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证处地址《交通指南》
成都公证处成立以来,先后多次被省、市政府指定为府南河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城区旧城改造、世界银行贷款、大型开发项目贷款、都江堰灾后重建等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多次被国务院、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等单位授予“先进集体”、“文明公证处”、“十佳公证处”等荣誉称号。
1、羊市街向东前行200米即可到达成都公证处;
2、可乘
54、
57、6
4、4路公交车到羊市街站下,向南行走100米转右进入羊市街前行200米即可到达我处;
3、若从八宝街方向进来,请沿东城根下街前行200米左转至羊市街并前行200米即可到达本处
4、若乘坐地铁,请在成都地铁1号线螺马市站下车,并沿羊市街南侧步行200米即可到达本处
作为巴蜀大地成立最早、历史最悠久的公证处,从这里先后走出了省内主要公证处负责人5人,为其他公证处输送了公证员20余人,被业内称为四川公证界的“黄埔军校”。目前,我处有工作人员120人,党员26人,公证员32人(高级公证员3人、中级公证员16人、初级公证员13人),从业公证员全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
涉外类公证:
1、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股票、车辆等)继承、赠与公证;
2、遗嘱、委托书、声明书公证、收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3、遗赠扶养、婚前财产、夫妻财产约定、离婚、赔偿等协议公证;
4、生存、死亡、经历等公证。
经济合同类公证:
1、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股票、车辆等)继承、赠与公证;
2、遗嘱、委托书、声明书公证、收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3、遗赠扶养、婚前财产、夫妻财产约定、离婚、赔偿等协议公证;
4、生存、死亡、经历等公证。
国内民事类公证:
1、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股票、车辆等)继承、赠与公证;
2、遗嘱、委托书、声明书公证、收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3、遗赠扶养、婚前财产、夫妻财产约定、离婚、赔偿等协议公证;
4、生存、死亡、经历等公证。
成都公证处,便民电话:028-8611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