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村乡2012年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
承诺书
乡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2012年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村特向乡政府承诺:
一、绝不允许我村村民在封山禁牧区域从事放养牛、羊等草食动物;绝不非法采伐林木;绝不违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绝不非法采矿、采石、采砂、取土倾倒废弃垃圾;绝不移动、损毁封山禁牧标志、标牌和界桩等设施。
二、会及时阻止村民携带火种私自进入山林;绝不焚烧地堰、秸秆、树叶;绝不在山林吸烟、玩火,不到山林野炊,不在林地里引火照明。
三、及时组织村民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村民防火意识。及时加强对小孩的管束,对痴、呆、傻等精神病人认真落实监护措施,防止弄火成灾。
四、如发生火灾事故,会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同时我们会积极组织村民采取有效措施参与扑火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件。
五、积极配合乡政府做好封山禁牧、护林防火等工作,并承诺在我村范围内杜绝一切危害森林安全事件发生,如因我们的行为导致出现火警、火灾和私自放牧,将甘愿接受乡政府责任追究。
村委会(盖章)村负责人(盖章)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封山禁牧、护林防火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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