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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主要会计科目

发布时间:2020-03-01 23:59: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主要会计科目

(1)开发成本:如能确定核算对象的,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主要包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基础设施费(小区道路建设、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居委会、派出所、幼儿园、消防、锅炉房、水塔、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设施支出),分别设置“土地开发”与“配套设施开发”“房屋开发”设置二级明细。可根据上述六项来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①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XX公司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②配套设施开发

计算公式:

某项开发产品预提配套设施开发费=该项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配套设施预提率

配套设施费预提率=该配套设施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应负担该设施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100%

发生的配套设施费用(自用的建筑场地的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产品

支付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银行存款

同时领用库存设备或是材料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库存设备或库存材料

分配应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③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能够分清对象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④开发房屋建筑的施工方式主要有“出包”、“自营”两种

出包给外单位进行施工建造(根据提出的已完工程月报或是价款结算单)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自己组织施工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应付工资

库存材料或设备

⑤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

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费用支出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库存材料

或现金 结转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工程竣工后结转成本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移交委托单位后,根据移交手续

借:主营业务成本——代建工程结算成本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2)开发间接费用:所属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用、折旧费用、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

发生的间接费用时

借:开发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

或应付工资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竣工房屋开发成本的结转

借:开发产品——房屋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3)管理费用:是指开发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财务费用:包括开发经营期产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损益、调剂外汇手续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用。

(5)销售费用:为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产品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产品看护费、水电费、采暖费;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常费用。

发生的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 自营开发工程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础设施和建筑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可以采用自营方式,也采用发包方式进行。

采用自营方式进行的基础设施和建筑安装(包括装饰)等工程,如果工程规模不大,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工程费用,可直接计人有关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等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等账户的贷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库存材料

应付工资

如果工程规模较大,由企业所属施工单位进行内部核算的,可根据需要设置“工程施工”账户,用来核算和归集自营工程费用,并按工程施工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设置工程施工成本明细分类账进行工程成本明细分类核算。

一、自营工程成本核算的对象和项目

由于开发企业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等工程具有多样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每一工程几乎都有它的独特形式和结构,需要一套单独的设计图纸,在建设它时,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即使采用相同的标准设计,也由于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建造,以致它们的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和交通、材料资源等社会条件不同,在建造时,往往也需要对设计图纸以及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等作适当改变。工程的这些特点,使工程施工具有个体性。因此,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属于单件生产,在对工程组织成本核算时,必须采用定单成本核算法,即按照各项工程进行分别核算成本的方法。凡是可以直接记入各项工程的生产费用,应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凡是不能直接计入各项工程而应由有关工程共同负担的生产费用,要先按照发生地点先行归集,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定期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按定单成本核算法核算工程成本,必须确定工程成本计算的对象。工程成本核算的对象,通常是具有工程预算的单位工程。因为单位工程是编制工程预算、工程进度计划的对象。根据单位工程来组织工程成本核算,便于反映工程预算的执行结果,分析工程成本超降的原因,及时反映施工活动的经济效益。为了简化工程成本核算手续,对于:(1)在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竣工时间相接近的各个单位工程;(2)在同一工地上施工的几个预算造价很小的工程,也可把它们的成本合并核算,然后按照各该单位工程预算造价的比例,算得各该单位工程的实际成本。

为了便于核算各项工程成本和分清工程成本超降的原因,必须对生产费用按照经济用途加以分类。施工单位的生产费用按照它的经济用途,一般应分为下列成本项目:

1、材料费指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的实际成本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和租赁费用。

2、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工人(包括施工现场制作构件工人,施工现场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但不包括机械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职工福利费。

3、机械使用费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机上操作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燃料动力费,机械折旧、修理费,替换工具及部件费,润滑及擦拭材料费,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养路费,牌照税,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4、其他直接费指现场施工用水、电、蒸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土方运输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5、施工间接费措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民工管理费等。如搭建有为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临时设施,还应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

上述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由于直接耗用于工程的施工过程,叫做直接费,可以直接记入“工程施工”账户和各项工程成本。施工间接费由于属于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戍本,叫做间接费,在核算上应先将它记入“施工间接费用”账户,然后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成本。

