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推荐表》填表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必须用碳素墨水或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填写的表格不得挖、补、
刮、擦等(不能使用其他墨水、圆珠笔、铅笔,不能复写)
2、信息要求准确、规范。各种表格上的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户口、身份证一致,不得随意更
改。
3、表格填写禁止涂改、做标记、使用涂改液。
4、表格复印件无效。
5、表格都需贴照片
具体填表要求
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1、填表日期不填
2、政治面貌: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3、家庭地址:以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准
4、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从小学填起,时间不能间断
5、奖惩:只填在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期间所获的奖惩
6、家庭成员:父、母,兄/弟、姐/妹等
7、个人鉴定禁止抄袭,本人签章需由本人签字
8、班级或(系部)鉴定:辅导员审核后填写评语并签名,系部盖章。(审核后才能盖章)
9、学校意见:学院盖章(院办盖章时间:每周
一、
三、四上午8:30-11:00)。(审核后才能盖章)
二、就业推荐表:
1、学历:专科
2、毕业时间:2013年7月
3、政治面貌: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4、生源地:高考时学校所在县/市
5、培养类别:统招
6、学制: 3年
7、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
8、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直系关系(父/母,兄/弟、姐/妹等)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如:局、
处长,科员、职员等),政治面貌(如:中共党员、团员以及其他民主党派党员等)。
9、在校奖惩情况:只填在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期间所获的奖励
10、在校担任社会工作情况:仅限于在校担任的各种职务及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11、各种资格证、执业证书:(如:会计证、报关员证、物流师、驾驶员证等)。
办理流程
1、学生先填写表格,辅导员审核后填写评语,并于2012年11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就
业推荐表》和《毕业生登记表》交给各教学部分管就业的辅导员审核,
2、11月16日前各教学部分管就业的辅导员将汇总后的《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登记表》交
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
3、11月23日两份表格交还各教学部分管就业的辅导员。各教学部(以班级为单位)先教学部盖
章、填写好“学院盖章申请书”后,到院办盖章[院办盖章时间(每周
一、
三、四上午8:30—11:00),每个班级集中一次盖完]。
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主要用于求职,用人单位凭此表,可以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个人爱好、特长以及学生的家庭以及社会关系。并以此作为是否继续面试学生的依据。单位招聘时有要求提供《推荐表》,它跟
《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是配套的,缺一不可。
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