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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委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13:02: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东丽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

——2011-2015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方案

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民营经济的重要举措,是培养财政来源、增加居民收入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对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区和实现“三四五六”发展计划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的战略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总体状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持续从事科技活动,提供科技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十一五”期间,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创新型城区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1、数量规模增长迅速。全区有科技型中小企业520家,占全区中小企业的12.4%,是“十五”末的5倍,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3家,3-10亿元的企业14家,1-3亿元的企业31家, 500万元-1亿元的企业270家,500万元以下的企业202家。

2、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总额为491.46亿元。200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62.71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183.54亿元,占销售收入的50.6%;上缴税收35.6亿元,占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总额的51.95%;从业人员49676人,其中大专以上从业人员13033人。

3、对区域科技进步的贡献突出。截止2010年6月,全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有效专利995件,其中发明专利103件,分别占到全区有效专利和发明专利的95%、98%。2009年,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7.63亿元,占销售收入的4.86%;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12875人,占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25.92%。

4、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航空航天、半导体照明、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技术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达到211家,占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40.58%,是“十五”末的6倍,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5、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期间,科技投入持续加大,国家、市、区三级科技投入累计11798万元。全区共受理科技项目申报1100项,立项560项,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让200项。已形成由1个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国家级产业化基地、67个产学研联合体组成的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体系,科技创新活力持续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体规模偏小,结构不够合理。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区位特点相似的先进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的创业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和1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数量较少。二是领办

和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缺乏。作为创新创业核心力量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三是公共服务能力不强,深度孵育服务能力亟待提高。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载体和中介机构数量偏少,服务能力较弱。科技创业辅导服务、投融资服务等深度孵育服务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融入滨海,集聚优势,构筑高地,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53683”城市架构和产业布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线,以构筑高端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高地为目标,以显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引进和整合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园区聚集,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是:

——科技型中小企业总体规模发展到2000家,占全区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500亿元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达11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3亿元的企业达到30家,10亿元以上达到8家,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5家。

——生产力促进中心达1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达50家,其中50%以上达到市级以上标准。各园区聚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到总量的80%以上。——形成航空航天、半导体照明、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技术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企业数量占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6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初创期企业规模。采取营造创业氛围,激励各类人才创业,完善创业环境等措施,孵育新企业和转型提升现有中小企业并举,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迅速扩大。

1、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加大创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构建创业者交流和服务平台,开办创业者论坛,开展优秀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者评选活动,形成科技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吸引创业者在东丽实现创业梦想。

2、加快现有中小企业转型。帮助企业引入创新要素,支持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支持创建“产学研联合体”,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技改投入,对现有中小企业进行嫁接改造转型,增加科技含量。

3、鼓励各类人才创办企业。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支持和帮助区内外人才在我区领办、创办企业,发展事业。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的干部、职工以停薪留职、辞职等形式,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建设留学人员科技创业园,吸引留学人员来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4、通过科技合作创办企业。积极主动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大专院校、高

新技术企业开展各种合作,设立创业苗圃,选好项目,找准切入点,创办研发转化企业。

5、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通过“天使资金”等方式,以无偿资助为主,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增长源泉。鼓励孵化器建立种子基金,组建“科技型初创企业创业联盟”,支持各园区、孵化器建立创业辅导服务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6、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加强孵化器发展规划,加大孵化器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环境,建设包括特色产业孵化器、留学人员科技创业园、清华科技园东丽分园、天安科技园以及创业导师队伍在内的孵化体系。完善孵化器基本综合服务功能和深度专业孵化职能。成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促进协会,形成合作孵化体制与机制,增强孵化器协同孵化能力。

(二)促进成长期企业加快成长。通过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发挥园区载体功能、完善技术服务平台等措施,推动一批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7、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要求和程序,选择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成长性的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竞争力。

8、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开展航空航天、半导体照明、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技术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预见研究,并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为制定产业政策、遴选研发项目提供决策依据。开展行业发展动态监测,建立行业企业、产品、项目数据库。鼓励相关企业参与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9、加强对企业的融资支持。通过科技项目“打包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利用“金桥之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贷款担保等投融资平台,为快速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融资服务。鼓励风险投资、产业基金和银行贷款跟进支持。鼓励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10、推动科技合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和发布平台,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探索建立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帮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培养创新型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快建立对外科技合作平台和对外科技关系网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三)推动壮大期企业做大做强。以做大做强科技“小巨人”企业为目标,遴选一批成长期和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培育成上规模、上档次、高增长、高效益的科技型骨干企业。

11、大项目培育大企业。积极争取市周转资金支持,加强配套支持,吸引银行低息贷款投入,大力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成长壮大期的企业,进行重大技术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树立知名品牌,扩大市场规模,成为行业领军企业。

12、开展个性化培育。组织开展企业成长诊断,编制重点企业成长路线图,通过评审、筛选,争取市级资金对其更大支持。研究开发由组合政策、投融资和管理咨询服务等组成的科技“小巨人”培育工具箱,制定针对性强的个性化培育方案。认定一批保荐辅导机构和保荐人,构建科技“小巨人”企业保荐辅导体系。

13、实施知识产权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机构和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加强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参加国家和天津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评选和认定。帮助壮大期科技型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14、帮助企业提升融资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投融资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积极引进国际资本设立分支机构。通过知识产权抵质押、科技担保等方式,帮助企业融资。积极探索建立担保风险补助制度。通过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鼓励和推动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融资。

(四)打造创新创业型园区。围绕构建高端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高地,明确园区产业集群式发展导向,培育形成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家以上。

15、加强园区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园区构建特色产业孵化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科技型企业成长基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主题园区,形成孵化器和加速器一体化对接体系。

16、提高园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各园区构建科技创新体系,扶持园区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平台,支持企业以多种形式在园区建立研发中心,推进建立一批具有国家级和市级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

17、提升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能力。鼓励园区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提升园区对集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载体功能,吸引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五)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引进并举,载体建设和环境营造并举,形成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工作机制。

18、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采取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技术创新扶持资金、人才奖励以及提供免租金周转住房、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等措施,引进拥有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技术、产品的科技人才或团队,重点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或行业领军人才。

19、加强人才培训和交流。完善科技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机制,努力建立一批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公共实训基地,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加强技能培训。开展创业培训、企业成长培训、企业上市培训以及科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在职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机构举办各种形式及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推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督查室、发改委、国资委、科委(知识产权局)、工业经委(中小企业局)、商务委、农经委、金融办、合作交流办、财政局、人保局、统计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东方财信集团及各街乡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委,由区科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人和财政局主管领导任副主任。建立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负责组织,会议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和街乡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

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街乡和经济功能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机构,制定落实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加强对本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二五”期间,区财政筹集资金1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设立“天使资金”,以无偿资助为主,帮助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生存能力,实现快速成长;建立东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入等形式,支持成长期、壮大期企业做大做强;打造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改善各类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创新创业微观环境。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引导社会资本、企业自筹资金加大投入。实施政策“聚焦”,各有关部门抓好已有扶持政策的落实,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资金支持。制定出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力度。

(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充分利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在技术开发、科技政策、投融资、市场开拓、企业诊断等方面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发挥网上认定、科技资源整合、统计跟踪监测等功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支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提供创新政策、成果转化、创新方法等服务。开展专利申请及保护、市场竞争力分析等服务。

(四)建立高效协调工作机制

各街乡和经济功能区要把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主动靠前,提供优质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各街乡和经济功能区工作进展情况的指导、督促、检查、服务,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建立严格的工作考核制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和区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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