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2003年创安工作计划
根据《福建省企业事业保卫工作责任条例》、《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奖惩和一票否决权制度》、《福州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规条例,为认真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今年学校工作“抓住机遇,挖掘潜力,更新观念,统一步调,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抓好重点专业建设,积极巩固两个评估成果,扎实推动二次创业进程,全面实现九五规划目标”的指导思想,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校创安工作的领导
1、学校应将创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年初工作计划、月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内容上应突出创安工作,做到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2、调整充实治保会及各科室安全员,围绕创安工作完善例会制度,定期开展创安活动。
3、认真做好各重大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狠抓校园治安,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1、要求各科室、各部门、各班级增强制度意识,把创安工作落到实处,争取全年不发生教学、政治、伤亡、刑事及治安等重大事件。
2、各科室、部门、班级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好自家事”,认真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
3、加大警卫班的管理力度,规范过程管理,严格把关。
4、加强学生纠察大队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规范值班、巡逻、检查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纠察队在学生创安保卫管理工作中重要作用。
5、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经常查核暂住、流动人员的住处及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的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办好
“三证”确保校园的安全。
6、围绕创安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7、认真做好自行车、机动车的停放,进出等管理工作。
三、明确消防重点部位,确保学校创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1、明确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上报教育厅及公安部门。
2、制定学校及重点部位扑救初起火灾作战方案,健全义务消防组织,结合夏防、冬防工作,定期开展防、灭火演习,提高扑救能力。
3、明确职责,健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4、按规定配好各部位的灭火器,定期换药,各类消防器材应做到“三定”。
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创安工作
1、总务科应做好配电房、木工房、仓库、各电路检修等管理工作。
2、各实验室、电脑室、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重点部门应做好安全防范和防火工作。
3、学生科、教务科的年度月工作计划应体现创安内容,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创安意识,对违纪人员应进行教育帮助。
4、重大活动应制定安全措施。
5、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五、其它工作
1、根据公安部门要求,认真做好重大案件的协助调查工作。
2、提高防范侦破水平,认真查处校内盗窃及打架斗殴等事件。
3、按要求搞好户籍、粮食管理和身份证制作工作。
4、加强科室管理,严格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治保会、科务会、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例会制度,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精心管理,热情服务。
福建电子工业学校保卫科二001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