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文稿中涉及秘密。
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网络传递秘密。
纪检监察审计中心制二〇一二年一月
《纪检监察员保密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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