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第四小学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市教育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增强防火灭火意识。
四、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
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六、学校各部门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重点部位教职工的岗前防火安全培训。
八、严格遵守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学校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工、实验室使用,要有专人看护,并按操作程序)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十
二、电器、电线线路整齐规范合乎要求。组织电工定期进行检查,电路是否异常,要规范化安装,严禁私拉、乱拉电源。
责任人:
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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