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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16 08:34:4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仓库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商品和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公司制度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商品和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商品和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商品和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商品和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采购购入商品和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商品和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商品和物资的出库

第四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商品和物资的保管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商品和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六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商品和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七条保管人员对库存商品和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商品和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九条根据各种商品和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商品和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商品和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商品和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商品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三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商品和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11年 3月 1 日起执行。

推荐第2篇:企业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

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四、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程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程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档案室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本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程、制度,外单位索取规程、制度时,由行政部档案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本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公司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本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本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

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3、每个生产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

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六、检查与考核

1、对违反现场规程、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2、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3、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本公司所列管理事项应分解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内,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奖惩,实行逐级考核。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行政部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七、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行政部。

推荐第3篇:机械厂仓库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机械厂仓库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作者:佚名来源:转载发布时间:2006-11-20 15: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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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

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地址

仓库管理制度

作者:日期:2005-07-1

5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

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必须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电机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必须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报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情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推荐第4篇: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馆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馆长(治保主任)负直接责任。

图书馆实行“馆长—部(室)主任—各岗位”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图书馆对动用明火操作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按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认真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为保障馆区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开馆、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五、图书馆必须严格日、月、季度防火检查制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存档备查。

七、馆内工作人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操作,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携带进入馆区内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禁烟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因堆放杂物而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八、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将整改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九、图书馆应结合本馆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馆、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范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组织、引导在场读者疏散、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十、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防火、防盗监控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各重点岗位工种人员;

5、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十、值班人员在每天闭馆后,要认真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十一、馆内举行大型会议、活动,须报馆长同意,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管理和指挥。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推荐第5篇:机械厂仓库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机械厂仓库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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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及仓库物资的安全完整,确保物资的(台)账、(登记)卡、(实)物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应范围

本公司所有仓库,包括供应部材料仓库、五金仓库、辅助材料及工装模具仓库;生产部外协件仓库、半成品仓库、销售部成品仓库。

二、要求

在保证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三、具体操作方法:

1、仓管员根据经批准的《请购单》及供应部门填开的《入库单》验收入库,为保证产品质量,在材料验收入库前,必须通过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验收。

2、材料物资经检验部门验收后,仓管员根据《入库单》认真审核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资料,清点数量并在“实收数”栏目上标明实收数。《入库单》应收数与实收数相符的,仅有仓管员签字即可,若应收数与实收数不相符的,除仓管员签字外,必须有供应部门经办人、供应商代表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单》一式四联,分别由仓库、供应部门、供应商和财务部留存。仓管员应及时登记材料物资的卡片和同时登记材料物资台账,并把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核后的《入库单》交给供应商。对于物料混装分辩不清、标识不清,仓库不予以办理入库手续。

一.车间制度管理

1所有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另作安排。在未完成当天任务时,未经同意不得下班)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

5、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有条不紊的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车间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保证产品不受到任何污染。

6、操作人员每日上班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7、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及公共垃圾将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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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所有车间人员不得旷工,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串岗,离岗等行为,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11、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服从车间班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车间人员在当月违反制度三次以上者,车间各级主管也应接受相应处罚,

二、车间人员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推荐第6篇:(规章制度)空调用电使用管理规定

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贯彻执行“开源节流,降本增效”要求,加强公司用电管理,保证经营、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现就公司空调及用电的使用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使用条件: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各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室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空调机照常使用开机;下班后,一律将空调关闭,晚上非工作加班不能开机。

二、温度设置:使用空调,应注意节约。公司空调原则上按室内温度适时开启:夏季在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在0℃以下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6℃。下班前半小时将空调关闭。

三、各部门使用空调期间,要将办公室的门窗关闭,以确保空调机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四、使用人员离开房间时,应及时关闭空调。(会议室应做到“人离机停”)

五、空调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原则,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有异常须速报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六、空调使用由综合办协同财务部对使用部门进行跟踪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部门,发现一次罚款部门负责人20元。若发生空调隔夜不关的情况,公司将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罚款。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上述空调及用电使用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按需用电的原则,做到下班后及时关掉电水壶和电脑等用电设备的电源。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推荐第7篇: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材料)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2008-12-29 15:06:23 阅读33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依据《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第八款之规定,物理、化学实验室为我校防火重点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均应依据本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和各种火险隐患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学院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安全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确定和落实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建立本单位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实验室防火实施细则,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验安全守则,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应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气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使用、位置等,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或指导老师不能随便离开实验室。

五、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放置,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挪用和损坏,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安全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化学实验室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实验室应有两个安全出口。

六、使用钢瓶、烘箱、压力容器等火险隐患较大的设备、以及使用化学危险品(钴源等),应落实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七、节假日期间使用实验室,应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一般实验室应切实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①新建、改建实验室,其建筑物应为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房间外墙、间壁、隔断、顶棚和装饰,通风、空调系统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非燃或阻燃材料。门应向外开启。

②维修设备必须先关闭设备电源,再进行作业;维修时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等用电设备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存放到固定位置。

③不能随意乱接乱拉电源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易燃品清洗带电设备。

④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⑤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

