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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到底有那些?

发布时间:2020-03-03 23:44: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法律职业到底有那些?

绝大多数人对法律职业的认识皆源于影视媒体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在法庭中抗辩搏弈的精彩场景。在新闻媒体和影视作品的渲染之下,许多年轻人在童年时期就充满了对从事上述职业的向往,以至于在其青年时期就开始积极规划法律职业生涯。

那么法律职业到底有那些?我国《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该条规定:为建立和规范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因此,我国法律职业当然包括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四类职业。由于我国正在进行政治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为了填补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的现象,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归口管理机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资格的考核办法和申请程序,该办法的实施也相应的填补了社会各基层对法律服务人员的需要。因此,在笔者看来广义的法律职业当然包括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六类人群。但是,无一例外的是上述法律职业皆须通过相应资格考试,其中司法资格考试以其权威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处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顶端。

二、司法考试备考范围

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大门的敲门砖。那它考些什么?这是众多潜在的法律职业从业者热衷探讨的问题。下面笔者以国家司法考试考试科目为蓝本,帮助大家了解司法考试的考察科目及分值分布情况。

1、试卷一考察科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2009年新增的考察科目,在卷一试题中占有较大比重,如单选题的前五道全部都是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此外,卷四第一道简答题更是直接考察考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领悟。该科目的总分达到了25分,俨然成为司法考试新贵;

《法理学》一科考了7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加上卷四一道25分的论述题,总分为48分;

《法制史》依旧是考查分数最少的科目,共考了5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11分;

《宪法》考了6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2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22分。;

《经济法》的分值比2008年增加了5分,总分达到45分,是卷一分数最高的一科,考查的形式是5道单选题、12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三国法”方面;

《国际法》考了4道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10分;《国际私法》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国际经济法》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三国法”合计考查44分,与往年分值基本持平;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查了4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计10分,是2009年司法考试中考查分值最少的科目。

2、试卷二考察科目。

《刑法》客观题考了20道单选题、15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8分;

《刑事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8道单选题、14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2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2道单选、11道多选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0分。

3、试卷三考察科目。

《民法》考查了24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70分,考查分值为各科之最;

《商法》考查了10道单选题、9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34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商法》的案例题继2008年之后,不再列入卷四进行考察,所以分值与去年的28分相比,没有太大增长。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共考查16道单选题、11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6分。

4、试卷四考察科目。

试卷四将考察科目以主观题的形式出现,其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法学理论功底。该卷的考察范围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简答题20分、《法理学》简答题25分、《刑法》案例22分、《刑事诉讼法》案例21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20分、《民法》案例22分和《仲裁法》案例20分。综上所诉,结合各考察科目客观题部分,《刑法》总分80分、《刑诉法》总分73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总分60分、《民法》总分9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共66分,与往年基本持平。

通过观摩该表,相信大家对历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有了初步的了解。下面笔者将详细介绍我国司法资格证的分类。司法资格证-----即法律职业资格证。该证因其发放条件和适用范围的不同而分为A、B、C三类。A类证的发放人群是通过司法考试360分的分数线的考生,该证适用于全国范围。B证则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西部欠发达地区通过司法考试放宽地区分数线的考生,该证仅在上述放宽地区适用。C证仅发放给新疆、西藏地区通过司法考试单独划定分数线的考生,该证仅适用于新疆和西藏。因此,司法考试360分的分数线只是一个相对值。我国司法考试最终的录取率是由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组成的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进行调控的。据司法部高层人士称,我国将在推行司法考试的十年时间内储备50万个具有司法资格的法律人才,以备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之用。近年,随着国家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司法系统的投入以及法学专业的毕业生的不断膨胀,自2007年以来,我国司法考试录取率有所增长,其主要表现为严格控制A证的通过比率,适当放宽B证和C证的通过比例,引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投身于西部建设,以缓解西部地区司法系统法律职业人员断层的危机。

