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青少年羽毛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3年8月16-19日
地点:黄山市
二、竞赛组别
(一)青少年组
(二)少儿甲组
(三)少儿乙组
三、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少儿甲组、少儿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四、参加单位
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中国羽协(淮北)后备人才培训基地、安徽省羽毛球后备人才基地(蚌埠、淮南、合肥海顿学校)。经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和省羽毛球协会同意的其它参赛单位。
五、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各组别教练各1名,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4-6名。
(二)青少年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少儿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
31日出生者。
(四)少儿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及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并持有安徽省体育局统一制作的运动员注册证。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遵守纪律,且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七)凡弄虚作假,虚报年龄,一经查出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并扣除赛风赛纪保证金,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竞赛办法
(一)团体、单项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淘汰附加赛制。
(二)团体比赛采用三场二两胜制、每场三局二胜制、出场顺序为单打、双打、单打。
(三)团体比赛运动员不得兼项,单项比赛每人最多可报两项。
(四)单项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五)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准备二套不同颜色的服装。少儿甲组和少儿乙组必须在比赛服后面印上单位和姓名。
(七)报名后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不按报名时间报到者,按无故弃权处理,将取消该队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同时将酌情扣除保证金。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赛和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
(二)参赛运动队(员)不足八队(人)的,减一录取名次。
(三)获团体名次颁发奖牌、证书和奖品,获单项名次颁发证书
和奖品。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将比赛报名表一式两份,以A4纸打印并加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和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公章于赛前30天邮寄或传真至安徽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体育部(邮编:230001地址:合肥市芜湖路97号.电话/传真:0551-2886955),同时报名表电子版需发送至安徽省羽毛球协会竞赛部tjwhk@us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手写、涂改和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律不予受理。
3.在抽签编排前,报名表如需更改须以书面形式向球类中心青少年体育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抽签编排后不再接受报名表的更改要求。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交验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方可参赛。
2.各队报到时需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纪行为发生将如数退还。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安徽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本项赛事不能审批等级运动员。
十一、承办单位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8份和比赛总结2份上报给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体育部。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安徽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