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教工活动中心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部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
1 华南理工大学教工活动中心工程项目
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第一条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本工程监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监理安全生产管理组组长,总监代表为副组长。
第三条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 督促承建商向广州市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第六条 检查承建商的安全管理组织管理架构和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安全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研究并提出措施,并督促承建商整改;审查特殊机械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和进场施工人员的平安卡。
第七条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定期检查承建商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月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拟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每周定期填报《施工安全监理报告》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时上报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第八条 每周监理例会上通报安全监理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合格的,征得业主同意后向承建商发出《工程暂停令》,并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强行施工的及时填报《监理快报》上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给予解决。
第九条 评价承建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第十条 在每月监理月报中编写安全与文明专栏并报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完成其它与安全监理有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表、施工安全监理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9、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行停止施工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填报《监理快报》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核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组织本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点;
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9、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等。 第十四条、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
3 检查记录;
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担任旁站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每日例行检查,发现现场人员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应要求其改正,并做好记录。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