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节目参加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文艺晚会的
通知
各分团委:
为庆祝2007年“五四”青年节,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激励大学生爱国主义思想,学院团委决定在4月底举办桂林工学院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文艺晚会。
为充分体现我院校园文艺活动的水平,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希望各系(院、部)围绕文艺晚会的主题排练1—2个节目,形式不限,并将节目的基本构思、排练计划、经费预算等,于2007年3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至团委,团委再统筹安排。
请各分团委高度重视,积极调动广大同学参与。
附件1:《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文艺晚会方案和具体要求》 附件2:《系(院、部)选送节目登记表》
共青团桂林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文艺晚会方案和具体要求
一、晚会目的
为庆祝2007年五四青年节,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激励大学生树立坚定的爱国主义理想,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提高大学生团结奋斗精神,特举办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文艺晚会。
二、晚会主题弘扬“五四”精神展“桂工”青年风采
三、时间地点拟定于2007年4月29日(周日)晚上7:30,体育馆三楼
四、举办单位主办单位:院学工处、院团委
承办单位:各分团委、学生会
协办单位:桂林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五、奖项设置此次晚会将针对各系院评出最佳组织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及
奖金100元。
六、具体要求
1、以系(院、部)为单位,每个单位选报1-2个节目,节目要求突出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体现青年活力和风采。
2、晚会形式可为合唱、舞蹈、独唱、诗朗诵、音乐剧、小品等。
3、提供参考的节目形式和节目内容。
1)合唱,或小组唱。如《我们是中国共青团》、《五月的花海》、《万岁祖国》、
《共青团员之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等
2)配乐诗朗诵。时间不超过4分钟。
3)独唱。《为我们的今天喝彩》等,或对唱也可以。
4)音乐剧。可以创编可以改编剧本,围绕晚会主题,时间6-8分钟。
5)健美操。《青春飞扬》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
6)访谈。邀请我院老一辈青年工作者、老团干部,简额明要叙述一下工作体会,
时间不超过8分钟。
7)舞蹈。围绕晚会主题,不少于8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以上表演形式仅作为参考,各单位可根据各系实际情况推选节目,并填好《各系院推选节目登记表》(见附件2)后上交学院团委。截止时间:3月19日(周一)上午12:00 之前,院团委并于3月21日(周三)之前确定总体方案,联系人:万 千,邮箱地址:ggtw@glite.edu.cn。
5、各系院初期排练时间为3月21日至4月6日;全院第一次连排节目时间初步定为4月8日(周日),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将请相关领导老师评选确定最终节目;4月21日(周日)初步定为第一次彩排,4月28日(周日)第二次彩排。
附件2:各单位选送节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