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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闻采编规范 严防虚假失实报道

发布时间:2020-03-03 06:28: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加强新闻采编规范 严防虚假失实报道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印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就《规定》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新闻出版总署近期为何要出台严防虚假新闻的文件?

答:近年来,新闻媒体的虚假新闻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从2010年以来,新闻出版总署直接查处的新闻违法违规案件中,虚假失实报道案件达到160件,占案件总量的22.9%。屡屡出现的虚假新闻不仅严重侵害新闻当事人的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有的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形象。群众对此反应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以议案、提案形式要求,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活动,制止虚假新闻。我们根据社会各界的要求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完善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虚假新闻的管理。

问:新出台的《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对于新闻记者的采访有哪些明确的要求?

答:《规定》分别从“新闻记者采访的基本规范”、“新闻机构管理的基本职责”、“虚假报道的处理规则”和“法律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等四个方面对防止虚假报道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其中,新闻记者采访的基本规范包括:新闻记者要持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采访;要深入新闻现场调查研究,避免只采用新闻当事人中某一方的陈述或者单一的事实证据;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不得对新闻图片或者新闻视频的内容进行影响其真实性的修改;新闻记者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等等。

对于新闻机构的责任,分别从采编流程管理、新闻来源的审核、转载审核管理和采编队伍准入管理等四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如新闻报道必须注明新闻消息来源、转载转播新闻报道必须事先核实、新闻机构必须规范用工制度等等。

问:《规定》对刊发虚假新闻的报刊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现实中,一些新闻媒体存在粗暴对待新闻虚假投诉的现象,这种做法非常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我们认为新闻媒体对刊播的新闻报道负有完全责任,为此,新闻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受理公众举报、投诉、核查、处置和反馈工作的程序机制。本次出台的《规定》明确要求媒体正确对待虚假失实报道问题,认真听取新闻当事人对新闻报道内容的意见,受理社会公众对新闻报道内容的投诉,实事求是核查新闻采编环节和采访证据,及时公布核查结果,妥善处理新闻报道引起的纠纷。

对于已经查实的虚假新闻,《规定》明确要求新闻机构建立更正制度。要求凡经调查核实认定报道存在虚假或者失实的,新闻机构应当在本媒体上及时发表更正,消除影响;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问:《规定》对记者、相关负责人、媒体机构各自要承担哪些责任是否有明确划分?

答:本次出台的《规定》对记者、相关负责人和媒体机构都分别做出明确的责任追究,如对违规的新闻机构,要求媒体必须向社会公开更正、道歉。如果出现情节特别严重的虚假新闻,则明确规定可以责令新闻机构负责人引咎辞职,甚至对媒体作出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新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严重违规的新闻记者,责任追究重点放在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业上,如对故意编造虚假新闻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而且还将其列入不良记录,5年内或者终身不得从事新闻工作。本次出台的《规定》是新闻出版总署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规范行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全国新闻媒体和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坚决遏制虚假新闻,努力创建健康有序的新闻采编秩序。

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张贺)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

《规定》分别从新闻记者采访的基本规范、新闻机构管理的基本职责、虚假报道的处理规则和法律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对防止虚假报道作出规定。《规定》要求,记者必须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采访;必须坚持实地采访,不得依据未经核实的社会传闻等非第一手材料编发新闻;开展批评性报道至少要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新闻来源,并在认真核实后保存各方相关证据,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准确。针对目前媒体未经核实使用网络信息编写报道造成严重虚假新闻等问题,《规定》要求,“新闻机构要严格使用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手机信息,不得直接采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

《规定》还明确要求,新闻机构须建立健全虚假失实报道的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凡经调查核实认定报道存在虚假或者失实的,新闻机构应当在本媒体上及时发表更正,消除影响。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指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对违反《规定》的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新闻宣传如何适应复杂舆论生态(声音)

让群众把话讲出来、把火发出来,新闻媒体是一个很好的平台。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出现后,人们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受者、使用者,还成了信息发布者、传播者,传统舆论场的格局被打破。舆论生态更趋复杂,人民群众对新闻宣传的要求越来越高

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社会问题成为焦点,往往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引发广泛关注,引起人们情绪波动。压力锅如果没有出气孔就会爆,而社会管理就像压力锅,一定也要有个出气孔,让群众有一个表达诉求的平台,把话讲出来、把火发出来。新闻媒体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出现后,人们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受者、使用者,还成了信息发布者、传播者,传统舆论场的格局被打破,形成了更多的舆论场。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信息的渴求、新闻的关注,改变了传统的舆论引导和传播格局,而且这个变化还在继续。信息数字化带来了新闻传播新变革,新老媒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合并存。舆论生态更趋复杂,人民群众对新闻宣传的要求越来越高。

对新闻内容要求更广,希望新闻媒体要贴近实际工作、贴近社会生活、贴近受众心理;

对新闻形式要求更活,希望新闻要体现出及时、好看、深刻,尊重人们的审美习惯,满足人们的求知欲望;

对新闻载体要求更多,希望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可以向多样化、分众化方向发展,对新兴媒体的依赖和要求也越来越高;

对新闻质量要求更高,更加需要有观点、有态度、有深度的新闻报道,更加需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新闻报道,更加需要有公信力、影响力的新闻报道;

对新闻传播要求更快,对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大情况、重要活动及其它新闻信息,能在第一时间把实际情况和事实真相讲清楚、说明白,让人们明事实之巨细、解问题之深浅、辨传言之真假、知事态之缓急,止谣言于公开,化疑惑于阳光;

对新闻监督要求更严,希望新闻媒体通过反映、影响、引导社会舆论,在社会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帮助人民群众反映并解决实际问题。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的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用正确舆论引导人责任重大,必须认真落实党对新闻工作的新要求。新闻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做到认清形势的新变化,满足人民的新需求,跟上技术的新进步,落实工作的新要求,立足体现时代性,以更好发挥宣传科学理论、传播高尚道德、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日前在省内举行的记者节座谈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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