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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0-03-01 18:15: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依法对规划成果进行管理。组织编制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

(三)参与制定国家区域规划、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计划、用地计划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市分期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四)直接负责“中心城区”(指翠屏区所辖的东城、南城、西城、北城、南岸、西郊、安阜、赵场、象鼻、菜坝、李庄、南广所属的城市规划区域,下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规划师的初审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含立交桥)、隧道、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的巡查,核发处罚决定书。

(七)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大型广告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现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设计方案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江:主持市城乡规划局全面工作。分管市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

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陈飞龙:负责规划编制、用地规划、规划技术管理工作。主持局技术会,分管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科、规划技术科、市城乡规划局翠屏分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令交:负责市政规划、党务人事群团、纪检监察、效能建设、规划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分管市政规划科、人事科、监察室、市城乡规划建设地理信息中心。联系市城乡规划局临港开发区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春艳:负责村镇规划、风景名胜规划、规划执法、法规监察、行政复议、信访和扶贫工作。分管村镇规划科、法规监察(信访)科、市城乡规划监察执法支队。联系省政府驻宜宾市规划督察员办公室、宜宾县住建规划城管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经纬:负责机关党务和事务管理、行政审批、建筑规划工作。分管办公室、建筑规划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市规划展厅、市城乡规划局南溪分局。

党风廉政建设由党组书记、局长左江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令交负责日常工作,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经纬负责,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管理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效能建设、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和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及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吴文饶;联系电话:8227567,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调研员:陈

焰;联系电话:8227567,负责对外宣传、综合性会议、信息管理和城市规划展厅日常管理等工作。

工作人员:汪晓艳;联系电话:8221210,负责会议通知、收发文处理、后勤保障工作。

工作人员:廖兆龙;联系电话:8216422,负责车辆驾驶及日常维护管理。

工作人员:罗正英;联系电话: 8245419,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

工作人员:杨雨霞;联系电话: 5108557,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二)规划编制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大型广告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地块规划条件论证、规划用地性质、主要规划指标的调整论证;负责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有关部门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规划编制科副科长:杨

韵;联系电话:8221176,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规划编制科副科长:费婷婷;联系电话:8221176,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三)用地规划科。

依法对“中心城区”行政性划拨用地上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和依法拟定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参与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参与大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参与规划调整方案的制订;参与建设用地计划的制订。

用地规划科科长:张金民;联系电话:8240141,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用地规划科副科长:袁春华;联系电话:8240141,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四)建筑规划科。

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总平面、建筑方案(含项目的景观绿化)的规划审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装修、建筑风貌、危房改造、临时建筑等实施行政审核管理;参与建筑工程项目规划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建筑规划科科长:陈希扬;联系电话:8220728,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建筑规划科副科长:姜

军;联系电话:8220728,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建筑规划科副科长:韩

笑;联系电话:8220728,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五)市政规划科。

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调整论证、报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含立交桥)、隧道、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方案的审查;参与城市供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公园绿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参与市政工程、公园绿地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参与重大项目交通评价工作。

市政规划科科长:张

越;联系电话:8242594,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市政规划科副科长:谢建文;联系电话:8242594,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市政规划科主任科员:范建英;联系电话:8242594,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六)村镇规划科。

指导市级(含市级)以上重点镇总体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市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监管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的实施。

村镇规划科科长:周常春;联系电话:8214089,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七)规划技术科。

研究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时序;负责组织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安排下达指令性技术任务,做好技术协调;负责起草业务技术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技术会的组织工作;负责规划方案公告。

规划技术科科长:汪佳静;联系电话:8214270,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八)法规监察科(信访科)。

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调整和执行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建设项目规划核实;负责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的巡查,核发处罚决定书;负责对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规定行为查处的监督;协助省政府派驻规划督察员做好对全市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项目和行为的督查督办;负责信访维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案件的应诉和复议工作。

法规监察科科长:黄优平;联系电话:8242597,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法规监察科主任科员:褚苓娟;联系电话:8242597,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九)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力资源开发、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承办干部任免、后备干部选拔、局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规划师的初审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及全行业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党组决议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群团、计生等工作。

人事科科长:李惟丹;联系电话:8239464,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人事科副主任科员:陈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洁;联系电话:8239464,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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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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