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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书2010)05号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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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铁岭县公路管理段打井工程
签订日期:2010年5月6日
一、项目内容:
受铁岭县公路管理段(下称甲方)的委托,辽宁省地质矿产局综合勘察院(下称乙方),为解决该管理段的饮用水,在六处院内打取水井1眼,设计取水量在小时30吨左右(日产720吨),此项工程乙方取费按已报工程预算的费用,优惠取费、并保质保量完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共同权益,特签定此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二、技术要求和主要指标:
设计供水井1眼,井深150米,如果下部水量大,可适当加深。
1、单井设计井深150米,井深不得低于150米,每小时出水量30吨左右。
2、该井采用SPJ300型水文水井钻机施工。
3、开孔、孔径φ600豪米,进入岩石变径φ273豪米,达到深度150米,如需加深时可变径φ219豪米。
4、护壁管采用φ325豪米×6豪米螺旋钢管,滤水管采用气焊割条、包网。
5、封井采用白泥及黄土。
三、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
A、负责办理政府打井相关的手续及费用。
B、在六处院内为乙方提供管路及电缆线路图的位置。
C、打井提供电源、水源及费用,安排施工人员的住宿。
四、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
A、负责打井成井的各项工艺确保各项成井工艺。 B、井位设置,井深设计。 C、负责打井期间的各项安全。
D、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一个水文年的服务。 E、负责下泵调试。
五、合同实施办法及完成期限:
A、双方商定后一切按合同各项要求实施。 B、设备进入工地后,单井在30日内竣工。 C、签定合同后7天内设备进入现场。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A、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B、按设计要求为标准、用水泵计算。
七、经费及其支付方法:
1、该井经过双方商定打井费用每米700元。计150米×700元=105,000元,如小于150米,按实际深度为准计算。如大于150米同样按实际深度为准计算。(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5万元)。
2、中途需要下管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15, 000元。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撤离现场前,甲方将全部工程的尾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各种材料的全额发票,乙方收到款后交井投入使用。
4、如果甲方不能正常付款,乙方有权禁止甲方使用该井取水。
5、乙方在一个水文年里负责维修服务。
八、备注:
1、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三份,乙一份。
2、成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成井报告一份。
3、如果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在主诉方所在地诉讼
甲方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铁岭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铁岭县公路管理段六处院内 电
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2010年5月6日
乙方受托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局综合勘察院 地
址:沈阳市新城子区贵州路78号 电
话:024-89866579
手机:13324026675 传
真:024-89866579 开户银行:建行沈北新区支行 帐号:21001490008050000113 经办人(签字)
鉴证单位
(单位公章)
2010年 5 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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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