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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02 16:56: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红塔区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传导责任压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区委7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级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履责体系。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三签字背书”制度,构建了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严格的履责体系。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年中检查督促、年终全面考核制度,组织开展“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四是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双报告”、述责述廉、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制度。2015年,组织了50名乡(街道)、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纪委全会上现场述廉,接受评议和质询。出台《红塔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对研和街道等3个单位开展综合巡查。共向被巡查单位书面提出意见建议35条,受理群众来访1件。五是支持纪委履责。将区纪委参与和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6个减少到16个,调整充实区纪委监察局行政编制5名,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奠定基础。

(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存在注重形式、忽视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督查。对“两个责任”的考核实行量化记分,强化日常督导,加大日常工作评价考核权重,增强考核的客观性、真实性。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制定《红塔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任务分解》,科学设置检查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以评价指标力促“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落实责任考评。将区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奖励惩处、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还没拧紧压实”的整改情况

(1)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层层签订监督责任书,制定《红塔区乡(街道)纪(工)委书记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健全领导包案、下访约访,案件线索移送管理等制度,整合机关办案力量,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2015年,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7件23人,结案10件16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政纪处分1人。三是开展问题线索清理排查工作。对近5年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开展集中清理排查,严格分类处置,区、乡两级共清理排查问题线索50件(含5个村组组织)45人,其中:转立案1件1人,谈话函询14件14人,了结35件(含5个村组组织)30人。四是注重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把纪律审查的视野放到执纪监督、效能监察、作风督查等工作中,进一步拓展案源,立案调查2件3人。五是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协作配合机制。2次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完善加强协作配合的相关制度,统筹全区反腐败工作。

(2)关于乡(街道)纪(工)委和区纪委派出机构干部业务不精,履职能力不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编制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和提升素质培训。2015年,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0余人(次),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参与办案、跟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明显提升,监督执纪力量明显增强。交流干部6名,选调5名素质好、业务精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优化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知识、年龄结构。二是制定《红塔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出机构考核办法》,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严要求、考核、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四是开展争当“纪律卫士”活动,制定《红塔区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勇于担责,争创一流。

(3)关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反腐倡廉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全方位、多渠道学习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区57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宣讲报告会,组织6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闭卷考试。落实《红塔区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组织105名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闭卷考试,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身说法”教育。二是依托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打造了2个省级、6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4)关于对涉及民生的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不够,对突出问题抓早抓小、建立长效机制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明察暗访,重点对教育、医保等涉及民生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检查,严肃处理“吃拿卡要”、服务质量差、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干部。二是强化决策监督,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参与监督所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81次,督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全区19个单位党政班子成员重新调整了分工。三是着力构建有效的卫生、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全区15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40个学校建立了监督委员会,2015年共参与监督决策117件(次)。四是落实《红塔区改进政务服务优化投资环境暂行规定》,督促相关部门转变作风,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用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活动。五是认真落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领导干部制度,2015年共警示廉政约谈10人,任前廉政约谈38人,回访廉政约谈19人。

3、关于“村(社区)、小组基层干部仍是监管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违纪违法行为呈易发多发之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明确11名区级领导直接挂点指导帮扶11个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抓好选优训强两个重点,全区共调整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5名,下派“第一书记”112名,做到软弱涣散党组织100%选派。完善整顿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制和工作督查制,对30余项党务工作制度进行逐条清理完善。目前已完成整顿的后进党组织有68个,完成率为97.1%。二是搭建党员作用发挥载体,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组织全区范围内288个单位、8053名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三是深化党员积分管理。按照“基础分+加扣分”的“1+X”模式,实行百分制考核管理,建立健全了党员奖惩激励机制。稳妥慎重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目前全区共处置不合格党员16名。四是加大基层干部违纪案件查处力度,2015年查处农村党员干部4件9人。

