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本矿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反对“三违”行为,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
2.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每班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安全装置、电气设备等完好情况,防止设备伤害事故发生,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做好防水、防坍塌、防陷落等措施;精心操作做为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项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主动维护、保持矿山作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装置的完好;严禁擅自移动,拆除,解除各种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如确需要移动,拆除,解除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必须报告矿长批准,并由安全员到场监督执行。
7.上岗位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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