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科植物园花卉中心有限公司
武汉中科植物园花卉中心有限公司承诺书
武汉中科植物园花卉中心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申请贰佰万元(2 000 000.00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承诺在贷款偿还之前:
1、公司不进行分红及股利分配,不抽走权益性投资,公司不发生或有负债。
2、该笔贷款专款专用,仅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不作其他用途。
武汉中科植物园花卉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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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武汉中科植物园花卉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月5日在所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3人,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一致同意作出以下决议:
同意以本公司位于洪山区珞南街珞珈山路19号高科技产业大楼18-23层在建工程作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申请贷款的抵押。
全体股东签字:
2013年1月5日
《抵押贷款董事会决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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