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背书通知
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在收取客户承兑汇票时必须审核客户是否在被背书人处加盖客户银行预留的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和人名章),没有客户背书签章的承兑汇票财务不予受理。 请接收承兑票据时认真审核,避免不必要的折返。 (要求:上家必须背书)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同意财务意见,同时要求大家仔细审核汇票的印鉴:1.财务章和人名章相切时(章挨得太近,约小于1-2mm)、章不清晰时,银行不予受理,需更换承兑或另出具证明。
2.当背书一家的顶部标明支付下家时(长条章、或手写单位名称),下家必须背书,否则汇票是废票,无法兑付。
2012年7月25日
票样1:
上家标明(写出厂家):重庆市XX公司,下一家必须盖章背书;否则废票或找中间不知多少家开证明,很难完成!! 票样2:
不能出现空缺,盖到下一家去。
票样3:
由于第一次签章时不小心造成财务章模糊,为纠正这一背书瑕疵,签章人重新加盖了单位的财务章。因为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签章栏面积有限,所以造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印鉴章压线,名章压过骑缝处,盖到了第二手背书人框框里面。一般需要另外开具证明(愿意承担后果)。否则银行也会拒收。
票样4:
当背书满后,贴的“粘单”有固定格式,不能贴白纸,千万注意。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通知(财务要求)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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