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清扫制度
BGWT-121/03-ZD-11
炼钢厂清扫制度
为了保证炼钢厂各车间有干净整洁的生产环境,树立炼钢厂的文明企业形象。现将清扫制度规定如下:
1、【清扫时间】白班每天上午9点、下午14点、19点,夜班每天晚上21点、早晨7点,交接班时接班人认真检查卫生情况,确认打扫干净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2、【负责人】主控室由主控人员负责,当班班长监督签字;休息室由该区域人员负责,当班班长签字。卫生不合格考核相关人员。
3、每天要保证室内卫生良好,物品分类摆放整齐,室内外地面平整、无杂物、无垃圾、无跑冒滴漏及乱贴乱画现象。
4、窗户玻璃齐全、明亮、洁净,窗框无尘土、无杂物、无悬挂物,日常无遮挡,窗台内外无尘土、无办公用品、杂物及晾晒衣物。
5、椅子要求完好干净,桌椅上不准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6、桌面要求干净整洁,不准放与工作无关的内容,比如杂志等。办公桌、电脑桌、电脑、电话、文件夹、文件筐、水杯、安全帽等物品要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以上所列项目,一项不合格的车间考核相关负责人100元。卫生极差的车间加倍考核。
《炼钢厂清扫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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