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及时进行修理。电、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⑥实验室使用的电烤箱、电加热器、电炉等应明确固定位置,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

九、化学实验室的应用和操作要符合一般实验室的基本防火安全要求,还应建立健全蒸馏、回流、萃取、电解等各种化学实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保管使用制度,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

①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随用随领,不应在实验现场存放;零星少量备用的化学危险物品由专人负责,并存放在金属柜中。

②有易燃易爆、蒸气和可燃气体散逸的实验室,其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③清洗时所用辅料,如汽油、酒精、苯、丙酮、乙醚等低燃点易燃液体,必须远离明火,保持良好的通风,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

④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电冰箱内禁止存放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和低燃点的易燃液体。

⑤任何化学物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或有疑问,应检查验证或询问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⑥在实验台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化学物品,尤其是不应放置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的容器。

⑦日光能照射到的房间要备有窗帘;室内日光可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⑧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使用的可燃性气瓶,一般应放置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处,要与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十、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推荐第8篇: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 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 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实行。

第二十三条 以____发展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管理规范,由本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第二十四条 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订则按照修订与废止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章 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修改、废止建议表》(见附件三)交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拟)定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规章制度,其修订和废止报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一) 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二) 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三) 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四) 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五) 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 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 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认定。

第三十三条 每年一季度,由综合管理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第三十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____发展制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子公司认为制度条款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应于制度颁布日两周之内向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说明,并将解决方案上报备案。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董事会审批的由董事会秘书协调审批。

第三十五条 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四。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9篇:教职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教职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瓦岗镇初级中学 二〇一五年一月

瓦岗中学教职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工;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工,包括管理人;第3条教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工合法;第二章教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教职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第6条招用教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

学校教职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教职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教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工。

第7条教职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工,不收取教职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

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教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工,向教职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教职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25条 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推荐第10篇: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

1、总经理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行政人事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

(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

(3)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修订 第四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辽沈公司发文管理规定》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实施。

第五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行政人事部会同各相关部门于每年第

二、第四季度下旬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馈

各部门在月季汇报中反馈,行政人事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第八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

1、年度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学习

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行政人事部检查。 第十条 工作流程的培训

1、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2、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处分,在按该部门相关制度进行扣罚之后,再处以10——100元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主要责任。被处罚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与公司年终个人及部门评优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会议。

第11篇: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增强全体职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劳动法》,特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纪律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劳动作息制度

第一条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条全体员工应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岗位的清洁卫生,当日清洁值班人员按清洁值日规定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通知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无故不到岗或中途脱岗。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时应向负责安排加班的总经理说明理由,不得故意推诿。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作息时间拟定为:每周为六个工作日,休假一天。星期六没工作可在家休息。每个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权利,节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资,原则上每个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如遇季节变化,根据季节调整作息时间。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五条本公司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核执行,考勤记载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因顾及私情和讲求面子而故意遗漏、隐瞒。

第六条 本公司严禁无故缺勤,擅离职守。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为难办公室记录人员。

第八条办公室在每月终了须得将考勤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以备核发工资时作为应扣依据。

第三章请销假制度

第九条 员工上班,因公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并在办公室去向登记本上认真填写外出日期、时间、事由等。

第十条 员工如因私事须请假,应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和天数,由分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备案。请假须待批准后才能离岗,严禁先离岗后请假和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原因除外)。员工因病请假,回公司后应出示医院证明和购药票据。所有请假假期届满,须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 法定假期及婚、丧、产假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手续仍按上条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员工产假、婚假、探亲假等假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组织纪律及处罚规定

第十三条 每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绝对服从上级领导,注意同级关系的相互配合,各尽其责,恪尽职守,高度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安排,自我约束,如上班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者,初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屡教不知悔改者,坚决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员工上班严禁睡觉、嘻闹、无端争吵、上网游戏或私聊,随意串岗、电话聊天等

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违记者每次扣款50元。上班严禁迟到、早退,凡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者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发当事人三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元 。

第十五条 员工因事请假,报总经理批准,如确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应将详细理由告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续假;若请假人不履行上述手续擅自延长休假时间,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六条 每位员工除作好公司的本职工作外,还应该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司企业形象。所有员工接待客户要做到来有问声,走有送声,严禁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更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对情节严重,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不论何种理由对当事人一律予以开除。

第十七条 员工如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向分管的领导反映,也可以单独交换意见或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沟通,严禁越级汇报或当面顶撞,甚至出言不逊等行为,违者一律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 严格遵守“三公一诚”的原则,严守岗位职责,对拍卖标的的保留价要严格保密,不得与竞买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不得相互打听与本职份内无关的其他内部情况,保守商业秘密,违规者一律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 公司负责安全的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对公司办公场所要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消除事故隐患。在公司举行拍卖会的现场,应尽职尽责维护好拍卖会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二、工资制度

为了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保障公司员工基本收入不低于无锡市的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要求,公司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效益情况,对员工进行效益奖励。

第一条 员工的基本收入

公司根据员工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固定发放员工的月工资,其月工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工资:不低于xxx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2、工龄工资: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时间达一年以上者,每年受享月平均50至100元工龄工资。