三、司法考试扬帆起航

一、准备阶段

(一)司法考试资料准备。

围绕着司法考试经济,大量的官方和民间的司法考试培训辅导机构应运而生。据不完全统计,现阶段司法考试培训市场上成规模的助考培训机构达二三十个,其设置在各省市的教学辅导分支机构达千余家。有的知名辅导机构法.律教育网还将司法考试的培训讲座设到了一海之隔的台湾和香港。上述辅导机构为提高知名度、吸纳生源还纷纷出版了司法考试辅导教材。如此以来,图书市场上流通的司法考试的教材就达十余种。

欲善其事,必先工其器。

如何挑选一套优质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对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者将结合自己司法考试的经历推荐如下资料供大家参考。

(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用书》。业界俗称“三大本”。由于2006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制,司法部不再冠名出版司法考试指定教材,继而该辅导教材转由司法部旗下司法考试专家命题组编纂。不容置疑,该教材仍然居于司法考试的权威辅导教材的顶端。由于我国司法考试面向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因而《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用书》在内容和体例的编纂上照顾了非法学本科学历的考生。因此,将该教材比喻成法学学科基础教材毫不夸张。在具有法学基础教育背景的初考考生看来,该教材有理论篇幅过于臃肿、司法考试考点不突出等缺点,于是该教材经常被具有法学基础教育背景的初考考生束之高阁。但在该教材上述的缺点背后却暗藏“杀机”。以08年和09年两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试题为例,上述两年的试题中竟然直接引用辅导教材中的晦涩原句。全国几十万考生在大跌眼镜的同时,既而欢呼雀跃或叫苦不迭。对于该教材的使用,笔者建议:无论考生是否具有法学基础教育的背景,必须精读”三大本”第一册。第二册和第三册则可当做“词典”,用以查询生僻的法律术语和概念。之所以提出如此功利的建议是源于我们的备考要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在重点考点上。

(2)《司法考试梦想成真应试指南辅导用书》。该教材系司法考试培训业界最权威的网上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法律教育网编著。该培训机构签约了一大批顶级权威司考名师和命题专家学者,例如法律教育网权威刑法签约授课名师阮齐林、姚贝、民法授课名师姚欢庆、席志国、赵德勇,权威刑诉法名师刘玫、民诉法名师杨秀清,行政法名师吴鹏,理论法名师杨帆(男)、叶晓川、王旭,三国法名师李毅、杨帆(女),商经法名师张海峡等等,负责专攻司法考试命题和辅导方向,其中不乏前司法考试命题人和现司法考试命题人的学生。与“三大本”辅导教材截然不同的是,该培训机构出版的辅导教材内容精要直击考点,将司考考点、重点法条、司考历年归类真题、配以章节练习四位一体,非常适合具有法学基础教育背景的考生使用,减负作用明显。