(2)关于有的村组干部侵占集体和财政专项资金、“拉票贿选”、“优亲厚友”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下发月课程表,每月精心设计1到2个专题组织学习。二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11个乡(街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对840个村组集体全面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三是全面落实和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2015年来,全区104个村(社区)、1008个小组共进行“三重一大”或“四议两公开”集体决策1681次,决策事项2044项。四是不断完善村级事务监督机制,制定《关于在村(居)民小组设立廉政义务监督员的指导意见》,在77个社区设立了759名廉政义务监督员,2015年开展监督检查630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1个。五是加大对贯彻执行《村(社区)、小组议事规则》等“五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2015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98次,实地检查92个村(社区)411个小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7个。六是强化对利民惠民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对8个乡(街道)76个村(社区)农村土地征收流转、“三资”处置、惠农支农专项资金使用、农业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排查。七是超前谋划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宣传工作,加强换届前的舆论监管。八是严肃查处了黑村社区原党总支书记、主任杨家平等人贪污、职务侵占“家庭式”腐败案件、中村社区四组原支部书记刘家平非法占用土地案件。坚决打击贿选行为,严肃查处了研和社区、东前社区贿选案,给予党纪处分6人。

4、关于“党员违纪行为在不同领域和层面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纪人员呈点状式分布、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和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监管制度,修订《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办法(试行)》、《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纪律(试行)》等21项管理制度,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制定《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廉洁性审查工作实施意见》,对新黄路、红塔区“四规合一”规划研究采购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廉洁性审查。二是加大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整改了4所中小学、幼儿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三是建立查处私设“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严查处了区环境清洁中心、北城街道刺桐关小学设立“小金库”的违纪行为,给予党纪处分3人,收缴“小金库”金额49.85万元。

(2)关于审计发现违规资金量大、情况复杂,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较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相关部门、行业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2015年来,完成审计项目90项,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53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3215万元,上交财政2388万元,核减投资额1862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80万元。区财政局利用审计结果,整改问题资金9655万元。二是制定《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红塔区财政局关于存量资金财政收回统筹后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往年的财政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2015年,盘活并收回存量资金18347万元。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

1、关于“对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压力估计不足”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仍有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用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落实,从严抓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认真查找和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领导示范带动。组织开展了区委中心组学习5次,对“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进行了7次专题研讨。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做到了以上率下。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建立“1+X”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公务接待、规范职务消费、“三公”经费监管等7项配套制度,出台《红塔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红塔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红塔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红塔区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2015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13.2%。四是明察暗访常态化。坚持“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问题专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6个单位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党纪处分3人,问责6人。

(2)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的形式老套、方法单

一、效果不好,组织道德讲坛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干部教育方式。举办“领导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研修班”,组织全区40余名领导干部赴浙江大学开展为期7天的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积极申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示范教育大营街产业结构调整教学基地”,打造红塔区现场教学点,推动红塔区现场教学工作。选派10名领导干部到省直部门进行为期3—6个月的跟班学习。二是加强干部学习督促检查工作。将干部学习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并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对现有干部的知识更新和教育培训。举办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7期。加大干部在线学习的覆盖面,将学习对象延伸到村(社区)。四是推进“善行义举榜”工作,实施“善行红塔区”建设,做到以德育人、以文化人,推动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形成。

(3)关于会议多、文件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委班子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将时间和精力集中到抓工作、促落实上。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话风的规定(试行)》,切实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文件审核把关,科学安排调研选题。按照分类审批、严格报备的原则召开各类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规格、时间;严格控制文件规格、数量、篇幅,着力提高文件质量。倡导无纸化办公,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

2、关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的干部纪律要求不严,作风漂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列出41条整治措施,由6位区级领导挂帅,明确主责部门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治到位;以开展一轮谈心谈话、进行一次自查自纠等方式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严惩“为官不为”十种行为。二是加强对干部的关心激励,加大“四有干部”的使用力度,包容敢闯敢试的干部,营造有为才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公务员工资改革和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严格执行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三是全面落实市委“八要”工作要求,出台《红塔区党政机关“敬业有功、怠业必惩”实施方案》,促进全区干部转变作风,适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新常态。对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购物等19起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制定《关于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推动红塔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不懈整治“为官不为”。2015年共问责干部20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15人。组织处理10人,点名道姓通报11人。

