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到主管区县国税局文书经办岗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如同时上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还需填写《防伪税控企业发票限量、限额申请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同时应备齐以下资料,待税务机关核查。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法人代表和办税人员身份证、银行帐号证明
(三)经营场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验资报告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有关合同、章程、协议等
(七)销售货物的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原件及复印件(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报,其他企业不报)
(八)购进货物的书面供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报,其他企业不报)
二、主管区县国税局文书经办岗受理纳税人申请后,制作《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和《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单》。纳税人在当月20日前办理申请手续的,通知纳税人在当月30日领取相关文书,纳税人在当月20日后办理申请手续的,通知纳税人在次月30日领取相关文书;对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料返还给纳税人。
三、主管税务区局在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纳税人相关资料的审核、约谈、实地调查工作,符合条件的从次月一日起认定企业为增值税临时(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相关资料返还给纳税人。
四、纳税人在每月月底前携带《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和《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单》,到主管税务区局文书经办岗领取已审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防伪税控企业发票限量、限额申请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
五、纳税人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携带《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到市局办税服务厅参加安徽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对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培训报名和发放“两卡”工作。
六、培训结束和领购“两卡”后,纳税人携“两卡”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到办税服务厅防伪税控发行岗对 “两卡”进行初始发行。
七、由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纳税人“两卡”的安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