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通知
*矿人培字〔2018〕**号 签 发: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及公司相关要求,矿上决定举办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必知必会必禁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术技能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培训方式
由培训中心专职和各专业科室兼职教师集中授课,以全脱产的方式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灾害、预防措施及事故案例分析;煤矿生产技能以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及防治措施;煤矿职工自保互保联保与自救互救急救知识;岗位作业标准 和危险源辨识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行为规范、劳动纪律等。
四、具体安排 1.时间及范围
第一批次(5月11日-6月9日):科室及后勤服务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批次(6月11日-6月23日,如遇停工停产期,根据生产安排,随时调整培训时间):井下及地面生产单位其他从业人员
2.考试考评
培训结束后上机考试,由安检科指定专人监考,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因特殊原因不能上机或笔试考评的人员,由监考人员按考卷现场提问进行考评)。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培训时段、培训人数, 统筹内部工作安排,及时组织、督促人员脱产参训,确保生产、培训两不误。并于每期培训开班前两天将参训人员名单上报培训中心。
2.各授课人员要端正授课态度,认真备课、制作教案课件,确保授课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行业要求及标准吻合,并于授课前一天将课件提交培训中心备存。
3.各参训人员必须携带安全教育学习笔记,调手机于静音或关机,开课前10分钟进入教室由本人进行签名考勤,授课结束点
名销勤;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听讲,做好培训笔记。若出现迟到早退,不服管理,未按时按规定考勤销勤或喧哗、起哄、乱扔烟头、纸屑等行为的,每人次扣除本人绩效考核得分0.2;若出现无故旷课、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每人次扣除本人绩效考核得分0.5,停工培训三天。个人所扣绩效考核得分,由所属单位纳入本人当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范畴;对不严格兑现的单位,翻倍加扣本单位月度绩效考核得分。
4.严格落实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制度,对首次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依次转入下期培训,期间按最低标准支付待遇,直至培训合格为止。
附件1:科室及后勤服务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安排表 附件2:井下及地面生产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安排表 附件3: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科培训中心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