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发放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
为切实保障示范区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双语授课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示范区及孪井滩九年一贯制学校实际,示范区财政统计局及时为学校寄宿生拨付生活费补助资金。据悉,此次共发放补助资金25.9万元,其中:初中生补助12.35万元、小学生补助13.55万元。
《示范区发放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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