3、岗位津贴:公司根据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以及员工的自身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确定放发标准。

4、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按照有关规定所明确的标准实施。

第二条 推行绩效工资

为了激励员工,使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公司的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增效、发展而努力工作。公司视经营情况,按月或按季对公司经营做出贡献的员工发放绩效工资,充分体现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第三条 实行年度奖励制度

公司视经营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员工实行年度奖励,其年度奖励标准由公司对员工按有突出贡献和一般贡献进行差额奖励。

第四条 工资发放日和发放方式

公司按每月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次月十五号为发薪日。工资发放一律采用现金封闭式。员工的个人收入按照无锡市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和标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五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公司除按月发放员工养老保险外,按全市统一规定为服务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缴纳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2.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已婚女工的享有孕期、产假、哺乳期及计划生育等假期和工资待遇。

3.公司将员工按规定所享有的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视为有薪假期。

4.公司在员工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基本工资,路费按规定报销。

5.为了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公司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其学习费用由公司负担。但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达三年以上,否则,其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6.公司将视员工的工作职能、性质,对员工给予适当的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补贴。

第六条 其他

员工通过试用期,正式转正后,享受本制度所确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财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在职员工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思想,不准随意损坏公物,更不得化公为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条公司所有财产应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负责实物管理,财务部负责帐务管理,要求做到帐实、帐表、帐薄六相符。

第三条建立购物、领用登记制度,各部门需要添置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必须先填报认购单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公司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可采用先调剂使用,如无法调剂确需购买的,由办公室签置意见,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实物购回后要先登记后使用。

第四条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办公使用的所有财产和低值易耗品建立登记薄,由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使用。公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如保管不善造成人为损失和遗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任何人都不得将公物和自己保管使用的财物带走,办公室要负责清理收回。

第六条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检查,每年年终结合会计决算,对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如发现无故丢失或故意损坏者,除照原价赔偿外,还将上报公司领导给予处分。

第七条财务管理人员如因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四、财务管理

公司财务审批原则上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每项支出均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做出意见,分管领导和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一)财务管理规定:

为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财务管理,现对本公司财务管理作以下具体规定:

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使用

1、有关银行往来业务,必须在公司开户银行的帐户内进行,开户银行的帐户预留印签须为: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出纳员私章。

2、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实行钱、帐分管,为保证资金安全,对预留银行印签,必须由二人分管,法人代表的私章由公司主任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保管。

3、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银行存款日记帐,使用订本式帐簿,对开出的支票逐笔登记,禁止开空头支票,凡不需使用现金的业务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往来业务一律使用银行汇票,不得使用现金,以免业务人员接触资金造成往来帐目混乱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出差借支,必须填写借支单,经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结帐时,须做到专款专报,不允许混乱冲帐。财务部门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6、建立现金日记帐,一律使用订本式帐簿,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日清月结,公司将不定期检查现金库存。

7、出纳要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发票、收据等有价证券,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现金被盗和票据遗失由出纳员赔偿。

(二)现金借支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避免乱借支、乱审批,给公司资金造成损失,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急需使用现金时,由经办人填写现金借支单,报主管领导审查同意,经财务部门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出纳才能付款,否则拒付。

(三)发票管理规定

本规定主要指发票(包括自制或购买的《拍卖保证金收据》)的管理与使用,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发票使用规定执行,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特制定以下条款:

1、发票的领取:

由公司指定专人到国、地税局领取的发票(包括自制或购买的《拍卖保证金收据》),一律要求登记发票号码、份数存档备查。

2、发票的保管:

公司所有使用的发票或收据指定由会计保管,根据有领导签字的《发票使用审批表》取用。

3、发票的使用:

当需要开具发票时,由会计报主管领导审批,再凭《发票使用审批表》到会计处领取发票由专人开具后交领导复核。

每月末由会计制表,将当月的发票使用情况汇报公司领导。

4、相应的责任: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和保管发票,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代开、虚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刑事及经济处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要求。发票如有被盗、丢失的,则处罚主要责任人伍仟元,主管理领导叁仟元。

(四)、差旅费用及业务招待费用报销规定:

职工因公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填定“差旅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凭差旅单和借条到财务借支,差毕回公司后三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帐,报销标准依照:“差旅补贴报销标准”。公司因业务需应酬招待的,根据招待事由报请领导同意后按公司内订的招待标准宴请。公司除总经理外,其他任何未经允许不得签单,违者单费自负。

第12篇:管理规章制度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十八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二十一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的编制及执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节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算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三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四条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产假期满后至婴儿1周岁,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时。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六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发100%的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十八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九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三十四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五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

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三十七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五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九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四十一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四十二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四十三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第四十四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十五条劳动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四十六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

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七条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2个月的奖金。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四十八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九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五十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13篇:管理规章制度

金尊汇工地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工地财务管理制度,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发及保管制度,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购买

