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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19:01: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并强调“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庙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和展示平台。北京春节庙会,以其独特的魅力,为百姓在春节期间营造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已经成为京城百姓春节期间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的节日活动内容。北京市已经连续举办了两届“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评选活动,并取得了成功。

二、活动目的

活动目的在于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引导全市春节庙会向着内容更有文化内涵、主题更加健康、环境更加整洁、气氛更加和谐、组织更加严密、形式更受欢迎、更加贴近百姓的方向发展,营造一个和谐、喜庆的节日氛围。把北京春节庙会办成最有文化含量的庙会。

三、活动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文化局、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电台

支持单位: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文联、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商务局、各参评庙会区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协办单位: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参评庙会承办单位、《中国文化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新浪网、搜狐网、千龙网、艺众网、数字北京信息亭

四、庙会(灯会)参评范围

(一)凡各区县人民政府主办、文化委员会参与指导的区县级以上的大型庙会(灯会)均可参评,采取自愿的原则,向市活动组委会报名。

(二)社区主办的小型庙会(灯会)采取区县推荐的原则,各区县文委推荐一至两个参评。

五、活动基本内容

(一)前期活动

举办“我给北京春节庙会支一招”征文比赛活动。

(二)庙会期间活动

1.评选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3个,“我最喜欢的春节灯会”1个,参与投票的市民有机会获得“市民参与奖”(2008名,其中特等奖8名)。

2.举办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专项奖评选。由专家评议并选出优秀组织奖3个、最佳民俗特色奖3个、最佳创意项目奖3个、最佳奥运主题奖3个、最佳社区庙会(灯会)奖3个。

3.庙会期间,组织调查公司对北京春节庙会在庙会特色、文化含量、人流量、市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调查。

(三)后期活动

1.举办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市民网络摄影比赛。 2.举办颁奖晚会。

六、评选办法

(一)“我最喜欢的北京庙会(灯会)”最佳奖评议标准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方便群众广泛参与。活动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支持,突出公益性,努力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为市民提供丰富的物质、精神文化享受,增加市民参与率。

2.坚持文化主体原则,凸现地域品牌特色。在活动中加大文化含量,通过对民族文化的活动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自豪感、向心力,鼓励开设非物质文化项目展示展卖一条街或区域,结合地域特点强化活动特色,展现中国以及北京市的悠久历史、民族文化。

3.坚持时代创新原则,围绕主题丰富内涵。活动力求发展,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赋予时代感、时尚性,鼓励将奥运主题、世界文化、百姓互动等健康向上的文化创意活动注入其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文化需求。

4.坚持人文关怀原则,安全卫生文明有序。活动强调服务,在环境布置、车辆停放、交通疏导、医疗安全、食品卫生、活动设置、文明规范等方面精心设计和安排,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我最喜欢的北京庙会(灯会)”单项奖评议标准

1.组织奖评判标准:组织机构健全;环境布置合理、优美;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题突出;安全管理措施规范、严谨;服务管理到位,摊位文明经商,食品安全卫生。

2.最佳民俗特色奖评判标准:开辟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条街或区域,在挖掘、保持传统民俗特色项目上下功夫,充分展示老北京历史与文化底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3.最佳创意项目奖评判标准:完全不同于往年并深受百姓喜欢的创新项目。

4.最佳奥运主题奖评判标准:2008年是奥运的实施年,为了充分展示“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科技奥运”的理念,以不同的形式展现奥运理念题材。

5.十佳社区庙会(灯会)奖评奖标准:按以上相关标准评判。

七、奖项设立及奖励办法

(一)“市民投票”参与“鼓励奖”“特等奖”抽奖

市民自愿投票,推荐“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凡4个全部选中的市民均具备抽奖资格,计划从中抽出市民参与“鼓励奖”2008名,再从2008名中抽出8名市民参与“特等奖”。

(二)“我最喜欢的北京庙会(灯会)”最佳奖4个

以市民投票为主,专家评议为辅,推选出“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3个、“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灯会”1个。

(三)“我最喜欢的北京庙会(灯会)”专项奖15个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将通过专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个、“最佳民俗特色奖”3个、“最佳创意项目奖”3个、最佳奥运主题奖3个、最佳社区庙会(灯会)奖3个。

(四)“我最喜欢的北京庙会(灯会)”摄影作品奖

此项目设四个奖项: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

(五)“我给北京春节庙会(灯会)支一招”优秀项目奖 此项目设三个奖项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八、相关说明

(一)凡是自愿参加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评选的庙会(灯会)主办方,于2008年1月15日将庙会整体方案和创意项目方案送交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庙会结束后,庙会主办方应向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送交以下评审资料: 1.不少于15分钟的本届庙会情况录像,并加解说。

