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北京站扩能改造邮件转运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北京公司南站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队伍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理念对北京站扩能改造邮件转运站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签订本协议,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执行:1乙方责权范围
1.1乙方自备的用电设备如下:
1.1.1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电源线;
1.1.2各种夯土机械的电源线,开关箱;
1.1.3各种焊接机械专用控制箱,焊接机械的一次线,二次线;
1.1.4其它电动机械,如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磨光机等电源线、开关箱;
1.1.5局部照明用的灯具(碘钨灯、行灯),电源线;
1.1.6需使用的移动式配电箱、电缆圆盘。
1.2乙方自备材料、设备达到的标准
1.2.1设备专用配电箱、开关箱
(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此开关箱要求是“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即要求一台用电设备必须配备一台专用控制箱,控制箱内安装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透明空气开关一个,与用电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一个。同时要求开关箱内悬挂配电箱系统图、开关箱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开关箱编号、用途、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严禁用同一各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开关箱、电线缆及设备等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1
规范》(GJG46-2005) 要求。
(2)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
垂直距离宜为0.8m-1.6m;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
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且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
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4)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
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
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断路器。当漏电保
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
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
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
关;
(6)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
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7)自甲方三级箱引出的移动配电箱(开关箱、设备箱)必须为三相五线制,
禁止不带接地线。
(8)乙方必须制定本单位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电气事故应急
措施,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在进场前一周内报甲方审核审批。
(9)乙方配备至少两名持证电工组成临时用电安装、检查和维修小组,并将其
电工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2.2电焊机用电
(1)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防触电保护装置。电
焊机一次侧进线应有防护罩,电缆线绝缘良好,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采用防
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米;使用时确保“双线”到位,不
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替代二次线的地线。
(2)若有电气焊及明火作业,作业前需向甲方安全员报告,开好动火证;作业
时在指定地点设看火人,配备充足防火器材。使用电焊机焊接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1.2.3局部照明灯具
(1)使用碘钨灯必须为全密闭式防护罩碘钨灯,其每个碘钨灯均配置专用单相
漏电,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绝缘良好、线皮无破损)连接,禁止使用双绞
线、BV线连接;
(2)手把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电源应接自电压不大于36V的行灯变压器上;
电源线必须为截面不小于1.5平方的橡套电缆(绝缘良好、线皮无破损),严禁
使用双绞线、BV线等连接;灯体与手柄应牢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
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
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2.4电气线路
(1)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锤、电锯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绝缘良好、
线皮无破损)来连接,严禁使用双绞线、BV线连接;
(2)移动手提箱及电缆圆盘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绝缘良好、线皮无破
损)来连接,严禁使用双绞线、BV线连接;
(3)电缆线路在建筑物内敷设时,应沿墙角、竖井敷设,并采用可靠的防护措
施,固定时必须使用绝缘子;电缆损害、露芯时必须进行可靠处理或更换;
1.2.5乙方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的设备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
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柜;
(4)负责对二级箱以下其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线缆和开关箱等进行安装、调试、
日常巡视、检修以及拆除工作,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005)和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5)搬迁或移到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3奖惩办法:
1.3.1未达到上述1.2所要求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1000元罚款;
1.3.2甲方所属配电箱任何单位及个人不能随意开箱或移动,否则罚款100元;
1.3.3甲方所属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否则罚款100
元;
1.3.4宿舍区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热器具者,每次罚款50元;
1.3.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电工或项目管理人员并排除隐患者,奖励
500元。
1.3.6 有效的罚款:由甲方两名以上(含两名)职员签字后即生效,在结算款中
扣除。
1.4 其它需要说明的要求:
1.4.1 乙方入场时或施工过程中应将自带电气设备和主要电气材料的详细清单
报于甲方,并需甲方确认登记。(所报表格形式见附表)
1.4.2乙方所自备的电气材料设备被检查确认不符合规范要求,但又拒绝更换
的,甲方有权购买此电气材料设备供乙方使用,费用在乙方的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1.4.3乙方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如果违反相关规范、制度或触犯法律法规造
成严重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严重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
责任。
1.4.4乙方在施工完毕退出施工现场前应办理出场签字手续,甲方电气技术人
员有权对乙方撤出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对乙方施工用电费用进行清算,签
字完毕方可撤离现场。
2检查制度
乙方电气设备、设施进场当天,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场前验收,经对用
电设备、电线缆、开关箱检验和测试合格并粘贴检测合格标志后方可进场安装使
用。
3电费
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电费,按电表读数计取。
1、甲乙双方于每月10—15日抄电表。并填写《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
2、在《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 内要求甲乙双方抄表人签字确认。
3、甲方向乙方按表读数收取电费,每度电费为1.00元。
4、乙方每月按照《施工用电缴费通知单》内的电费金额以现金的形式向中
铁建工集团北京公司南站项目经理部财务部缴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