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需提供审核资料
1、《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一式四份、填写内容应完整真实、字迹端正、墨迹一致、不得涂改,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且负责人签字;
2、中标通知书或备案证明;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4、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复印件);
5、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包括完整的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及审查合格报告)
6、审批的工程地质详勘报告及加盖审图章的全套施工图(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7、项目部人员名单;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书(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及项目部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对项目部人员委派文件;
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监理员上岗证书(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监理单位对监理人员委派文件;
9、经监理公司及总监批准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0、经监理公司及总监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1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单位主要参建人员社保凭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作情况证明)
注:以上资料需依次整理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结构施工图及地质详勘报告单独提供
《C.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需提供审核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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