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投资合作协议书
商铺投资合作协议由有多方出资人(以下简称多方)
甲方出资人:身份证:; 乙方出资人:身份证:; 丙方出资人:身份证:; 多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多方共同自愿合作经营商铺
第二条: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由多方出资人共同协商在多方内部予以任免授权,代理人应依据合作多方共同意愿行使其权利,不得违反多方出资人共同利益。多方有共同决定对法定代理人的任免权利。
第多条:在合作租赁期间经营商铺所需各项成本以及利润,均按其金额的比例计算由多方各
自成本承担以及利润分摊。
第四条:由多方合作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对合作承租标地多方共同拥有其多分
之一的权利和义务,合作终至后,各合作方的出资仍为多方各人所有,届时按所占有比例予以返还。
第五条:多方共同承租,共同经营,合作人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出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
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出资人承担。多方出资人自身经济债务纠纷不与本合作有任何法律和经济关系,不得影响本合作的执行。
第六条:本合作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作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的原则解决;多方遵循对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的处理不一致时,多数出资方已达成共同意见时,少数出资方应接受按多数共同意见解决相关争议。
2、如果多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如果一方(或二方)合作者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本合
作协议有损害的,另二方(或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协议解除
1、一方(或二方)合作者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非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多方共同决定终止本合作协议的;
4、一方(或二方)合作者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本合作协议有损害的,另二方(或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多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陆份,合作多方各贰份,本协议自合作多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资人:
乙方出资人:丙方出资人:
协议书签订地点:协议书签订时间: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