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 深圳市XXXXXXXX能源有限公司
姓名
住所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南江工业区B栋4楼
性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张盛良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人
:张娜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 同 期 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 作 内 容 和 工 作 地 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南江工业区B栋4楼
。
三、工 作 时 间 和 休 息 休 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公司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 6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劳 动 合 同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劳 动 局 编 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 动 报 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1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乙方工资按本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底薪2260元/月,平时加班费13元。
2、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
(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25—31 日之间。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
五、社 会 保 险 和 福 利 待 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 动 保 护、劳 动 条 件 和 职 业 危 害 防 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 章 制 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 同 的 变 更、解 除、终 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 济 补 偿 金、医 疗 补 助 费 的 发 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否则甲方可扣发乙方全部工资的50%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十、合 同 解 除 和 终 止 手 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
一、争 议 处 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十
二、双 方 认 为 需 要 约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乙方签名)
已熟知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若有违反则按制度执行。
十
三、其 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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