1、购买主要材料时,首先由现场责人填写购买原材料申请单,

由工程总监审核后,报项目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主管安排资金,出纳随同采购员前往采购,原材料可一次性购买或减少购买次数,以减少购买材料发生的费用。2

在购料时务必索取票据,票据内容应有日期、发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3直拨现场

4材料入库

在购回材料后,

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质检员)检验质量后入库,由保管员清点数量并开入库单。 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保管员、财务部、材料部门(供应部门)留存。5入库单据内容:名称、规格、单价、

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由工程总监、保管员、采购员分别签字。 3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的登记入帐。财务部门与仓库要定期盘点,以达到帐实相符的要求。

4采购员拿着附有入库单的票据到经理处签字,然后到财务部报帐。材料出库 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由项目经理审批。申请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领料部门持签字申请到保管处领料。 2实际发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过预算用量,如有超过现象应查明原因。

第14篇: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求得餐厅的发展,也为了要求分工任务明确,更为了保证工作很好地进行,特地制定以下规章:

経营管理:

财务制度:

会议要求:

每日开业前召开10分种的碰头会检討昨日的经营情

况作出汇报和安排今日的工作事项,每月举行一次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完善餐厅的经营;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多于5分钟,也不得提早10分钟离会;若有事情耽误可以请假,但须有请假条以及负责人的签名;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负责人申请晚到或早退;缺席、迟到、早退如无负责人的许可,一律按缺席算——根据人事部规章制度的会议条例给予处分。

营运要求:

1、成员应自觉维护餐厅的形象,不做有损餐厅形象的事;

2、成员应将团结合作放在首位,遵循集体主义的基本原则,

分工明确但也要求团结友爱;

3、成员对餐厅交予的工作应认真积极的完成;

4、成员应积极进取,不断完善自身能力,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并积极为餐厅出谋划策且多做实事。

值班要求:

1、成员须严格按照各管理范围的制度执行任务,不得违反其

中任何一条;

2、成员值班须听从人事部的值班安排,不得随意调班、旷班;

如有调班的须事先通知人事部,有事不能值班的也需提前向人事部请假,好让人事部另作安排;

3、成员值班时须严格按照打卡制度,要准时到场,不能代他

人或让他人代打卡;

4、每个班次的值班成员到场后第一件事就是检查上个班次的

人员值班情况,如发现上一班次的值班情况有不妥之处,应及时让其处理,待检查无误、财务交接完毕后才可让其离开;

5、值班成员交接工作时应对上一班次成员的值班情况如实登

记。

(以上值班要求如发现有成员违规的现象,一律按人事部规章

制度的违规条例给予处分。)

全体成员须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为餐厅的美好明天一起奋斗!

店面制度:

卫生方面:

1.每日进行卫生打扫,每周进行卫生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扫除,把厨房,杂物房,地板和窗子都搞干净;

2.值班成员要确定垃圾与污水是否清理,柜台、餐桌、地板是否保持整洁与清洁,厨房厨具是否清洗、消毒以及摆放整齐;

3.冰箱要定期清理,过期食物要处理掉,不能仍放在冰箱,造成一种异味,冰箱也应该放一些除味的东西(例如柠檬果,活性炭),保持冰箱卫生和食物安全;

4.要注意水房的卫生,断绝水房的异味;

布置摆设:

1.店面灯光的调整与报修(观察灯是否正常工作,坏的灯要记下来,要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考虑灯光是否符合实际业务,是否要换灯);

2.掌握店面物品的存放情况与位置;

3.了解餐厅需要的用品是否足够,不足的要汇报;

4.注重柜台、桌子的装饰整洁;

5.把图书分类整理好,把没有放回原处的图书也放好。

财务制度

1、严格按饮食服务业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设立总分类帐、

明细分类帐;

2、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3、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4、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团队或个人套取现金;

5、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并向负责人汇报;

6、每天必需做一次汇总,统计好当天的收支情况,并点好金额数量,把账单交与项目负责人检查;

7、任何成员领取资金,必须填写申请单,经批准后,由财务管理员填好日期,用途,方可领取;

8、任何成员有经费需报销要有收据或发票,方可报销;

9、财务管理员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采购的货物单等),对会计帐册、帐单进行归档。

10、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餐厅总经办

2012/8/18

第15篇:管理规章制度

谢家集区第二中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一、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和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二、根据学校实际,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活动。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看看电视,了解国内外大事,增长知识和见闻。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具体由各活动负责人组织开展。

三、课程教学中加强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帮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

四、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组织心理咨询教育教师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快乐发展。

五、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并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六、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留守学生。

七、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第16篇:殡葬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殡葬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倡导文明殡葬理念,努力争创“三优”文明城市,根据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条例》以及殡葬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事务管理。

第三条

县民政局为县殡葬事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民政部门),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事务管理。

公安、工商、卫生、规划、国土、物价、住建、城管、农业、林业、畜牧、水务和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殡葬管理工作坚持积极、有步骤地引导、教育死者家属实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五条

凡在本县死亡的公民,除符合土葬规定的以外,必须实行火葬。对按照国家规定允许土葬而自愿实行火葬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他人无权干涉。

