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称
纳税人类型 纳税识别号 开户行
账 号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劳务外包服务协议
乙方名称 纳税人类型
纳税识别号
开户行
账 号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甲方为提升核心业务的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率,决定将部分岗位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外包范围
1、甲方外包给乙方的业务为
保安
岗位,具体内容和范围包括如下: (1)负责甲方整个园区的安防,维护园区正常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进行日检、夜巡,保证园区物品与财产安全;
(2)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登记及检查,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园区;
(3)维护园区内的交通秩序,对进出车辆统一指挥,并对停放的外来车辆进行
不定时巡查 ;
(4)做好“四防”设备定期检査、登记,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并提出
处理意见;
(5)着装干净整洁按规定配戴公司工号牌,为园区对外树立良好形象的展示;
(6)协助甲方开展安保工作。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延续协议期限的,应提前一个月续订。
三、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形式
1、乙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形式为:乙方根据甲方约定的业务范围及具体岗位人员需要,配置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从事专业的服务,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配置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的外包员工均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任何直接法律关系。
3、甲方通过双方约定的联系人发送工作任务及指令,在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的前提下,甲方也有权直接向乙方所配置的外包人员发出指令,乙方应确保其人员听从指挥并服从安排。
4、乙方所配置的外包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从事专业的服务,应当有乙方的明确标识,并且所配置的外包人员应当配戴乙方的工作卡,以与甲方的员工区别。
5、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所配置的外包的人员均不得向其他 若甲方拖欠人力资源外包费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违约金按人力资源外包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收取。乙方因此解除同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协议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赔偿费用,逾期不支付的,除支付赔偿费用外,按本条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其他事项:
(一)甲方所支付的劳务服务费用中未包含保安人员的社会保险购买费用,保安岗位六名人员将按照红海用工规定购买意外险;
(二)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伙食;
(三)为节约成本经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