二、材料费的核算

各项工程耗用的主要材料和结构件,通常通过“领料单”、“退料单”。“已领来用材料清单”、“大堆材料耗用单”等材料凭证汇总计算。“已领未用材料清单”是对下月需要继续使用的月末施工现场存料,在月末由各施工队组按各项工程用料分别盘点后填制,应从当月领用材料总额中减去借以计算该月材料耗用额的材料凭证。大堆材料是指砖、瓦、砂、石等材料。这些材料常有几个单位工程共同耗用,领用次数又多,很难在领用时逐一加以点数,往往采用“算两头、轧中间”的办法,来定期计算其实际用量。即对进场的大准材料进行点数后,日常领用时不必逐笔办理领料手续,月末先计算定额耗用量。

本月定额耗用量=∑(本月完成工程量×材料消耗定额)

再通过盘点求得实际耗用量,差异数量和差异分配率: 本月实际耗用量=月初结存数量+本月收入数量-月末盘点数量 差异数量=本月实际耗用量-本月定额耗用量

差异分配率=差异数量÷本月定额耗用量×100%

然后求得各项工程实际耗用大堆材料数量和计划价格成本:

某项工程实际耗用大堆材料数量=该工程定额耗用量×(1±差异分配率)

某项工程实际耗用大堆材料的计划价格成本=该工程实际耗用大堆材料数量×计划单价

施工队组在施工过程中领用的周转材料,如模板、跳板、脚手架木等,一般可在领用时填制“领料单”,先将其成本记入各项工程成本。于工程完工时,再填制“退料单”将实际盘存数冲减工程成本。对租赁的周转材料,其租赁费可根据租赁费用账单记入各项工程成本。

三、人工费的核算

工程成本中的人工费,对计件工人的工资,可直接根据“工程任务单”中工资总额汇总计入各项工程的成本,职工福利费可按工资的比例(目前为14%)计入各项工程的成本。 “工程任务单”是施工员根据施工作业计划于施工前下达给工人班组的具体工作通知,也是用以记录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计算奖金或计件工资的凭证。通常于施工前由施工员会同定额员根据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定额,参照施工图纸,分别工人班组签发。任务单中工程完工后,施工员应根据工程任务单中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检查,并会同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评定质量等级。实际验收数量与签发的工程数量有出入时,应查明原因并经领导批准后才能结算。每月签发的工程任务单,应于月末全部进行结算。如某些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即将其完工部分按估计数进行结算,未完工部分可结合下月施工作业计划中的工程任务,再签发给原来的班组,使当月完成的工程和当月应发的工资奖金于当月结算。

对计时工人的工资和职工福利费,可根据按工程别汇总的工时汇总表中各项工程耗用的作业工时总数和各该施工单位的平均工资率计算。所谓施工单位平均工资率,就是以月份内各该施工单位建筑安装工人作业工时总和,除建筑安装工人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总额所得的商数,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施工单位平均工资率(元/时)=月份内施工单位建筑安装工人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总额(元)÷月份内该施工单位建筑安装工人作业工时总和(时) 用施工单位平均工资率乘务项工程耗用的工时,就可算得各该工程在某月份内应分配的人工费:

项工程分配的人工资=该项工程耗用工时×施工单位平均工资率

四、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施工单位因采用机械化施工使用施工机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另行组织核算。因为使用施工机械而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是单独记入工程成本的“机械使用费”项目的。

机械使用费的内容,一般包括:

1、人工费指机上操作人员的工资和职工福利费。

2、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耗用的燃料、动力费。

3、材料费指施工机械耗用的润滑材料和擦拭材料等费用。

4、折旧、修理费指对施工机械计提的折旧费、应计的修理费和租人机械的租赁费。

5、替换工具、部件费指施工机械使用的传动皮带、轮胎、胶皮管、钢丝绳、变压器、开关、电线、电缆等替换工具和部件的摊销费和维修费。

6、运输装卸费指将施工机械运到施工现场、运离施工现场和在工地范围内转移的运输、安装、拆卸及试车等费用,若运往其他施工现场,运出费用由其他施工现场的工程成本负担。

7、辅助设施费指为使用施工机械建造、铺设的基础、底座、工作台、行走轨道等费用。施工机械的辅助设施费,如数额较大,可先记入“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按照现场施工期限分次从“待摊费用”账户转入“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摊入各月工程成本。

8、养路费、牌照税指为施工机械如铲车、压路机等缴纳的养路费和牌照税。

9、间接费指机械施工队组织机械施工、管理机械发生的费用和停机棚的折旧、修理费。

至于施工机械所加工的材料,如搅拌混凝土时所用的水泥、砂、石等,应记入工程成本的“材料费”项目;为施工机械担任运料、配料和搬运成品工人的工资,应记入工程成本的“人工费”项目;土建施工队因组织机械施工而发生的有关管理费,一般应记入“施工间接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列作施工机械使用费。

