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二中局优秀班级评选条例
(讨论稿040409)
一、宗旨: 学生班级是学生最基本的组织。班级班风建设是优良学风校风
建设的基础,它对学生的 学习和成长产生重要影响。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估班级情况,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二、组织机构:德育处、各年级组
三、优秀文明班级的评选程序
1、校级优秀文明班集体由德育处根据学期班级考核结果确定。
2、对于局级优秀文明班集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评定:首先由德育处根据班级量化考核的结果确定各年级的2个候选班级并由德育处提供班级量化考核资料,其次由各年级组根据优秀文明班级评选标准最终确定优秀文明班集体,第三评选结果和评选标准予以公示。
四、优秀文明班级的评选标准
1、局级优秀班集体要在校级优秀班集体的基础上评选。
2、班级量化考核排名年级前两名(若前两名班级不是校优秀班集体,则按名次顺延确定候选班级)。
3、全班学生无重大违纪行为。
4、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良好,学习成绩上升人数要占全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年级名次)。
5、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计划完善,干部分工明确,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工作主动,较有特色,同学反映好。
6、班级同学集体观念强,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课,争取集体荣誉。
7、班级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组织各种能满足班级成员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各种活动小组。
8、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两操一课(体育课)锻炼,无旷课、旷操现象。
华油二中德育处
2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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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评优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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