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卫生局电子公文
电子公文专用章
武隆卫生发[2010]287号 核收:
武隆县卫生局
关于2010年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为做好我县2010年护士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2010年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往年 考试合格3年内未注册的护士进行首次注册;
二、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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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 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 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 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 面,两面印在一页纸上);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 份;
(五)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 明;
(六)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
(八)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各种表格贴
—2— 用的除外)。
四、注册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11月20日止,逾期自行到重庆市卫 生局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本机构聘用护士首次注册材料收集及信息录入,信息录入后备齐材料统一交县卫生局医政科;其他医疗机构人员首次注册备齐材料后统一交卫生局医政科;变更注册材料交卫生局医政科。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二)填表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所有表格均在www.daodoc.com政府门户网站或卫生局域网下载,不得改变式样和规格。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按照本通知执行。
(四)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护士执业注册免收注册费及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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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年
主题词:卫生
护士
注册
通知
抄送:县计生委。 武隆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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