机械使用费的总分类核算,应先在“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进行。施工单位发生的各项机械使用费,都要自“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待摊费用”等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用 贷:库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材料成本差异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待摊费用

机械使用费的明细分类核算,对大型机械可按各机械分别进行;对中型机械一般可按机械类别进行。至于那些没有专人使用的小型施工机械,如打夯机、卷扬机、砂浆机、钢筋木工机械等的使用费,可合并计算它们的折旧、修理费。 机械使用费的分配,一般都以施工机械的工作台时(或工作台班或完成工作量)为标准。各施工机械对各项工程施工的工作台时,可以根据各种机械的使用记录,在“机械使用月报”中加以汇总。

根据机械使用费明细分类账记录的机械使用费合计数和机械使用月报中各项工程的工作台时,就可通过下列算式将机械使用费进行分配。

某项工程应分配的机械使用费=该项工程使用机械的工作台时×机械使用费合计÷机械工作台时合计

对于各种中型机械的机械使用费的核算,也可不分机械种类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各项工程应分配的机械使用费,可在月终充根据机械使用月报中各种机械的工作台时合计分别乘该种机械台时费计划数,求得当月按各种机械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合计,然后与当月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合计数比较,求得机械使用费实际数对按台时费计划数的百分比,再将各项工程控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进行调整。

某项工程应分配的机械使用费=∑(该工程使用机械的工作台时×机械台时费计划数)×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工作台时合计×该机械台是费计划数)

现举例说明它的分配计算方法如下:

(一)先确定各种施工机械每个台时费计划数

施工机械台时费计划数的计算,可参照以往核算资料确定,也可根据施工机械原值、折旧率,随机驾驶人员工资、估计年工作台时等资料加以计算。设例中:0.5立方米履带挖土机的台时费计划数为20元,0.4立方米混凝土搅拌机的台时费计划数为8元。

(二)求出各种施工机械技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合计

设例中:

0.5立方米履带挖土机

290台时×台时费计划数20元 5 800元 0.4立方米混凝土搅拌机

300台时×台时费计划数8元 2 400元

其他施工机械 11 800元

按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合计 20 000元

(三)根据机械使用费明细分类账汇总计算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设例中计19 000元

(四)计算机械使用费实际数对按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百分比,设例中为:19000元/20000元×100%=95%

(五)将各项工程按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按实际数加以调整

如101商品房建筑工程按各机械工作台时和按台时费计划数计算的机械使用费合计数为9 000元,则应分配的机械使用费为:9000元×95%=8550元

对于分配于各项工程成本的机械使用费,应自“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账户的借方,并记入各项工程成本的“机械使用费”项目:

借:工程施工 19 000 贷: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19 000 对于小型施工机械的折旧、修理费,可于月末按各项工程的工料费或工作量的比例,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机械使用费”项目。

五、其他直接资的核算 工程成本中的“其他直接贸”,是指在施工现场直接发生但不能记入“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项目的其他直接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

1、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风、汽费;

2、冬、雨季施工费包括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雨措施所需增加的材料、人工和各项设施费用;

3、因场地狭小等原因而发生的材料H次搬运费;

4、土方运输费。

此外,还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资、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施工单位在现场耗用的水、电、风、汽和运输等劳务,可按实际结算数记入“工程施工”账户的借方和有关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费”项目。如用银行存款为某项工程支付土方运输费2 000元,应作:

借:工程施工 2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对于不能直接记入各项工程成本的水、电、风、汽等劳务费用,可在月终根据各项工程的实际耗用量,将各项劳务费用分配于各有关工程成本。

根据水、电、风、汽、运输费用分配表,就可将各项工程分配的水、电、风、汽和材料二次搬运费等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费”项目。

对于施工现场发生的各项冬、雨季施工资以及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兼、检验试验费等其他直接费,凡能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的,应先行汇总登记,然后按照一定标准将它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六、施工间接费用的核算

工程成本中除了上文所说的各项直接贸外,还包括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虽为组织施工、管理所必需,但是不能确定其为某项工程成本所应负担,因而无法将它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为了简化核算手续,都将它先记入“施工间接费用”账户,然后将它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成本。

施工间接费用的内容,一般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措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指按照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目前为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措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经常修理费和大修理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措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和检验、试验、消防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修理费。