第二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六条

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一)本县居民死亡后,死者家属应当提供国家规定的卫生医疗机构或者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二)非本县居民在本县死亡后,比照本条第一款处理;

(三)本县非正常死亡者和无名遗体,应当提供县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七条

无人认领的遗体,由公安机关确认身份或者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民政部门运送。

患传染病死亡者和高度腐烂的遗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应当及时火化。

第八条

死亡者的遗体,必须统一存放到县殡仪馆。

第九条

遗体经营运送业务由县殡仪馆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遗体运送业务。

第十条

因特殊情况,需将遗体运往异地火化的,应当由县民政部门批准后再进行运送。

第十一条

国家允许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土葬。对未按照规定土葬或者平毁后重新复起的坟头,由民政部门责令坟主家属限期平毁;逾期不动者,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土、农业、林业、畜牧、水务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组织强行平毁。

第十二条

提倡不保留骨灰。如果需要保留骨灰,可以寄存在殡仪馆或安葬在公墓,也可以深葬在乡镇或者村指定的公益性墓地。

第十三条

禁止在殡仪馆以外的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焚烧遗物和冥币、抛撒纸钱等行为,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污染环境以及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殡仪馆和公墓的服务项目,应当由县民政部门批准并实行行业管理。各项收费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在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殡仪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运送遗体;

(二)对殡仪专用车辆和用具,一次一消毒,保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

第十六条

死亡者家属或者单位合法权益受到殡仪馆、公墓或者工作人员侵害时,可以向县民政部门投诉,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尽快答复。

第三章

殡葬设施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七条

殡仪馆建设由县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建设经营性公墓,由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由乡镇政府提出方案,县民政部门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经营性公墓用地应当为国有土地(占用集体土地应当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供给,公墓管理单位和墓穴认购者拥有使用权。公墓管理单位必须与墓穴认购者签订合同。公墓中安葬单人或者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多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墓穴的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超过20年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

乡镇和村为本乡镇村民设置的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不得安葬村民以外的人员,不得对外经营。其中,占用国有土地的,由县土地管理部门以划拨方式供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占用集体土地的,由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进行地类变更登记。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转让、炒买炒卖墓穴。

第十九条

下列区域内禁止建造墓地:

(一)耕地、林地;

(二)公园、风景区、名胜古迹和湿地、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江河堤坝和水源保护区边缘3000米以内;

(四)铁路及公路主干线两侧各1000米以内。

上述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以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二十条

从事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审批的经营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未经审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经营冥币、纸人、纸马等殡葬用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国家规定应当火葬而私自土葬的,由县民政部门责令其火葬,拒不火葬的,予以强制火葬,其费用由丧主承担。同时,县民政部门可会同国土、农业、畜牧、林业、水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及土地、农业、畜牧、林业、水务等部门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非殡仪服务机构经营遗体运送业务的,由县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制作、出售、使用棺材(含半成品)等土葬用品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迷信殡葬用品的,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没收全部成品、半成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的,由县民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擅自经营遗体存放业务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在殡仪馆指定地点以外的公共场所焚烧遗物和冥币、抛撒纸钱的由县城管部门予以制止。

第二十六条

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安葬本乡镇和村以外人员骨灰的,由县民政部门责令限期迁出;收取经营性费用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殡仪服务未明码标价的,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擅自立项、擅自定价的,由物价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民政部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徇私舞弊,侵害殡仪服务机构或者

殡葬用品生产经营者、死亡者家属合法权益的;

(二)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

(三)违反规定进行处罚的;

(四)其他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殡仪服务人员向死亡者家属索取和收取财物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各乡镇的乡镇长是本乡镇殡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乡镇长是主要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本村殡葬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在行政辖区内,一经发现有土葬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人予以追究追究。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丧主是党员、干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7篇: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方案)

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管理规定(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推进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控的组织管理

1、董事长或(代理董事)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最终批准人,主要工作职责:

(1)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修订、废止的审批权;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中出现制度、流程争议的最终裁定权。

2、行政人事部是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的日常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相关实施细则;

(2)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

(3)根据反馈和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

3、各部门是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或岗位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组织及实施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与流程配套的表单、管理制度、规章等文件的拟订、使用;

(3)负责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落实、推行、反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进计划,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章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修订 第四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

1、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草本,对新拟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文字描述,并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进入审批流程;

2、行政人事部根据草本及文字描述召集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开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订部门修正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行政人事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上报董事长或(代理董事)审核批准实施。

4、个人以及部门之间不得直接干预,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5、部门对部门之间出现工作流程质疑问题或建议,可通过文字报告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

6、行政人事部可通过行政会议方式研讨解决。最终裁定权(董事长或代理董事) (7)各部门汇报工作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流程,不得越权、私定。

第五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一经颁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六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检查

1、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颁布执行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并做好检查及访谈记录。

3、行政人事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4、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文字性材料汇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反馈

各部门在月汇报中反馈,行政人事部检查反馈情况,并于10个工作日内拟定落实解决方案。

第八条 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

1、年度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全年运行情况,提出修订计划,递交行政会议批准实施。

