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保险权利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自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车辆所有权及保险理赔未进行处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车辆所有权及保险理赔事宜交由乙方处理,因该事故的保险理赔金归乙方所有,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二、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上述款项自签订协议的同时支付甲方
元,协议签订前的交通事故违章及罚款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三、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同保险公司调解,领取案款。
四、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当配合乙方办理理赔手续,提供相应证件和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事故不存在诈保行为,该车辆已经正常年检,驾驶人员具有驾驶资格,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此事故不能正常理赔,甲方负责该车辆所有修车费用,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为
元。
备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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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保险权益转让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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