6、办公费措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的费用。

7、差旅交通费指施工单位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和误餐补助费、上下班交通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施工单位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牌照费等。

8、劳动保护费指用于施工单位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技术安全设施的购置、摊销和修理费,供职工保健用的解毒剂、营养品、防暑饮料、洗涤肥皂等物品的购置费和补助费以及工地上职工洗澡、饮水的燃料费等。

9、其他费用指上列各项费用以外的其他间接费用。

施工单位发生的间接费用,在总分类核算上,应在“施工间接费用”账户进行。发生的各项施工间接费用,都要自“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现金”、“累计折旧”、“待摊费用”等账户的贷方转入“施工间接费用”账户的借方。

借:施工间接费用

贷:库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材料成本差异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银行存款

现金 累计折旧

待摊费用

如施工单位搭建有为进行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宿舍、仓库、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将其搭建支出先记入“递延资产”账户,然后分月摊销记入“施工间接费用”账户。 施工间接费用的明细分类核算,应按施工单位设置“施工间接费用明细分类账”,将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按明细项目分栏登记。

每月终了,应对施工间接费用进行分配。为了便于将施工间接费的实际水平与定额比较,以考核施工间接费用的节约或超支情况,施工间接费用在各项建筑安装工程之间的分配,可按照各项工程的施工间接费用定额(即为直接费或人工费的百分比,建筑工程一般按直接费的百分比,水电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百分比)所计算的施工间接费的比例进行分配。 某项工程本期应分配的施工间接费用=本期实际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该项工程本期实际发生的直接费(或人工费)×该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间接费用定额÷∑[各项工程本期实际发生的直接费(或人工费)×各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间接费用定额] 在实际核算工作中,对于施工间接费用的分配,往往先计算本期实际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对接施工间接费用定额计算的施工间接费用的百分比,再将各项工程按定额计算的施工间接费用进行调整,即将上列算式改为:

某项工程本期应分配的施工间接费用=[该项工程本期实际发生的直接费(或人工费)×该项工程本期该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间接费用定额]×本期实际实际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各项工程本期实际发生的直接费(或人工费)×各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间接费用定额] 如某施工单位在1998年7月份计发生施工间接费用20 538元,各项工程在7月份内发生的直接费和它们的施工间接费用定额如下:

101商品房建筑工程直接费

141 000元

施工间接费用定额为直接费的 6% 102商品房建筑工程直接费

126 000元

施工间接费用定额为直接费的 6% 151出租房建筑工程直接费

59 000元

施工间接费用定额为直接费的 6% 则各项工程在7月份应分配的施工间接费用如下: 101商品房建筑工程:

141000元×6%×20538元÷141000元×6%+126000元×6%+59000元×6%=8460元×20538元/19560元=8460元×105%=8883元

102商品房建筑工程:

126000元×6%×20538元÷19560元=7560元×105%=7938元

151出租房建筑工程:

59000×6%×20538元÷19560元=3540元×105%=3717元

对于分配于各项工程成本的施工间接费用,应自“施工间接费用”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账户的借方,并记入各项工程成本的“施工间接费”项目:

借:工程施 20 538 贷:施工间接费用 20 538

七、自营工程成本核算程序小结 为了核算各项自营工程的实际成本,会计部门在接到施工部门的开工报告后,即要根据前述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说明,为各该单位工程或同类工程开设有“工程施工成本明细分类账”,用以记录各项工程的成本。同时不论工程施工期限的长短,都须等到工程完工记入各项应计成本以后,工程成本明细分类账的记录方为完整。

工程施工成本明细分类账中各成本项目的实际成本,根据上述耗用材料分配表、人工费分配表、机械使用费分配表、水电风汽运输费用分配表、施工间接费用分配表等记入。对于月份内各项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应在月终将它自“工程施工”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

借:开发成本

贷:工程施工

根据上文所述,现将自营工程成本核算程序归纳如下:

1、根据开工报告,确定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开设工程施工成本明细分类账;

2、按工程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汇总分配材料、人工、折旧等费用;

3、分配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贸和施工间接费;

4、计算各月施工工程实际成本;

5、根据完工报告,结算工程施工成本明细分类账中的实际总成本,并与预算成本对比分析。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

