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为切实做好消防、防护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防护器材装备在应急情况下的正常使用,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消防、防护器材管理规定如下:
一、全厂消防设施由安环部统一检查监督,各部门所属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由所在部门义务消防队负责督促维护。各车间部门配备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必须严格管理,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
二、动用消防器材后必须及时归放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三、消防器材为应急处理的必须用品,爱护、保养消防设施是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安环部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四、各车间部门所属人员要熟练掌握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器材完整好用;
五、发现消防器材非消防所用,无故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浪费者,将给予处罚。
安 环 部
2013年3月29日
《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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