2、特殊修订:根据公司需求紧急程度,适时修订,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议后递交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工作流程的培训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学习

规章制度经批准颁布后,各相关部门必须于1周内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规章制度学习,落实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备行政人事部检查。

第十条 工作流程的培训

1、流程培训由各流程主题部门实施,要求每年年初集中培训一次;新流程、修订流程在实施前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培训一次;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次。

2、争议的解决

(1)、当各方对同一流程,出现不同意见,没有达成一致,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2)、当违反流程规定,对公司下达纠正措施通知单,存在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行政会议仲裁。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批评、警告处分,在按该部门相关制度进行扣罚之后,再处以100元以上(上不封顶)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主要责任。被处罚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与公司年终个人及部门评优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会议。

第18篇:某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XX集团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 2008 年2 月 1 日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管理基础,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使规章制度建设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章制度建设原则

(一)求实可行原则规章制度要在充分掌握、研究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规范原则规章制度应起到规范企业行为的作用,对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种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精简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同一工作事项尽量在同一规章制度内规范,避免分散、交叉、重复;规章制度文字表述力求严谨、规范、简练;

(四)公司制度与部门细则区分原则根据各项规范的影响面、重要性、操作性等因素,区分为公司层面制度和中心(部门)层面细则,并编写相应内容。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管理中心是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统筹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和规划;

(二)负责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体例及文字表述;

(三)牵头成立制度编制小组,编写公司规章制度;

(四)定期组织对公司制度、部门细则检讨,报公司领导阅悉,若有修订,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修改并颁布实施。

第五条各中心(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细则的制定和执行管理,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本中心(部门)职责涉及的有关规章制度的拟订;

(二)负责定期对本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组织检讨、修订;

(三)负责对本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及执行监督。

第三章新订、修订、废止的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规章制度新订、修订、废止的权限原则上对等,即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的层级,同样负责提出新订、修订和废止建议。

第七条涉及两个或以上中心(部门)工作职责的规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领导指定一个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制定。涉及面较广的重大规章制度,在提交审定前,负责拟订中心(部门)应采取有效形式,多方征求、听取意见。

第八条公司层面制度、中心层面细则的汇编程序

(一)公司层面制度由企业管理中心牵头,拟定制度编制申请报告,报公司总裁审批;

(二)成立制度汇编小组,制定相应的制度与细则;

(三)由制度汇编小组共同审核公司层面制度,企业管理中心修正文字,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后颁布;

(四)中心(部门)细则由各中心制定,企业管理中心修正文字,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后颁布;

(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涉及员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经公司职代会审议后确定。

第九条单项公司制度的修订程序

(一)有关中心(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拟订申请,将拟订说明、拟订的规章制度纲要报企业管理中心;

(二)企业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实际需要,提出意见报公司总裁;

(三)主拟中心(部门)拟定制度草案;

(四)发相关中心(部门)会签征求意见;

(五)将会签、修改后的制度报公司分管副总裁审阅;

(六)企业管理中心做最后文字修正;

(七)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颁布。

第十条单项部门细则(含部门职责、业务流程、操作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等)修订由有关中心(部门)拟稿,企业管理中心修正文字,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定后发布执行。

第十一条制度、细则的废止。凡新的规定颁布,应同时宣布废除已过时、不再执行的原规定。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新订、修订、废止都须正式发文通知。

第四章体例

第十三条根据规章制度的内容确定体例

内容较丰富的,一般采取“分章贯条”式体例,即:按不同内容,擗为不同章。章之下分条编排,条目编大流水号;

内容较简短的,一般采取“条文到底”式体例,即:全部内容,分为不同条目,顺序编排;

条下可分款,款内可列项。

第十四条章、条数目以汉字数字书写;款的数目,以括弧的汉字数字书写;项的数目以阿拉伯数字书写。

第五章表述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文件的文字表述使用规范语文体,力求严谨、简洁。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文件的名称建议使用“规定”、“办法”、“规则”、“程序”、“指南”、“指引”等;避免使用“制度”、“决定”、“通知”、“手册”等。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文件的第一章应为“总则”,内容至少包括如下三个部分:

(一)宗旨或目的言明本规章制度制定的目的,期望达到的要求。建议使用后列方法描述:“本办法(规则/程序…)旨在规范××(事项)”。避免使用口号式语言;

(二)适用言明本规章制度的适用事项和范围,最好能言明不适用的事项和范围,言明参照范围。建议使用后列方法描述:“本办法(规则/程序…)适用于××(单位)××(事项),××(单位)可参照本办法(规则/程序…)执行。××(事项)本办法(规则/程序…)不适用”;

(三)术语与释义对本文件中所使用的简称、专用术语进行简要解释,以避免产生理解歧义;

在第一章“总则”中还可描述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原则等内容。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文件中必须有专章描述本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各责任部门(人)的职责。可根据部门(人)分条描述,亦可在一条中分段描述。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文件中必须有专章描述本规章制度所涉及事项、部门(人)执行的程序。程序描述必须列明先后顺序、责任、手续清晰,避免不可操作现象出现;同时应考虑程序简化和效率。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文件最后必须列有专章(条)“附则”。内容至少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一)解释言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由某部门负责;

