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档案查询
一、工作流程:
受理→审查→查档→交费→归档。
二、提报证件:
1、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介绍信;
2、其他合法有效证件。
三、服务时限: 随到随查。
四、收费标准:
1、档案保护费(建国后):档案4元/卷次,资料4元/册次;
2、房产证明费:根据额度大小收费,每份50-400元;
3、复印档案工本费(A4型纸):0.6元/页;
4、咨询费:每单位次10元;
5、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利用档案亦按上述标准收费。
五、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6]268号。
六、服务电话:0536-6053788。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一、作业流程:
个人报名——单位(居委会)初审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房管、民政部门审查公示确认——发放补贴。
二、提报证件:
1、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三、服务时限: 三个月。
四、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2007年度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440元。
2、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
3、家庭成员均为市区内常住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5、夫妻双方平均年龄30周岁以上。
符合
1、3条规定、无私有住房、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也可申请。
五、保障标准:
1、保障面积标准:单身家庭30平方米,两人家庭45平方米,三人以上家庭60平方米。
2、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4元,其他低收入家庭补贴2.4元。
六、服务电话:0536-6067219
诸城住宅维修资金缴存指南
一、缴存程序:
受理信息表→审核信息材料→提交审核信息→缴存维修资金→银行打印缴存凭证。
二、提供材料:
1、维修资金代收单位的营业执照;
2、维修资金代收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购房人的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6、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7、购房合同;
8、购房发票。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将审核信息提交承办银行。
1、承诺时限自申请人提供合法、有效申请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已受理登记后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时限自申请人补正材料齐备之日起计算。
2、申请人同时申请10件以上的,视为集体件,受理承诺时限另行约定。
四、缴存标准:
购房款的3%。
五、收缴依据: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2、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3、潍坊市房产管理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4、诸城市房产管理局、诸城市财政局《诸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程》。
六、服务电话:0536-6089258。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审批程序: 受理→审查→办理。
二、申报材料:
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备案
1、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2、商品房预收款缴款通知单。
三、承诺时间: 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无收费项目。
五、服务电话:0536-6566531。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一、审批程序:
受理、初审→复审→收费→备案。
二、申报材料:
1、双方申请;
2、房屋权属证书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所在村(单位)证明。
三、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住房:100元/套;
2、非住房:100M以下120元;100.01M—500M150元;500.01M—1500M200元;1500.01M—3000M300元;3000.01M以上350元;
五、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21号; 山东物价局、建设厅鲁价费发[2002]171号。
六、服务电话:0536-656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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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
一、作业流程:
受理→初始调查→现场勘察→技术评定(检测验算、分析认证)→收费→签发鉴定文书。
二、提报证件:
1、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填写申请登记表);
2、房地产权证书(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出租房屋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3、无房地产权证书的,需提交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有关资料;
4、房屋有关的建设资料档案。
三、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至出具鉴定报告,承诺时限分两类:
1、一般民用建筑15个工作日;
2、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3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木或砖木结构:住宅0.5元/㎡;非住宅0.8元/ ㎡;
2、砖混结构:住宅0.8元/㎡;非住宅1.2元/ ㎡;
3、钢混结构: 住宅1.2元/㎡;非住宅1.6元/ ㎡;
住宅500元/幢;非住宅750元/幢 ;
五、收费依据: 鲁物价涉字(1993)142号。
六、服务电话:0536-6329926。
房产测绘办理程序
一、作业流程:
受理→签订委托书(合同)→外业勘丈→内业计算→绘图→审核验收→收费→交付成果报告。
二、提报证件:
1、房屋现场勘察协办单;
2、房产测绘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号码的证明复印件;
6、房屋竣工后的施工平、立、剖面图,规划平面图;
7、保温材料供货合同;
8、附房编号、单元排号。
注:
6、
7、8为商品房测绘需提供的材料。
三、承诺时限:
自受理至交付成果报告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1、承诺时限自申请人提供合法、有效申请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已受理登记后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时限自申请人补正材料齐备之日起计算;
2、申请人同时申请10件以上的,视为集体件,受理承诺时限另行约定。
四、收费标准:
1、分户图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用房每平方米1.36元,商业楼用房每平方米2.04元,多功能综合楼用房每平方米2.72元;
2、分丘图按土地使用面积计算,比例尺1:500 Ⅰ类区每平方公里245516.16元,Ⅱ类区每平方公里306441.15元,Ⅲ类区每平方公里384605.44元;比例尺1:1000 Ⅰ类区每平方公里272773.37元,Ⅱ类区每平方公里339706.14元,Ⅲ类区每平方公里425793.69元(Ⅰ、Ⅱ、Ⅲ为困难类别分类)。
五、收费依据:
收费依据为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1]94号文件。
六、服务电话:0536-60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