一、代建工程的种类及其成本核算的对象和项目

代建工程是指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的各种工程,包括土地、房屋、市政工程等。由于各种代建工程有着不同的开发特点和内容,在会计上也应根据各类代建工程成本核算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采用相应的费用归集和成本核算方法。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代委托单位开发的土地(即建设场地)、各种房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分别通过“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和“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并在这两个账户下分别按土地、房屋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各项支出,进行代建工程项目开发成本的明细分类核算。除土地、房屋以外,企业代委托单位开发的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其所发生的支出,则应通过“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因此,开发企业在“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核算的,仅限于企业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其他工程所发生的支出。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应根据各项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成本项目一般可设置如下几项:(l)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5)开发间接费。在实际核算工作中,应根据代建工程支出内容设置使用。

二、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

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支出和对代建工程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记入“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开发间接费用”等账户的贷方。同时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类记入各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格式,基本上和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相同。

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经验收的代建工程,应将其实际开发成本自“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产品”账户的借方,并在将代建工程移交委托代建单位,办妥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后,将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自“开发产品”账户的贷方转入“经营成本”账户的借方。

例如:某开发企业接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委托,代为扩建开发小区旁边一条道路。扩建过程中,用银行存款支付拆迁补偿费300 000元,前期工程费160 000元,应付基础设施工程款540 000元,分配开发间接费用80 000元,在发生上列各项扩建工程开发支出和分配开发间接费用时,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1080 000 贷:银行存款 460 000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540 000

开发间接费用 80 000

道路扩建工程完工并经验收,结转已完工程成本时,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产品——代建工程 1080 000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1080 000 发包工程及其价款结算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础设施和建筑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如不采用自营方式,可以采用发包方式。

对发包的基础设施和建筑安装工程,一般采用招标、议标方式,通过工程公开招标或邀请施工企业议标,将工程发包给施工企业的,按工程标价进行结算。开发企业要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同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是发包开发企业和承包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承发包工程,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中标标函内容所签订,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l)工程名称和地点;(2)工程范围和内容;(3)开、竣工日期;(4)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5)工程造价;(6)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7)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8)材料、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开发企业应将承包合同副本送开户银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一、工程价款结算的办法

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工程价款的结算,应根据国家有关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具体确定。从目前各个地区所采用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来看,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种。

1、按月结算

按月结算就是按照每月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结算。因为建筑安装工程等虽具有个体性的特点,但不同的工程,都是由一定的分部分项工程构成的。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都有一定的施工内容、质量标准和统一的计量单位,并在短期内可以完成。国家为了管理工程造价而制订的工程预算定额和地区预算造价,都是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基础的。因此,根据经验收合格的各月份的已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和预算单价等计算的工程造价,就是各该月份应结算和支付的工程款。如果招标出包工程,工程标价与工程造价不同时,应按工程标价占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比进行调整计算。在具体做法上,各个地区也不尽相同,目前一般都实行月中预付、月终结算,即在月中按照当月施工计划所列的工作量一半预付,月末(实际为下月初)按照各工程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即预算造价或调整计算后的工程标价)扣除月中预付款后进行结算。

2、分段结算

分段结算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形象进度划分为几个阶段(部位),如基础、结构、装饰、竣工等;按照完成阶段,分段验收结算工程价款。分段结算也可按月预付工程款,即在月中按照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预付,于工程阶段完成验收后按分段工程预算造价或调整计算后的工程标价扣除预付款后进行结算。

3、竣工一次结算

开发项目或单项工程施工工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较小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即在工程开工后,每月按当月施工计划所列工作量预付工程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承包合同价值扣除预付工程款后进行结算。

不论采用何种结算办法,施工期间结算的工程价款一般都不得超过承包工程合同价值的95%。结算双方可以在5%的幅度内协商确认尾款比例,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订明。尾款应专户存入银行,候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算。但如承包施工企业已向开发企业出具履约保函或有其他保证的,可以不留工程尾款。 又由承包施工企业储备工程施工所需主要建筑材料、结构件时,发包开发企业可根据承包施工企业的要求,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发包工程总值的一定比例向承包施工企业预付备料款,干后期以抵充工程价款的形式陆续扣回。

在实际工作中,预付备料款的额度和扣回办法,在各个地区并不完全相同,当材料储备天数为4个月、材料费比重占工程造价75%的情况下,预付备料款的额度应为当年工程价值的25%。在累计已完工程价值达到当年发包工程价值的50%时,就可将超过发包工程价值50%部分的工程价款的50%,抵作预付备料款扣回。这样,到工程完工,扣回相当于发包工程价值25%(50%×50%)的全部预付备料款。不过随着生产资料的开放,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结构件,一般均可从当地市场随时采购,今后也就没有必要再预付备料款了。

