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范售后服务处理流程的通知
为了提升售服务水平,节省残次鞋处理时间,减少双方在残次鞋处理方面的分歧,尽可能达到一个既符合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又能达到双方能接受的一个处理结果,特此重申:售后服务处理流程的规范化。
一、对于已售出的残次鞋的处理:
1. 销售小票:对于已售出的残次鞋在退回的鞋盒内必须要有
销售小票或所在商场的处理意见书,并粘贴或放于鞋盒内
部,以便我司判定是否是在三包范围之内。否则如无销售
小票,则作为超过三包范围只作一般维修或直接退还客户
处理。
2. 标示出残次位置:所退回的残次鞋请用红色箭头标标出所
有有残次的地方,以便工厂可尽快针对性的进行返修,以
免遗漏而一次未修好。另请不要用单面胶纸或较强粘力的
贴纸标示,经免造成皮面掉色。
3. 产品维修单:请在退回的残次鞋内盒上贴上产品维修单,
标明残次原因的同时也可标示当地商场的处理意见,以免
出现商场已给顾客退货而退至公司,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
下正常处理后返还贵部之现象,而减少处理上的分歧。
二、对于原残鞋的处理:
各代理在收到我司所发的新货时请勿必在一周内全部检查一遍,
如发现有顺脚,大小码,严重色差或不同色,严重破损或其它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原残鞋,请立即填写退货申请并退回公司处理。如若超过两周再发回的原残鞋特别是过季的原残鞋公司只作协助性的维修处理,无法维修的部份将直接退回代理。
希望各区域代理能够体谅并大力配合及遵照此规定操作!此规
定将于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收到的残次鞋起开始严格执行。望知悉!(附件:鞋类产品三包规定)
《鞋类售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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