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协议
车主(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搭车(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拼车各方本着对车上人员安全负责为首要原则,节约公共资源,提倡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共摊油费、过路费为次要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明确车主为非营利性条件下经协商一致,就拼车的事宜上达成协议如下:
1 .关于拼车的路程、及出行时间(乙方行程,考虑到交通及其它特别原因,时间上可以有一定出入)
出发地点:
目的地点:
出发时间:
到达时间:
二、拼车的期间范围:
自2017年09月01日起至学校放寒假, 每周一至每周五拼车。
三、拼车的费用及支付方式(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拼车费用:乙方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本次出行的过路过桥费、油料费、汽车损耗费,计 元/人。
2、支付方式:每月月底两天。
四、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保证自有车辆手续齐全并合法有效,出车前有义务检查车辆状况。甲方具备驾驶与本车相应的驾驶资格,负责承保车辆自身保险险种与费用,并承诺其提供的车辆符合正常使用的要求,能够满足乙方的合乘需求;甲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路线行驶或与乙方协商后按照有利于乙方的路线行驶,确保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杜绝酒后驾车及超载等危险行为,按照双方确认的时间和路线,将乙方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平摊每次出行来回的过路过桥费、油料费、汽车损耗费;
3、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造成甲方的车辆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甲、乙双方如一方因特殊原因,需不能如期履行合约,须提前 3天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可以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在搭车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甲方在驾驶途中发生的本车维修费用、违章罚款由甲方承担。
7、若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的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赔偿处理。
五、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和补充条款及附件共有贰页,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4、附件1.甲方驾驶证、行驶证、汽车保险单复印件。
附件2.甲乙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