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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梯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3:37: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上天梯管理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扬尘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信阳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信政办〔2016〕35号)、《上天梯管理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环境保护厅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完善扬尘污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为手段,以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堆场扬尘治理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监测监控、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遏制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尽快扭转当前大气环境污染的不利局面。

二、总体目标

对我区房屋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道路开挖及管沟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道路清扫保洁、待建空地、资源开采、散流物料堆放和物流运输等扬尘污染实施全面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为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6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15 日)。根据市政府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我区各类扬尘污染现状进行详细彻底的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上天梯管理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治理责任,抓好部门协调,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6 年 5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从5 月 16 日开始,区办公室对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督查督办。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对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将进行通报。工业园要督促指导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单位)制定整治方案,土城办事处要督促产业集聚区外小型加工厂进行封闭整改。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达不到扬尘污染防控要求的企业(单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停产停工等措施,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情况,查漏补缺,整改遗留问题。并将总结报告于 10 月 20 日前报送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区建设规划与环境保护局)。同时,要认真总结亮点,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后督查,对整

2 治工作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严格追责问责,确保我区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四、整治内容

(一)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要求

所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施工单位,均要和主管部门签订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制定扬尘防控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并采取以下措施:

(1)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体带泥上路。

(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开挖的裸露场地必须严密覆盖、固化或绿化。

(4)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全封闭,要求车辆封闭性能完好,严禁沿路遗撒。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长时间堆放废弃物和随意丢弃。

(6)施工现场的水泥、石灰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7)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3 (8)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9)产业集聚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制作砂浆。 (10)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 有专人负责。

(1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扬尘情况。

(12)施工场地需设立醒目公示牌,公示扬尘控制措施和举报电话。

(二)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要求

(1)加强道路调查管养。对我区主要干道进行一次调查统计,对道路扬尘严重的,查清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根治。对路面有坑槽等破损情况的要有计划及时进行补修,对乡村土路与交通主干道结合处进行硬化处理。同时,加强对排水系统及沿线辅道涵洞的管理,防止因淤积造成路面污染。

(2)开展路面渣土车联合执法。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持续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发现违规抛洒车辆,现场予以扣押,责令到指定地点卸载,并予以处罚。同时,对渣土、垃圾的来源进行调查取证,对违规车辆装载造成抛洒的运输企业和建筑工地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

4 (3)加强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管。结合路面联合执法行动,重要路段实行 24 小时监管,严防不按要求进行封盖的漏撒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遏制二次扬尘污染源的产生。

(4)加强路面保洁工作。对管理区主次干道实施机械化清扫,部分路段配以人工辅助清扫,个别污染严重路段采取洒水车高压冲洗方法清理路面污染物。

(5)道路修筑和道路施工严禁路面机械扫尘和吹尘,实行湿式作业。

(三)工业堆场(料场)扬尘专项整治要求

(1)物料堆放场所采用封闭或半封闭库房、天棚储库,或综合采取围墙围档、防风抑尘网、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

(2)建立密闭传送装置,做到作业不起尘,或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避免作业起尘。

(3)地面硬化处理,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置冲洗、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堆场围墙四周、生活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进行合理绿化。

(4)进出口设置冲洗池、洗轮机等车辆冲洗设施,进出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到位;实行门前环境卫生“三包”,落实洒水、清扫保洁措施。

5 (5)易起尘物料实施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不飞扬。

(四)矿山采(选)矿扬尘专项整治要求

(1)露天开采矿山必须采取低尘爆破、机械采装、洒水作业等除尘降尘措施,推行台阶式等科学开采方式。同时,鼓励矿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环保设备,提高矿产资源采选和加工技术水平,降低矿山粉尘等污染。矿石、废石、选矿产品等堆存点应结合周边环境状况,采取封闭、洒水抑制或覆盖等方式抑制扬尘产生。

(2)选矿及矿石破碎加工企业均要建设封闭厂房或封闭车间,加强破碎生产加工环节治理,建设除尘系统和喷淋系统,对破碎系统实行密封,输送廊道实行全密封;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必须安装集尘装置和布袋除尘装置,布袋收尘系统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 15 米。

(3)选矿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道路实现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设立车辆进出轮胎冲洗设施;运输道路粉尘组织专人定点清扫,专车定时洒水,确保道路整洁;结合地形情况,矿区专用运输道路两侧进行绿化。重点加强矿区外运输道路的防尘、降尘监管措施。

(4)堆场外围建设围墙、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场内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有效控制堆场扬尘污染。

五、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信阳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信政办〔2016〕35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环〔2016〕40 号)、《信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信政文〔2014〕48 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信政办明电【2016】97号)和《上天梯管理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一)建设规划与环境保护局负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内部工业堆场、料场的扬尘防控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二)综合执法局负责产业集聚区内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并负责产业集聚区内道路两边堆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扬尘防治。配合建设规划与环境保护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配合交通局开展渣土(矿石运输)车辆扬尘治理工作。

(三)交通局负责产业集聚区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负责对对渣土(矿石运输)车辆进行整治,对无资质车辆进行查扣;负责产业集聚区外道路两边堆场整治、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和集聚区外公路两侧红线内绿化、硬化工作。

(四)国土资源局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矿山开采中的扬尘控制工作。

(五)安监局协助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开采中扬尘控制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源头管控。

(六)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加强矿产资源(废土、废矿)运输车辆的管控,严禁未全覆盖的车辆通过矿产品检查站。

(七)公安分局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车辆的查处力度。

(八)土城办事处负责产业集聚区外小型加工厂内部堆场的整治。

(九)工业园负责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厂区内部环境卫生整治,配合建设规划与环境保护局加强产业集聚区内内企业厂区内部堆场的整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程督办,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每周调度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每月 25 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我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规划与环境保护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土城办事处、工业园等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整治计划、职责分工和推进措施,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通 8 力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并于每月 25 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的扬尘治理,特别是做好春冬季节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强化重点时段扬尘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抓好工作措施落实,务必确保工作实效。要强化全过程监管,工地开工前做到“审批到位、报备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配套措施到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全面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严格管理,从严执法。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防控执法监管体系。各辖区、各部门负责推动本区域、本行业的扬尘监管执法工作,明确部门和企业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和检查执法中的责任,结合网格化管理,将监管任务落实到项目和责任人。对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完善我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督导通报制度,区联合督导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组织扬尘综合督导,对各单位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强化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扬尘未得到明显控制的地方,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将严肃问责。

9 附件:扬尘专项治理部门任务分解表

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

2016年5月13日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扬尘专项治理方案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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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讲解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版)

上天梯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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