2.按评委人数(每位评委一份)送交不少于3000字的庙会总结,以及相关图片、文字资料。

3.录像的内容与总结需围绕评选标准而作。

联系人:北京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 赵怡平67589519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

市民投票方案

为了方便市民投票,让更多的市民参与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评选活动,今年改变前两届纸质邮递投票及网络投票的办法,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平台快捷、便利的优势,采取手机短信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

1.2008年北京春节庙会开始之前,在报纸上刊登参评庙会名单。投票时间为2月7日(正月初一)0时至2月21日(正月十五)24时之间进行。

2.投票要求

(1)投票人必须填写个人真实情况,以便抽奖时使用; (2)数据库设置以下淘汰选票限制:

①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三项中有两项相同者,该选票作废; ②所选庙会数额与规定数额不等的作废;

③身份证号码左起第

7、8位应该是19,第

11、12位应该大于0小于等于12,第

13、14位应该大于0小于等于31,否则视为作废选票。

(3)抽奖可采用设计电脑程序,从选正确的选票中随机选取。 3.加设手机投票及网上投票方式。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

“市民投票”参与奖抽奖方案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评选活动的投票阶段于2月7日(正月初一)0时至2月21日(正月十五)24时之间进行,投票结束后将按照此次活动启示的规定进行“市民参与奖”的评选。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市民方有机会获得此奖:①四个中选庙会全部选中,且没有多选、漏选,一人多投的票数按照一人(次)投票计算;②投票完全符合活动启示的要求;③选票上的个人信息填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

“市民参与奖”共设2008名,其中特等奖8名。 获奖名单将根据以下两种方案产生 方案一:

投票结束后,经查验符合条件的选票数额少于或等于2008票,将不再进行抽奖,获奖名单按照实际中选票数确定。

方案二:

投票结束后,经查验符合条件的选票数额多于2008人,承办单位将组织公开抽奖,从中产生2008名作为“市民参与奖”给予奖励,并从2008名获奖者中抽出8名特等奖。

抽奖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承办单位将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组织公开抽奖,届时邀请市民代表与北京市第二公证处的同志进行监督;

2.此次活动的技术支持由通讯单位提供;

3.奖品一律采用中奖者自行领取的方法,由主办单位指定时间、地点领取; 4.手机号或身份证显示资料与选票填写的资料不相符的选票,取消领奖资格。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

专家评议会方案

按往年评选活动惯例,在市民投票结束后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进行评审。拟邀请民俗界专家、庙会评选活动主办方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组成评议委员会,由北京市文化局领导担任评委会主任。

一、评议委员会成员结构 民俗专家约10名,庙会评选活动主办方领导各一名,市人大代表一名,市政协委员一名,市民代表三名。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评议“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

1.专家根据参评庙会主办方提供的录像、总结以及相关资料,对所有参评庙会进行评议。每位专家从中选出4个庙会(灯会)进行打分,并署名写明本人评议意见;

2.综合专家的投票与意见,对前4名庙会(灯会)进行汇总与评议。按专家投票占20%的比重,群众投票占80%的比重,在此基础上,计算出前4名庙会(灯会)分数,其结果为最后获得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名单;

3.获奖名单将在颁奖仪式晚会上公布,并现场颁奖。

(二)评议会上,评议委员会成员根据参评庙会选送的文字资料以及录像片,投票评选组织奖3个,最佳民俗特色奖3个,最佳创意项目奖3个、最佳奥运主题奖3个,最佳社区庙会(灯会)奖3个。

三、评议标准

(一)组织奖评判标准:活动整体安排周密、政府主导协调有力、主题突出公众参与率高;文化氛围浓厚、特色鲜明、环境优美;体现人文关怀,安全服务到位,摊位守法文明,食品安全卫生。

(二)最佳民俗特色奖评判标准:庙会内设有非物质文化产品展卖街区;庙会活动中具有浓厚的老北京传统民俗特色;民俗表演内容丰富,能够充分挖掘老北京庙会的历史与文化底蕴。

(三)最佳创意项目奖评判标准:在保持文化底蕴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设置活动项目,该项目为本庙会独有的、非抄袭性的形式、深受百姓喜欢。

(四)最佳奥运主题奖评判标准:2008年是奥运的实施年,为了充分展示“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科技奥运”的理念,以不同的形式展现奥运理念题材。

(五)最佳社区庙会(灯会)奖评奖标准:按以上相关标准评判。

四、打分办法

(一)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二)把专家的打分进行累加,除以专家人数算出平均分,按分数评出最佳奖项。