(3)《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司法考试是考点重复率较高的国家级考试。在历届考试中,不乏将历年真题稍作修改后重复面世的情况。因此,司法考试业界有“做历年真题就是作未来试卷”的说法。2008年笔者曾因工学矛盾导致备考不佳,当年,笔者在专攻历年真题的情况下仓促应考,取得了340分的考试成绩。如此一来,在司法考试业界传说的凭一套真题通过司法考试的也就并非信口开河了。因此,笔者着重推荐《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一书。该书一套八册,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其特点是将同一考点所涉及的历年真题全部编撰在一起。同时,该书在详细剖析解真题的基础上,注重对考生的法学理论基础的考查。其真题解析以实战出发点,从不同的侧面帮助考生揭示考点的变化形式,从而有效的规避命题人设置的“陷阱”。因此,该书在司法考试教材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得到了众多考生的推崇。那么怎样使用该书呢?笔者建议:可先以涂改液将该书的答案覆盖后,再用铅笔在该书上勾画选项,然后对照每一题的解析检验自己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同时,用笔记记录自己的错误。如此反复,以练习题感和阅读速度最终达到熟能生巧。当然,如果是在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题库做真题的考生不必用涂改液答案覆盖,也不用记录错题,因为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题库会自动记录你在做题过程中的错题。笔者正是通过坚持不懈的反复练习真题(20余遍),为通过司法考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司法考试网络教学资料的选择。司法考试备考是否捷径?答案是:有。当然笔者的这种肯定的回答是建立在对司法考试考查什么、怎样考察等问题有非常清晰认识的基础上的。由于司法考试是考点重复率较高的考试,所以某些官方或非官方的司法考试辅导机构中有专门一批高端学者对其命题方向进行研究与预测。在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第八年的背景下,还没有被涉及的考点已经是凤毛麟角了。同时,还有一批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成员(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昔日的学生活跃在司法考试培训市场,他们能对司法考试命题人的研究方向和命题思路做出敏感的反应。基于此原因,司法考试培训界猜到题、压准题的现象屡见不鲜。下面笔者将详细介绍如何利用网络教学资源以提高司法考试的备考效率。目前,较大的司法考试辅导网站有法律教育网等,其中以法律教育网的口碑最好。该网站以性价比极高的普通班(900元)、精品班(1500元)、实验班(2800元)三个班次为全国乃至港澳台考生提供旗下所签约顶尖司考授课名师的最新司考辅导课件,尤其是课件中的教学交互互动功能的领先设计深为笔者和广大学员喜爱,同时,该机构还设立了司考资料、司考经验交流,司考论坛,司考指南等版块供备考者交流学习经验检验学习成果。在这些名师讲座的指导下,笔者集中优势精力专攻重点,2010年司考成绩斐然。

(二)营造良好的适考环境。

“司法考试是一个人的战争,敌人就是自己”,这是司法考试业界一句精辟诠释。既然是一场“战争”,那么“参战者”就要有上“战场”作战的心理准备。笔者认为良好的适考环境就是这场战争的阵地和后勤保障。因而,如何营造良好的适考环境是摆在每个考生面前不可回避的问题。以下笔者着重谈谈自己作为在职考生的体会。

(1)正确处理司法考试和家庭生活之间的矛盾。

据有关网络调查机构统计,普通备考者通过司法考试的平均时间为3年,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司法考试和家庭生活的关系对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有着积极的作用。笔者认为,备考者可以向自己的亲属详细描述通过该考试的职业前景,并与其进行人生规划、职业规划的探讨,以取得父母妻儿的理解和支持。此举可规避或减少因备考司法考试导致的家庭矛盾。

(2)正确处理工学矛盾。

司法考试备考和工作的矛盾是每个在职考生必须正确处理的问题。笔者曾在数年的备考过程中饱受其折磨。那么这样处理该矛盾呢。笔者有如下建议:首先,在职考生要树立良好的心态,在工作上保持旺盛的精力,毕竟工作是安身立命之本。其次,备考司法考试要取得领导和同事的支持,要让同仁们明白身边有一个专业法律人才是有百利无一害的。最后,备考者要在不影响工作业绩的情况下将备考复习引入工作实践,达到理论联系实践的目的,以不断强化备考复习的效果。