(2)关于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评价。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红塔区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红塔区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采取听取述职、民主测评、谈话了解、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区直单位、乡(街道)领导班子及干部进行全面分析研判。二是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行为,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情况进行了清理排查,免去了9人次在企业兼任职务。三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2015年抽查核实67人。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责审计工作,对4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责审计。四是规范“裸官”和特岗人员出入境管理。下发《关于规范红塔区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行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共登记特岗人员573名,实现科级领导和“裸官”的全员登记。五是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全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人事档案2600余卷进行专项审核。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的整改情况

(1)关于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论证和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和会议记录,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切实落实好“八要”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不同意见,保障区委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查找区委班子及区级领导干部在“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进行了整改。三是加强监督约束。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导向机制,进一步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

(2)关于抓经济发展急于求成,政府举债过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决策咨询、专家评审、决策听证等制度,确立先评估后决策的前期工作程序,确保重大事项决策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及承受能力。2015年,举行重大决策听证1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次,重大项目涉法事项审查15件次。三是严格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实现了依法管理政府性债务。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发展中化解政府债务。全力做好稳增长工作,积极培植财源,巩固税基,盘活存量资金。五是全力化解政府存量债务。按照中央、省化解地方性政府存量债务各项措施,将政府债务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在省、市各级政府统一安排下,采取存量债务定向置换和公开发行债券置换办法积极化解存量债务。2015年争取到省债券转贷存量债务置换资金19.68亿元,降低了债务成本,延长了债务还款期限,有效缓解了债务压力。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的整改情况

(1)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看重地缘关系的倾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政策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用人标准,严把资格条件。对进入推荐考察范围的干部,认真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对需要破格、越级提拔干部的,严格按照要求报请市委组织部批准。二是严格选任程序,规范选任工作。在完善和规范现有做法的基础上,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加大选人用人信访举报的核查力度,对出现“任人唯亲”问题的,严肃进行倒查问责。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在充分听取意见,反复酝酿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常委会票决制,2015年来,科级领导职务票决率保持100%。

(2)关于部分干部轮岗交流过快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交流相关政策。按照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其他干部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区分领导干部应当交流和可以交流的情形,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二是把干部交流与年轻干部培养相结合。不断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方式,对那些经过专门培训、实践锻炼、关键岗位考验证实是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果断任用。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大胆提拔到领导班子正职和重要岗位上任职。

(3)关于区级单位从乡(街道)长期借用干部、下派干部只见发文不见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抽调工作人员程序。认真核实乡(街道)干部职工在职在编在岗的情况,对抽调到上级机关和专项工作组工作的干部,严格组织审批程序,抽调时间不超过6个月。二是稳定和补充乡镇干部队伍。全面推进编制实名制管理,对乡(街道)进行编制核查,严格审核把关、控制缺编数额。2015年,通过公务员考录到乡(街道)9人,公开招考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区外选调2人。

(4)关于“三超两乱”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工作,摸清超配干部总数、整改基数和整改消化数,准确掌握实情,制定整改消化方案,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采取退休一批、调整一批、免职保留待遇一批等措施,抓好超配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定,杜绝出现边消化边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确保在2017年9月底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任务。截至2015年共消化超配干部422名,完成比例为92.34%。

(5)关于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不宽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大对专业技术干部的培养力度,对全区专业型技术型干部进行统一梳理,按照学科专业分为11个大类47个小类,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加强“四类”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多项工作推动后备干部实名制推荐工作开展,保障被推荐人的综合素质。二是推动干部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修改完善干部工作制度,结合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出台,起草了《红塔区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回访考察制度(试行)》、《红塔区领导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拓宽干部选拔视野。认真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度。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反映。联系单位:红塔区督查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2022597;电子邮箱:htqdcs@126.com。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

2016年3月1日

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任务书

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

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通报会上的讲话

经济贸易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总结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回头看”整改情况报告

安徽出台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环保局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

红塔区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红塔区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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