“我给北京春节庙会(灯会)支一招”

有奖征文比赛活动方案

随着连续2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的评选,有奖征文也进行了2届。每次征文都收到了许多作者对庙会的建言,对办好北京春节庙会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以及百姓在逛庙会中的亲身感受,抒发对北京庙会的情感。为了使北京春节庙会更加富有特色,项目更加新颖,更有文化含量,让庙会更加贴近百姓,让老百姓更加有得玩有得乐,今年将充分发挥市民的智慧,举办“我给北京春节庙会(灯会)支一招”有奖征文比赛活动。

一、征文截止时间: 2008年元月25日

二、投递方式

(一)电子邮件:截止到25日24时;

(二)信件邮寄:以邮戳为准。

三、征文办法:在相关协办媒体刊登征文启事

四、参赛要求

(一)凡在北京市工作、生活的各界人士均可参赛,年龄不限。

(二)参赛者既可为个人、也可为集体。

(三)“我给北京春节庙会(灯会)支一招”必须主题鲜明、内容新颖,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富有特色。明确指定用于哪个庙会。

需加注主题、创意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及项目创意说明。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若被庙会主办方选中,作为该庙会的一个项目在庙会上推出,由庙会主办方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定)。

六、评奖办法

组委会组织专家、庙会主办方进行评审。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

市民网络摄影大赛方案

一、投稿时间:2008年2月7日——21日

二、征稿内容:作品必须紧扣主题,以“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为主。

三、参赛规则

(一)凡在北京市工作、生活的各界人士均可参赛,年龄不限

(二)参赛者必须是照片的拍摄者本人,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三)参赛作品要求在2K-3K,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内容只限北京春节庙会,并注明拍摄地。以往拍摄的以庙会为题材的作品也可参加比赛。

(四)参赛作品使用何种相机拍摄不限,但需要以网络的方式进行传送。

(五)参赛作品需加注题目、作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图片说明。

(六)参赛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照片数不得少于3张,不得超过7张。

四、评选、展示办法

(一)凡参赛作品,通过艺众网展示,并由市民投票。

(二)作品展示期间,网络将同时进行投票评选。由专家评选出最终奖项。

(三)比赛采取市民网络投票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与奖。

(四)评奖结束后,所有作品在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半月厅展出。

(五)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

五、奖项设置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摄影比赛设置三个奖项: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

评选结束后,将在颁奖仪式晚会上向获奖者颁发奖金、证书。

六、相关事项

(一)拍摄人必须已合法解决参赛作品内容所涉名誉权、肖像权及其他版权问题。如遇参赛作品引起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主办单位有权在非商业用途的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包括出版物、展览、影视节目、电子媒体等)无偿使用参赛作品,不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

媒体宣传方案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评选活动通过《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的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拟再充分利用《中国文化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新浪网、搜狐网、千龙网、艺众网、数字北京信息亭等媒体广泛受众面的优势,刊登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评选系列活动信息,包括活动启示、注意事项、选票的发布和评选办法以及各种比赛、评选结果等相关内容以及颁奖晚会等。

一、前期宣传活动

(一)在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新浪网、搜狐网、千龙网、艺众网、数字北京信息亭(或其中部分媒体)发布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评选系列活动的启事、注意事项、投票方法等信息。

(二)在以上相关媒体刊登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网络市民摄影比赛和“我给北京春节庙会支一招”征文比赛启事。

二、庙会期间宣传活动

在《北京日报》刊登专版,报道各个参评庙会的情况介绍。

三、后期宣传

(一)在相关媒体公布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 评选结果;市民网络摄影大赛结果;“我给北京春节庙会支一招”征文比赛结果。

(二)在北京电视台举办颁奖晚会,举行颁奖仪式。

2008年“我最喜欢的北京春节庙会(灯会)”

评选委员会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文化局、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电台

支持单位: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文联、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商务局、各参评庙会区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协办单位: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参评庙会承办单位、《中国文化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新浪网、搜狐网、千龙网、艺众网、数字北京信息亭

二、成员名单

评 委 会 主 席:降巩民 评委会执行主席:王文光 顾 问:刘锡诚 宋兆麟 赵 书 评委会秘书长:张 健

王鸣铎

副 秘 书 长:路 斌

千 容

办 公 室 主 任:赵怡平

新 闻 宣 传 组:刘 佳、王 媛、马朝霞 庙 会 评 选 组:陈海兰、王 勇 奖 品 管 理 组:杨 莹 摄影大赛评比组:张平、王刚建 颁 奖 晚 会 组:李 光

市文化局联络员:原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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