(二)生效言明本规章制度的生效条件。例如“本办法(规则/程序…)经××(单位)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或“本办法(规则/程序…)公司总裁签署批准后颁布实施”,或“本办法(规则/程序…)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必要时,应言明在本规章制度颁布前的有关制度作废。

第二十一条附件应在规章制度正文后以“附录”形式列明,附件与该规章制度正文同样有效。

第二十二条有参照文件时,可在规章制度文件中列有专章(条)“参照”,将所涉参照文件的发放单位、发放日期、文件名称和文号列明。

第二十三条有配套制度或支持文件时,可在规章制度文件中列有专章(条)“配套制度”或“支持文件”,将所涉支持文件的文件名称、文号列明。

第六章排版格式

第二十四条用纸

规章制度文件印刷用纸为80g/m2复印纸或胶版纸,规格为A4,特殊情况下可使用A3。 页面设置:上下页边距各2.54cm,左、右边(左、右白边)各3.17cm;拼页;竖向用纸(必要时横向用纸)。

第二十五条页眉

规章制度文件编制时应设定页眉。在Word的页面设置中设奇偶页不同、首页不同。 页眉中:首页取消下边框,不键入文字;其余为小五号常规宋体字列示文件名称;奇数页右对齐,偶数页左对齐。

第二十六条文字

规章制度正文的格式为:

第一行列示公司名称,如“XX集团有限公司”,小二号加粗宋体字,标准字间距,单倍行距,段前、后间距均为0,居中对齐。

第二行列示规章制度文件名称,如“××××管理办法”,二号加粗黑体字,标准字间距,单倍行距,段前、后间距均为0,居中对齐。若文件名称过长,可分行列示。

文件名称后一行加括号列示审核通过日期。如“(二零××年××月××日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五号加粗楷体字,单倍行距,段前后为0。年、月、日以汉字标示,“零”写成“○”。

按五号常规宋体字、单倍行距、段前后间距为0的设置空一行。之后开始正文。

章节号格式:四号加粗黑体字,居中,行距1.5倍,段前1行,编号(

一、

二、

三、„),制表位0.74cm。

正式条文格式:首行缩进1.15cm,五号常规宋体字(编号加粗),左对齐,1.5倍行距,段前6磅,编号(

一、

二、

三、„),制表位2.42cm。

正式条文中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五号常规宋体字,左对齐,1.5倍行距,段前后为0。

示例: 第一章×××× (章节号)

第一条××××××××××××××××××××××××××××××××××××××××××××××××。 (正式条文)

×××××××××××××××××××××××××××××××××××××××××××××××××××××××××××××。

第二十七条程序图示

正文中涉及程序时,可用图示。图示应在一页上完整表示。

第二十八条附表

需要以表格形式表述的,可以在正文后附录表格,附录内容与正文内容应一致并具有同等制度性约束效力。

第二十九条颜色

文件中图文均为黑色。

第三十条页码

建议采用Word中的默认值,插入/页码,外侧,小五号Times New Roman字。横排A4及竖排A3表格页码置于左下角。 (正式条文中段落)

第七章装订

第三十一条规章制度装订顺序应按规章制度文件生效日期由前向后排列,文件首页应为《目录》,列示卷内文件的名称、页码。目录编制由公司企业管理中心统一操作。

第八章发放

第三十二条规章制度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的五天内必须发放。

第三十三条将公司制度汇编后印刷成册,发放公司员工每人一册,员工收到后在《规章制度收悉单》上签收,并于签收后五个工作日内阅读完毕。

第三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当天发放《公司制度汇编》,员工收到后在《规章制度收悉单》上签收,并于签收后五个工作日内阅读完毕。

第三十五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制度汇编》,并于离职时交还企业管理中心。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九章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企业管理中心制定、执行,未尽事宜由该中心负责解释。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9篇: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江苏劲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ERP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ERP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ERP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ERP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 江苏劲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对仓库存在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 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 江苏劲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产品,必须由营销部相关人员办理退回产品复检手续,经检验人员鉴定后确认处理方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管(或其指定人员)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管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发出必须由营销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 江苏劲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标准及各部门的具体具体规定执行。

第20篇:门店管理规章制度

福耀汽车玻璃门店管理规章制度

一、门店日常营业作业规范

1、门店营业时间为:8:00—19:30,如遇特殊情况下班时间将延长。在门店上班的职工应准时上下班。

2、营业期间员工外出、补休、请假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或休息必须提前一天向店长提出,店长批准后生效。不获批准的擅自外出或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营业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饰品展柜检查商品陈列是否齐全、整洁、美观,检查价签,做到货签对位,标价准确无误;检查个人工具是否齐全,工衣是否穿着,胸牌是否佩戴。即将要安装的玻璃是否完好无损;保持门店地面、陈列柜及仓库整洁、无灰尘,地面无杂物、无浮土、窗明几净;每个人按照值日标准进行值日。

