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有奖征集
创 作 者 承 诺 书
承诺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举办者制定的《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有奖征集规则》(以下简称“《征集规则》”)的有关规定,谨向举办者承诺如下:
1. 承诺人保证:本人为参加举办者举办的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有奖征集活动应征的作
品(以下简称“应征作品”)为本人的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2. 承诺人保证:本人为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独立和排他的权利。
3. 承诺人保证:在任何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自
应征作品提交之日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承诺人不会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
4. 承诺人保证:如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因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举
办者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举办者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及时、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举办者免遭上述损失。同时接受举办者依法保留向承诺人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5. 承诺人保证:本承诺书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举办者损害的,
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举办者方亦同时保留取消承诺人应征资格的权利。
6. 承诺人确认:应征作品一旦成为举办者的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获奖作品(即
一、
二、三
等奖作品,下同),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除根据《征集规则》获取相应奖励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自始即归举办者所有。举办者有权对成为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获奖作品在任何地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修改、使用、授权、开发、许可或保护等任何形式的使用。承诺人除根据《征集规则》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主张权利。
7. 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书复印后签字也同样生效)。
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