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部部门考核制度
1、所有成员应按时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强
行退出文艺部。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部长请假;
2、所有成员有权对部门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建议一旦被采纳,给
予一定的奖励,成员之间应该互相监督;
3、成员严格按照部门布置,各司其职,副部长将各项工作成绩仔细
登记在案,作为评优标准,并在学期末形成书面材料报学院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
4、部开会未到者或迟到,早退者一律算是缺会一次,在期末评比中
扣去5分,情节严重者强行退出文艺部;
5、文艺部干部,干事在系上开展活动,凡是规定到的,而没有到的,
期末评比中扣去5分,情节严重者强行退出文艺部;
6、在院上活动中表现积极,踊跃的,在期末评比中加2分;
7、院上下达的任务,认真,积极完成的在期末评比中加5分;
8、文艺部考核每人每学期初始100分,每学期优秀干事评比按最后
考核分评定;
9、以上条例文艺部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由文艺部部长解释;
机电学院学生会文艺部10月15日
《文艺部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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