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祥旺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任职证明书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
一、选举刘娟任金祥旺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选举靳国栋任金祥旺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被选人员均非国家公务员,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愿为其真实性承担责任。
全体自然人股东签名:
《任职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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