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商店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1、销售食品应按品种分柜出售,各种食品应做到小包装出售,无包装或散装食品要有防潮、防蝇、防尘、防虫、防鼠等设备。
2、不销售各种过期、变质及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标志不全的食品。不用非食品包装袋(纸)包装出售食品。
3、销售流体食品应有专用容器并加盖,销售使用的量具应无毒、无害并定期清洗。
4、销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应有冷藏设施,散装饮料有专人销售,有专用杯及消毒设施。
5、销售食品应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当年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工作人员应着干净的工作服。保持店堂内外清洁。
6、入库食品应分类堆放,有明显标志。食品仓库内应有垫货架,食品堆放离地面应达20cm以上,码垛距墙不小于30cm。
《镇中心小学商店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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