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应急处理规程
1.0 定义:
略
2.0 目的:
2.1 确保发生停电事故后能尽快恢复供电。 3.0 适用范围:
3.1 商业广场的停电操作。 4.0 工作内容:
4.1 发生停电事故,知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
4.2 工程部值班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判断停电原因,并立即知会物业服务中心及监控中心。
4.3 工程部启动备用发电机组,专人监护。
4.4 工程部值班人员立即与护卫员检查所有电梯是否困人,如有困人,按《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进行解救。
4.5 工程部值班人员应立即与供电部门联系,了解恢复供电时间后马上知会物业服务中心,必要时物业服务中心公告租户。
4.6 恢复供电后,工程部组织人员检查各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4.7 全体相关人员共同处理好因停电给商户带来的不便,并做好相关记录。 4.8 如电力公司通知停电或物业公司检修停电时:
4.8.1 工程部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停电时间、范围,物业服务中心提前24小时公告租户。
4.8.2 工程部必要时启动备用发电机组,对相应的区域进行供电,专人监护。 4.8.3 工程部值班人员巡查此期间有无异常状况并作相应处理。 4.8.4 恢复供电后,工程部检查各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4.8.5 全体相关人员共同协助处理好因停电给租户带来的不便。 4.9 如因广场内故障引起停电时:
4.9.1 工程部人员立即到现场确认情况,确定停电原因及维修时间,将检查结果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4.9.2 若故障引起长时间停电,必要时启动备用发电机组进行临时供电。 4.9.3 工程部迅速排除故障,如属局部故障,可先恢复其它部位供电。 4.9.4 工程部将维修结果及时告之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并做好记录。 5.0 注意事项:
略
6.0 相关文件:
略
7.0 使用表单:
7.1 《特别事件处理报告》。 8.0 附件:
附件一
《特别事件处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