二、应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软、工程款的核算

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有关发包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工程款的核算,应在“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和“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两个账户进行。开发企业按照规定预付给承包施工企业的备料款和工程款,应记入“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账户的借方;按照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应付给承包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应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等账户的借方和“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账户的贷方。如有扣除应付工程款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时,应将扣回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记入“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账户的贷方,“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账户的贷方仅记减去扣回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后的应付账款。支付工程款时,记入“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贷方。

如上述某开发企业某项发包工程年度合同总值为600 000元,按照合同规定开工前应付预付备料款150 000元,则在用银行存款支付时,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9月份根据施工企业当月施工计划所列工作量的二分之一即35 000元,用银行存款预付工程款时,应作:

借: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35 000 贷:银行存款 35 000 10月初根据施工企业提出9月份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中的已完工程价值为75 000元,减去应扣回预付备料款18 000元。月中预付工程款35 000元,尚应支付工程款22 000元(75 000元-18 000无-35 000元),应作: 借:开发成本 75 000 贷: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53 000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22 000 用银行存款支付应付工程款时,应作: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22 000 贷:银行存款 22 000 “动迁”项目的房地产成本费用核算

当前,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新兴行业已初具雏型,但相对于国民经济的其他成熟行业,房地产行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无论是国家的政策法规、会计制度,还是房地产行业的财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数量等都不能满足房地产行业成本费用核算的需要,这已经成为约束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本文通过列举出“动迁“项目下的房地产行业成本费用核算问题,一方面给予地产企业投资开发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就是希望能够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以便统

一、细化、规范房地产行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推动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动迁回搬”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核算 “动迁回搬”项目是指项目所需的土地地处旧城区需动拆迁,且用项目建成后的房屋安置动迁居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这类项目的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各级会计主管部门都没有明确的、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认为,用于安置动迁居民的房屋,不论外购房屋的购入成本,还是自建房屋的建造成本,都应视为取得该土地所需的费用,应列入“开发成本(××项目)——土地迁移及补偿费”科目核算。

[案例1]A公司于199×年获划拨的国有土地一幅,占地面积15023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2745平方米,沿河岸规划通道用地面积2219平方米,项目实际用地面积10059平方米,该项目共动迁居民107户,全部回搬原地安置。三年后该项目完工,共建有实际可用建筑面积51452平方米的住宅,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29494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21958平方米。用于安置107户“动迂回搬”居民的住宅总建筑面积为7758.92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6335.59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423.33平方米。其余43693.08平方米的住宅由A公司自由销售或使用。

经过工程竣工决算,得知该项目高层住宅建造成本(不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为每平方米1958.95元,多层住宅建造成本(不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为每平方米1597.56元。A公司会计账簿上开发成本(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余额为5093336.34元,每建筑平方米土地成本(楼面价)为98.99元,明显太低,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本文认为,A公司在该项目上实际得房为建筑面积43693.08平方米,虽然该项目总的建筑面积为51452平方米,但其中的7758.92平方米建筑面积已用于安置107户“动迁回搬”居民,此7758.92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的建造成本费用应视为A公司取得该项目所需土地而应付出的费用,应列入开发成本(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科目核算。按此原则A公司应对该项目的成本核算进行如下调整:

借:开发成本(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14684959.10 贷:开发成本(该项目)——建安工程费等 14684959.10 经过上述调整A公司该项目实际得房建筑面积43693.08平方米,其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成本)总额为19778295.44元,“楼面价”(即单位土地成本)为每建筑平方米452.66元,与A公司其他开发项目的单位土地成本基本一致。

二、动迁用房的成本核算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在动迁居民时,采用最多的方式是异地安置,即从他处购入大批量动迁房用于安置动迁居民。购置大批量的动迁用房,其进价以批量购入价格计算,但动迁房的使用往往是一套一套的分配,一些大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时还几个项目同时使用、分配一批动迁房,并且,许多情况下批量购入的动迁房往往是