(3)消极心理调试及压抑情绪的疏导。

司法考试备考过程是法律职业人心理成长的必经阶段。法律职业人在经过该阶段的心理磨砺后,势必为增强其日后职业生涯中的抗压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如何平稳度过该阶段是每个考生不应忽视的问题。适当的压力当然能够帮助法律职业人迅速的成长。但超负荷的心理压力也会导致备考人员出现意外。2009年,某市一名考生因无法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在其第三次的司法考试备考过程中以跳楼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生命。该事件曾令众多司法考试备考者为之扼腕,并给业界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和思考。笔者结合其亲身经历,总结了备考者在备考过程中易出现的心理阶段,即兴奋期、成长期、懈怠期、稳定期、抑郁期五个阶段。备考者复习过程中可能还会出项上述五个心理阶段相互纠结情形,让备考者不胜其烦,以至于影响到家庭生活、工作和学习。下面笔者将以一个年度为备考周期,描述上述五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兴奋期和成长期一般出现在司法考试备考初期,上述阶段属于积极的心理阶段;懈怠期一般出现在备考复习的中期,该阶段以丧失学习动力(书看不进、题做不好)为主要特点,该阶段为消极的心理阶段;稳定期则是在突破懈怠期之后的一段心理稳定阶段。该阶段一般出现在考前3个月内,此阶段往往是决胜司法考试的黄金阶段;抑郁期一般在考前一个月内出现。该阶段系备考者历经了漫长的备考过程后,产生的心理疲惫和生理疲劳阶段,该阶段属于消极心理阶段。处于该阶段的部分备考者甚至还会出现与司法考试相联系的幻听幻象等现象,从而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那么怎样调试和疏导消极心理调试及压抑情绪呢?笔者认为:出现消极心理阶段是备考过程中心理及生理极度疲劳症状的表现。因此,适当的放松和休息是最好的处方。当备考者处于上述阶段时,可以瑜伽、太极或慢跑等运动将紧张、抑郁、愤怒等消极情绪随体内汗液排出,以达到精神放松的目的。如果备考者长期处于抑郁期,则可以服用如逍遥丸、安神补脑液等中成药缓解精神紧张。必要时,可接受中医按摩理疗以缓解躯体化的紧张和疲劳。同时,增加与感情亲密人员的交流或喂养宠物都是缓解上述症状的良方。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司法考试最重要的特点是规律性很强,重点非常突出,即大约80%的知识点是每年反复考核的,而这些重点内容又只占大纲内容的 30%.从理论上说,只要掌握了这些重点内容,就一定能通过考试。可见,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可轻视甚至放弃不重要的内容;允许“投机取巧”,因为可以直奔主题。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重要考点和如何牢固掌握重要考点并且能在考试中正确运用。重要考点的确定有两个最有效的途径:第一个途径是反复研究近五年的真题。可以说历年真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就是重点,这是一个真理,屡试不爽。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对考试普遍规律的把握来确定司考的重点。在考核的内容上,各种类别的考试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九个字:“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所谓重要的知识点,是指调整社会生活频率最高的法律制度或者部门法。所谓新颖的知识点,是指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谓例外的知识点,是指对原则规定的例外规定。并且,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同时充足“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这三个要件,就一定是重中之重。比如《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也是规律,重复发生作用。

二,司考记忆多轮重复,科学记忆。

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察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根基不稳,运用终不能自如。也就是说,考生首先要能记住大量的信息,包括重点法条、理论要点等,而记忆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对此,从记忆的规律看,众多人类学科学家的研究证明,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

重复在司法考试的复习中又是有语境的,司考中的重复由于信息量大,如果将大纲划定的范围全部记下,显然不可能,这就需要科学记忆。这里说的科学记忆,首先是考什么才记什么,如何实现?就是上面说的从真题出发,把历年真题一五一十,丝丝入扣地过上三遍,利用真题定取舍,利用真题辨枝干,利用真题抓核心,利用真题建体系,把考点找出来,把考点的体系全部记住。其次,科学记忆还要挖掘技巧,切忌死记硬背,技巧可以总结为:“口诀化、串联法、体系化”九字方针。具体讲,口诀化,就是将纷繁复杂的数个相关知识点编成口诀,5个字记住5个考点,10个字记住10个考点;串联法,就是就一个主题范围,或纵向或横向展开,将该范围所有考点一网打尽;体系化,就是在部门法的层面,理清脉络,绘出知识树,做到真正融会贯通,通过整体记住细节。一言以蔽之,科学记忆,不要全记,但该记的要记全,不要死记,但要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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