4、接待顾客时一视同仁,不优亲厚友,不衣帽取人,使用文明用语,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讲解玻璃特性或汽车美容项目时要认真耐心,同时也要介绍系列性、连带性商品,不欺骗顾客,做好顾客的参谋;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及时反馈,及时沟通,不断改进业务服务能力。

5、仓管员要严格执行门店的管理制度,商品入库要认真验收,出库认真清点核对,然后准额入账,做到帐货相符,无差错。做到单据齐全,手续齐全账目清楚,不错不乱,及时日清月结,及时填写商品盘点表。

6、饰品销售员在销售商品时应严格执行已制定的商品价格,不随意太高价格或低价出售,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门店经理,可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可擅自决定。

7、出纳收款时要做到唱收唱付,交代清楚,将零钱递到顾客手中并将销售单据交顾客签收;递交商品时要轻拿轻放,不扔不摔。

8、营业期间做好四防安全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爆和防暴。不能与顾客顶嘴、吵架、打骂、嘲弄顾客,一经发生立即开除。正确迅速谨慎接打电话,力求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里聊天,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或声讯电话;不得以结账、盘点、整理货款与商品为由影响接待顾客;不准擅自离开门店;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不在营业时间外出购置私人物品;不挪用公款和私开发票,不得代卖自己的商品;营业时间结束时不得催促顾客离店。

9、出纳在不影响顾客的情况下,门店每日6点30分前做好货款、票据清点工作,结账、写好交款单,并经店长复核后,交银行做到日清日结。

10、营业结束后主动打扫门店卫生,整理商品,确认所有电源设备关闭、保险柜和库房门窗已上锁,监控设备和防盗报警系统运作正常后方可离店。

二、门店商品管理制度

1、负责管理门店仓库的人员要认真做好定货、进货计划工作,畅销商品不脱销,一般商品不积压;先进先出,保证商品质量。店长每日5:00前根据销售情况及时统计所需玻璃,报中心库备货。

2、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库内商品要有正确、清楚的帐目,在到货或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原装物品短缺,应及时通知门店经理处理。

3、门店之间商品调拨必须填写调拨单,由双方门店发收货人签字确认。

4、遇中心库调用门店任何商品,需按中心库相关规定执行,若时间紧迫,事后必须索取单据,否则,一切责任由经手人承担。

5、柜台销售时应由专人开具销售单据,由负责管理仓库的人员核实后发货。

6、门店的玻璃价格及饰品价格如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导致商品价格降低或上升,需向店长提出调价申请,经核准后方可按调整后的价格进行销售。

7、工作人员工作过失造成的玻璃及其他商品残损的,应向店长提出报损申请,经店长同意后上报财务做报损处理。同时按照玻璃或商品进货价格进行赔偿。

8、全天销售结束后,必须锁好门店库房、门窗,避免商品丢失。

三、门店现金管理制度

1、各门店应及时清点每日营业所收现金,如实登记,妥善保管好现金。

2、门店每天的营业额以下午5点30分为结账时间,出纳会同负责店长清点复核后签名,必须由两人以上清点复核后签名,填写好交款单,建立交款登记本。

3、每天按规定时间交款。

4、交款后所收进的现金必须于下班前清点封好后同备用金一起存放于保险柜内,店长必须仔细检查保险柜是否锁好。

5、严格财经纪律,现金必须日清月点,帐款相符。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如遇有溢收时按规定上缴财务,严禁设小金库和另有帐外现金。

6、保险柜现金不得超过贰仟元,超过部分须交送银行,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包括现金)。

四、门店发票使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负责发票的领用和保管工作,向财务领用发票时,必须办理登记交接手续,并要登记发票开具情况。

2、发票只能在本单位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互相借用发票,不得代开发票,不得超越使用范围和金额填用(每张发票的开票金额为十万元),严禁弄虚作假。

3、开具发票时必须按顺序填开,内容完备真实,印章齐备,不得涂改、挖补,要完整保留存根,错开的发票 “作废”后全套完整保存,不得随意撕毁。

4、如发现遗失发票,要及时上报店长。

5、发票用完后,应打印好发票汇总表,清理作废发票确保各联完整后,再交回财务,由财务相关人员向税局申领。

6、发票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在领取发票时,要先检查发票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号、缺页情况,如发现有这种情况,及时交回财务。

在开具发票时要按顺序号。 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向对方单位索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料。

真实、清楚地填写顾客购买商品的名称及规格、数量、单价等。 注意发票的各联一定要交给相应的人或部门,不要错把存根交给顾客。

五、门店经营证照管理制度

1、门店正常营业须持有的执照、证件有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所须的各种执照通常是悬挂在店面醒目的地方。需要使用各种证照原件办理业务的,必须由经手人办理借用手续;发现各种证照遗失,必须立即上报店长,公司依据具体情况对遗失证照及时进行申明作废等处理通报。

2、各种证照遵循“谁掌管,谁负责”的原则, 店面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由于保管、鉴用不善或遗失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将后果追究相关责任的相应责任。

包头青山福耀汽车玻璃店

2016-9-16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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