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
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09]3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
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要求,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校管理、信
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提高中小
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本次培训由闵行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和部署,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
小组,闵行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培训的组织和协调,闵行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
展中心和教育技术部负责培训的实施、管理、指导及质量评估,并组织参加统一
考核。
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项目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各学校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本校培训工作的组
织、协调和实施等工作。
(三)培训结束,区项目组将评选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教师。
(四)本项目培训的质量考核将列入区教育信息化督导。
二、培训目标
加强课程与教育技术的整合,促进技术在教学中有效运用,提高教师利用教
育技术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进行设计、开发、管理、运用、评价的能力和水平。
三、培训对象
1.本区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
2.上述对象中已完成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7.0以上版本培训,并取得合格
证书的人员,可以免本项目培训,但需参加中级水平考试。
3.上述对象中,2011年12月底之前退休的人员可以免于培训。
四、培训课时及内容
(一)培训课时
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完成50学时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
1.教师培训选用教育部师范司组织编写,并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程(中级)》(祝智庭主编)。
2.已经完成中级教材前4个模块培训的41所农村中小学教师,须完成后4个模块的培训。
五、培训模式及安排
为加大信息化环境和技术对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培训效益,本次培训将采采用校本培训与自学培训相结合、面授与远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统一以“jjxx.ys168.come及QQ群XXXXXXXXX”为主要培训和交流平台。
本培训采用全员培训制,由主讲教师及学校辅导教师共同完成。
时间:2011年9月底——10月底,约1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全员培训,11月份参加教育部统考。
六、培训管理流程
1.报名及组班。培训开始前一个月各学校向教师进修学院项目管理组提交培训方案、开班申请,由项目组统一协调后确定时间及主讲教师、班主任。
2.开班。项目组将学员帐号发给各学校,学校组织教师登录培训平台,进行培训准备。
3.培训过程。主讲教师组织好面授及远程教学,指导学员完成作业。班主任需及时上传班级培训出勤情况。项目组在培训面授第一天到现场检查培训情况,在培训开展期间进行1-2次不定期抽查。
4.合格认定。主讲教师在培训结束一周内批改学员的作业及博客反思,给出成绩,并向项目组推荐1-2份优秀作业。班主任在培训结束一周内整理学员出勤情况。项目组汇总培训出勤情况及作业完成情况,在培训结束两周内认定学员合格情况。
七、培训考核和学分认定
1.培训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办法,从学员的学习态度、参与过程和学习成效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包括出勤、作业、讨论和反
思,具体按照《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教学指导意见》执行。 2.培训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教师继续教育3个学分,可抵充“十一五”学分;如“十一五”学分已满,也作为“十二五”学分。具体分值以上海市教委人事处正式确定为准。
3.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要求,完成中级培训并合格后,可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中级),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合格证书,并记2个学分。
八、培训经费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的通知》要求和市电化教育馆《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项目培训经费收取的通知》精神,本次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其中100元上缴市级项目管理单位,250元用于讲课金、管理费、平台建设与维护等。培训费先由个人支付,区教师进修学院代收,并出具正式收据。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85元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收取。培训结束合格者学校给予报销。
附件1: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实施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