二、

三、

四、五楼等层次较好的房屋大部分使用完毕,而一(底楼)、六楼(顶楼)等层次较差的房屋则无人问津。但留下来的一(底楼)、六楼(顶楼)房屋的市场价一般情况下比

二、

三、

四、五楼的市场价格要低很多。如果一(底楼)、六楼(顶楼)房屋成本也按批量进价计算,与

二、

三、

四、五楼的房屋成本相同,从理论上讲它不符合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从实际来看也不太合理。如何合理核算批量动迁房的成本,将直接影响各项目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及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存货”的价值,影响公司的资产质量。本文认为,批量购入动迁房的批量价格只是此批量动迁用房的市场价格的加权平均,动迁房成本核算的关键是必须按房屋的层次等因素调整每一套动迁房的实际购入价格,并按每一套动迁房调整后的实际购入价格核算其成本,只要每一套动迁房的成本真实、可靠,则分配进入各项目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也就真实、可靠,资产负债表项目“存货”的价值,也就真实、可靠。

[案例2]A公司批量购入××一村58号101-601室6套动迁房,总建筑面积298.32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为1815元,总价541450.80元,按购入进价计算101室建筑面积47.87平方米合计86884.05元,201-601室建筑面积各50.09平方米分别合计90913.35元。六套动迁房实际使用情况是101室、401室分配给23号地块的动迁居民,201室、301室、501室分配给24号地块的动迁居民,601室没有使用暂存A公司。如按购入进价分配各项目成本,则计入23号地块“土地成本”为177797.40元,计入24号地块“土地成本”为272740.05元,公司存货中的库存房屋为90913.35元。

本文认为,批量购入动迁房的批量价格只是此批量动迁用房(101-601室)的市场价格的加权平均,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后,公司会计部门应根据101-601室各层次的“权数”调整每层动迁房的实际单价,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单价计算各层次动迁房的成本入账,而批量购入的动迁房总价保持不变。参照目前市场上动迁房各层次的价格差,一楼(沿街道房除外)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98%计算;二楼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100%计算;三至四楼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103%计算;五楼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102%计算;六楼(顶楼)原则上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94%计算并调整总体价差,以维持批量购入的动迁房总价不变。按此原则A公司应对此批动迁房的成本进行如下调整:101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78.70元计算,总成本为85146.37元:201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15.00元计算,总成本为90913.35元;301室至401室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69.45元计算,总成本分别为93640.75元;501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1.30元计算,总成本为92731.62元;601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04.49元计算,总成本为85377.96元;101室至601室批量动迁房总价仍为541450.80元。经过上述调整,计入23号地块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增加了989.72元为178787.12元,计入24号地块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增加了4545.67元为277285.72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下的库存房屋减少了5535.39元为85377.96元。调整后的各项目成本与调整前的数据有较大差异,但与市场购入价格相比,的确更为符合实际,而调整后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下库存房屋的成本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比调整前更显得稳健。

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新兴行业,其特点是投资大、成本高、期限长、业务新,而相对其他行业来说目前房地产业的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的经验又较少,成本费用核算的难度相对较大。如何从制度、准则和规范化方面予以彻底解决,将是一项系统工程。

出租开发产品的会计核算

出租开发产品是指用于出租经营的土地和房屋等开发产品。它们的盈利是以收取租金的方式逐步实现的。 为核算企业出租经营的土地、房屋等使用及摊销情况,开发企业应设置“出租开发产品”总分类账户,并下设“出租产品”和“出租产品摊销”两个二级账户。其中:

“出租产品”二级账户核算出租开发产品的原始价值,借方登记出租的土地及房屋的原始价值,贷方登记改变出租开发产品用途对外销售的出租开发产品的原始价值。借方余额反映实际出租的土地、房屋的原始价值。

“出租产品摊销”二级账户核算实际出租的开发产品的摊销价值,贷方登记按月计提出租产品的摊销价值,借方登记改变出租产品用途,对外销售出租产品时冲销的出租开发产品的已摊销价值。贷方余额反映实际出租的土地、房屋等出租开发产品累计摊销价值。

对于出租的土地和房屋,企业应建立“出租产品卡片”,按出租产品的类别、土地(或房屋)的编号、承租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详细记录出租产品的地点、结构、层次、面积、租金单价等情况。

1、出租开发产品增加的核算

企业开发完成的用于出租的土地和房屋,应于签订出租合同、协议后,按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账户,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2、出租开发产品摊销的核算

出租开发产品在租赁经营期间,由于损耗等原因,其价值会逐渐减少。企业应根据出租开发产品的原始价值、净残值和预计摊销年限,计算其损耗价值,并按月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出租开发产品摊销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出租开发产品年摊销率=(1-净残值率)/预计摊销年限×100% 出租开发产品月摊销率=出租开发产品年摊销率÷12

出租开发产品月摊销额=应计提摊销的出租开发产品原始价值×该出租开发产品月摊销率

企业按月计提出租产品摊销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出租产品”账户,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账户。

