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生活委员考核方案
为加强各行政班级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之更好的为同学服务,更好的完成学校、学院、团学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公正客观性原则。以生活委员平时的工作成绩为事实依据,公正客观的评价。
2.全方面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如班内同学的评价和辅导员的评价再结合平时的成绩综合测评。
3.公开性原则。公开生活委员具体考核细节,了解具体方法。
4.延展性原则。本考核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找出问题,为了未来更好的工作和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
二、考核依据
考核工作以学校、学院、团学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班级日常管理事务为依据,围绕生活委员的职能展开,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工作成绩考核:
1.考勤
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5分,开会迟到者一次扣3分。
2.工作会议记录
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充实;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月末需交给生活部检查。(共10分)
3.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需在每学期之前上交工作计划,在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依据是否按时上交和工作计划总结的质量来综合评定。要求内容充实,有可实行性,务实创新。(共10分,未按时上交扣3分)
4.活动管理及策划
生活委员要根据生活部的要求开展活动或自行组织活动,并及时上交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书,活动记录及资料的整理。(总分10分)
5.班级宿舍卫生考核
各班的宿舍卫生检查时,根据生活委员所在班级依次评分。(总分30分,依次递减)
6.后勤工作
从服务情况,工作处理情况等评定。(总分10分)
思想道德考核:
1.工作态度要求积极认真,务实合作,不断创新,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总分5分)
2.不断提升自我要求,增加对自我技能的训练。(总分5分)
3.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听从上级部门的安排。(总分5分)
其他方面考核:
1.生活作风不良,违反学生守则的生活委员一次扣5分,超过2次者撤销其职务。
2.从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等方面测评。
四、考核评定程序
1.对照本考核方案,规章制度进行自我评定。
2.由团学会生活部全体成员对生活委员依据考核方案进行评定。
3.组织与监察部对打分情况进行监督及核对。
4.最后主席团签字并入档。
五、备注
1.每学期进行奖惩公布,不合格者进行书面检讨,并对有突出表现者进行奖励。
2.生活委员可以对测评结果提出质疑,并且按合理程序申诉,由考核组最终评定。
3.本考核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法学院团学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