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依然存在。必须广泛宣传,不断增强“节能减排”意识;完善制度,健全奖惩措施,杜绝校园中的浪费现象;

承办单位:宣传部、后勤处、学工部、团委回复

1、加强学习,提高“节能环保”意识。宣传部将按中央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结合教职工理论学习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 “节能环保”生态文明知识的学习,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大学生的“节能环保”意识,树立全员节能环保观念。树立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强烈意识,促进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

2、加强“节能环保”宣传,普及相关知识。通过校园网络平台、校广播台、校报的“节能环保”类相关栏目,开展主题宣传与图片展示,普及“节能环保”知识,营造人人学习“节能减排”、人人践行“节能减排”、树立环保观念的良好氛围。

3、加强管理,杜绝浪费。后勤处加强校内供水管路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尽最大努力避免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对供水布局不合理、管网老化渗漏严重的项目进行专项改造工作,对三校区开展专项查漏测漏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将路灯照明设置为自动时间控制开关,动态调整熄亮灯时间;对公共用水用电(水池、绿化、路灯、射灯等)设施等进行综合管理,合理供配用水用电,杜绝浪费现象;各教室安排专人负责开关照明灯具,杜绝照明用电浪费行为。

4、团委组织大学生开展“节能环保”青年志愿者行动。校、系团委分别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系列青年志愿者活动,如工管系在新校区的草坪树立“爱心提示牌”、设备系开展“绿色校园”节能活动、学生社团(环保协会)开展“科技环保创意大赛”、“环保图片展”等。

5、学工处通过组织大学生宿舍文化节活动,提升学生节能环保意识;积极参加“2007年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共有23支实践队伍直接着眼于节能减排、环保,在电力、煤炭、冶金等重点行业企业和一些农村区域开展实践活动;举行 “文明修身”主题教育、“节能减排”科普展、在校园开展节能减排大讨论等活动;建立了学生宿舍卫生评比制度,加大对学生节能环保的监管力度等。

6、建议把“节能环保”作为机关、系部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奖惩措施,加强督导与检查,使“节能环保”成为全校师生自觉的行为习惯。

编号:9 建议人:第3代表团 陈佳新 黄靖

建议主要内容:自从院机关搬迁到新校区后,到鳝溪校区的班车和区间车减少了,给教职工带来不便,不少教职工都自行解决交通问题;鳝溪校区跟新校区一样地处边远,加之与海峡学院共处同一校区,且同样受物价上涨影响,伙食费明显增加。建议鳝溪校区与新校区享受同样的交通和伙食补贴,改现在免费乘车为投币乘车。

承办单位:校办、人事处回复 同提案3答复 编号:10 建议人:第7代表团 唐春媛、刘丹

建议主要内容: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存之本。学院自升本以来,办学规模迅速扩张,相应带来师资队伍的迅速发展。许多专业教师都是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虽然专业能力经过考核,但毕竟教学经验需要积累,建立健全教师传、帮、带制度,在学院现阶段尤为重要。然而,目前无论是从教师定岗文件还是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文件上看,都未体现传、帮、带的相关要求,学校或系部目前也还没有建立传、帮、带制度文件。建议(1)学校聘请思想进步、工作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绩突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传帮带;(2)对指导青年教师成效显著、青年教师成长迅速的传帮带对子,学校于每年底对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进行表彰奖励。(3)学期结束后1周内,指导教师和接受指导的教师均应提供听课记录和相关材料。

承办单位:人事处回复

为建立一支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兼备的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学校已于2008年4月1日制定并出台了《福建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实施办法》(闽工院人〔2008〕31号),青年教师培养实行“三定”原则(即:定导师、定培养目标、定培养时间),从导师的配备及其职责、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求、组织和考核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上述文件在实际操作中若有问题,我们将实时地进行调整。

编号:11 建议人:第1代表团 吴朝明 陈国旺 许标美 许利淮 周继忠 建议主要内容:我校定位为教学型、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议在教师岗位聘任考核体系中,应加大教学的考核比重;充分利用实习、实训基地,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应用型教学,并在岗位聘任考核中,体现对应用型教学的激励。

承办单位:人事处 回复

1、教学与应用型教学是一对较难处理的关系。对教学的理解一般认为是课堂的教学,对应该型教学的理解要有更多的工程实践经验和能力,希望共同探索如何正确处理好这对关系。

2、“加大教学的考核比重”也是我们教师岗位聘任考核的本意,不清提案所指“教学”侧重是什么?我们理解是“更多的精力投入”,希望代表人及单位在这方面能与我们共同努力,提出一些可操作的举措。

3、学校最近相继出台一些政策作为对加强应用型教学的激励,但具体落实要靠各方面努力,希望你们能提出一些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建议。

代表建议即答复

教代会提案汇总及答复

对人大会议代表建议答复

首届教代会闭幕词

首届教代会闭幕词

中学教代会提案汇总及答复(整理)

第一届三次教代会闭幕词

二届三次教代会闭幕词

罗阳镇中心小学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汇总答复情况

人大建议答复

首届三次教代会教代表建议及答复
《首届三次教代会教代表建议及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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