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10年的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山东如意(002193)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鲁伟)。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0年度,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0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一)2010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备注
次数席次数加会议次数席次数数亲自出席会议
郭鲁伟5 14 00否
(二)2010年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10年,本人参加了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人事变动及对外担保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公司经营活动能够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人认同该报告。
(二)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人事变动:
本人独立董事认为,王燕女士和史衍海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分别提出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总会计师职务,同意两位同志上述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顾风美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令公司董事蒋惠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选,公司董事会需尽快选聘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总经理提名张义英女士为总会计师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以上三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交所规定的不适于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同意蒋惠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张义英担任总会计师,同意顾风美作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2009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2009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09年度公司董监高管人员实际薪酬情况与披露信息相一致。
(五)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