3、出租开发产品修理的核算

出租开发产品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修理支出,数额不大的直接计人“其他业务支出——出租产品”账户,若数额较大,为了均衡各月的成本负担,可先在“待摊费用”账户核算,再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出租产品”账户。

4、出租开发产品减少的核算

企业改变出租产品用途,将其作为商品对外销售,应于销售实现时按售价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商品房销售”账户;同时,按出租产品摊余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按出租产品累计已提摊销额借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账户,按出租产品原始价值贷记“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账户。

例:某房地产企业将原租赁经营的房屋对外销售,双方协议作价为1 200000元,该房屋账面原值为2000000元,账面累计已提摊销额为1 000 000元,现企业已收到一张金额为1 200 000元的支票并将房屋移交买主。

①收到房屋销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1 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房销售 1 200 000 ②房屋销售当月末结转其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商品房销售 1 000000 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 1000000 贷: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2000000 房地产业合作建房的财税处理

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作建房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第一种方式,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第二种方式,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156号,以下简称《解答》)规定,合作建房的第一种方式,双方应分别缴纳营业税;第二种方式,则要视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否共同承担合营企业的风险来确定是否缴纳营业税。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一种方式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面举例分析合作建房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例: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在市区有一块闲置的土地。乙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03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约定甲公司提供该闲置的土地(账面价值600000元),乙公司提供资金,合作建房两栋(结构、面积相等)。2004年12月,房屋如期建成,双方各分得一栋房产,乙公司为此共支付开发成本1000000元,此时甲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500000元,市场价格1200000元。建成后,两栋房屋的市价为3000000元,甲公司将分得的一栋房屋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乙公司将分得的另一栋房屋作为库存商品房入账。假定甲、乙公司均座落在市区,企业所得税率为33%。

一、甲公司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1、2003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此时,由于土地使用权尚未发生转移,会计上和税务上仍需对土地使用权按月进行摊销。

2、2004年12月,房屋建成,甲公司分得一栋。

根据《解答》的规定,在合作建房过程中,甲公司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公司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公司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税;对乙公司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因此应当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核定双方各自的营业额。假定税务机关核定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与市价相同,均为1200000元,则计征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应为600000元(1200000÷2)。

应交营业税=600000×5%=30000元; 应交城建税=30000×7%=210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30000×3%=900元。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相互交换,交换价格相等的,免缴契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建房,实质上是部分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房屋所有权的相互交换,属于非货币性交易,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283000 贷:无形资产 250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0000 -应交城建税 2100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900 同时,由于土地上已建有房屋,应将另一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转入房屋成本。

借:固定资产 250000 贷:无形资产 250000 根据税法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建房,实质上是用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部分房屋所有权,应计算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收益317000元(市价1200000÷2-账面价值500000÷2-税费33000);而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因此,甲公司申报2004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7000元。

此时,甲公司房屋的账面价值是533000元(283000+250000),而计税成本是850000元(一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计税成本600000+另一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成本250000),以后年度计提折旧时,应相应地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二、乙公司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1、2003年8月,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此后,乙公司建房发生的支出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2、2004年12月,乙公司取得房屋一栋。 假定税务机关核定该房屋的价格与市价相同,均为3000000元,则计征营业税的依据应为1500000元(3000000÷2)。 应交营业税=1500000×5%=75000元;

应交城建税=75000×7%=525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75000×3%=2250元。

从甲公司换入的土地使用权的入账价值为5825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 582500 贷:库存商品 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75000 -应交城建税 5250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250 同时,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转入开发产品的成本。

借:库存商品 582500 贷:无形资产 582500 根据税法的规定,乙公司与甲公司合作建房,实质上是用部分房屋所有权换取部分土地使用权,应计算转让房屋的收益917500元(市价3000000÷2-账面价值1000000÷2-税费82500),而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因此,甲公司申报2004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17500元。

此时,甲公司房屋的账面价值是1082500元(换入的土地使用权的成本582500+分得的一栋房屋的成本500000),而计税成本是2000000元(一栋房屋的计税成本1500000+另一栋的账面成本500000),以后年度计提折旧时,应相应地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后合作建房的双方(或任何一方)将分得的房屋销售出去,则又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其销售收入应再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主要会计科目工作流程学习

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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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成本结转原则

房地产企业怎么结转成本

房地产企业几个主要会计科目设置解读

成本与费用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会计科目

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主要会计科目
《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主要会计科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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