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规章制度
为保障我部工作效率,更好管理我部,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各成员认真执行。
对体育部各成员考核制度
一、会议要求:
1、例会每周三12:10开始,前5分钟进行点名;
2、每位成员需带工作证;
3、部内人员必须准时到会,有事提前请假,会后请假视为旷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会,无故迟到3次者交三千字检查,四次以上者(包括四次)视为自动退出体育部;请假须部长或副部长同意方可生效,一学期请假超过六次者,视自动退出。
4、召开会议期间不得故意扰乱会议秩序,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活动要求:
1、内部成员对活动的安排、执行必须到位,活动结束后进行任务完成评估,分“优、良、差”三个等级。
2、活动期间各成员要相互协作,保证质量。
3、活动后进行评比,表现差者在例会上作自我检讨。
4、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否则不得参与工作。
三、个人要求:
1、体育部各成员必须具有集体意识,合作意识,有制造矛盾者挑拨离间者直接开除体育部。
2、体育部成员应多向本部门提个人建议,关注本部门的发展。
3、体育部成员必须服从上级安排,严格要求自己,如发现有不认真、作风散漫及徇私舞弊者,一经查核,视情况轻重给予检讨或开除处理。
4、要求各成员学习与工作同步抓。
对各班体育委员要求
一 会议要求
1、各班体育委员应在开会当天提前5分钟到场,开会时有体育部进行点名,迟到者扣班级0.5分,旷会者扣一分。
2、会议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有疑问者可当面提出。
3、会议期间手机铃响扰乱会议秩序者扣班级0.3分。
二、活动要求:
1、各班体委把活动落实到位,按时提交各班参加活动人员信息,迟交者扣除本班0.5分,不交者视为弃权扣本班1分。
2、活动期间各班体委负责本班同学有关问题,如有疑问联系体育部人员。 备注:以上是本部门的规章制度条例,体育部有大家的配合会越来越好。
体育部
2010年11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