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市工商联会员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0-03-03 02:23: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市工商联会员工作条例

为加强北京市工商联组织建设,扩大会员覆盖面,优化会员结构,依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市工商联各级各类组织要把具备会员条件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吸收入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二条 市工商联会员发展工作,要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坚持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适当提升会员中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比重,注重吸收行业商协会、特殊群体类商会、外埠在京商会等经济类社团。

第三条 发展会员要本着积极发展、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化结构、加强服务、动态管理的要求,坚持入会自愿和依章吸收的原则。

第四条 市工商联发展、吸收会员工作,以区县工商联为主。市工商联适量直接发展会员,即直属会员。

第二章 会员的发展

第五条 凡承认《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可以申请成为市工商联的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 注重发展在行业、地域或领域中有突出代表性的非公有制企业、经济类社团为企业会员或团体会员;注重发展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有突出代表性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个人会员;同时,还要注意发展在内地投资的香港、澳门同胞中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工商界人士加入工商联。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可吸收为市工商联直属企业会员:

1.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两年以上的本市企业; 2.承认工商联章程,热心工商联工作; 3.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

第八条 各类企业申请入会,应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入会申请表》; 2.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企业情况简介;

4.本企业法人代表1寸免冠照片(2张)。

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社团,可吸收为市工商联直属团体会员:

1.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 2.承认工商联章程,能够参加工商联活动。

第十条 各类团体申请入会,应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 1.《团体入会申请表》;

2.本社会团体组织加入市工商联的申请报告;

3.本社会团体组织成立的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加盖公章);

4.本社会团体组织加入市工商联的业务主管或指导单位的推荐信(加盖公章);

5.如有法人资格,提供本社会团体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6.本社会团体组织主要领导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7.本社会团体的基本情况材料。

第十一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吸收为市工商联直属个人会员:

1.本市工商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2.在本市具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3.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知名人士; 4.与工商联工作有关的本市经济界人士; 5.与工商联建立工作关系的单位代表。

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入会,应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入会申请表》;

2.本人简历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聘书等复印件,工商经营者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同底1寸照片(2张)。 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入会申请材料后,市工商联可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进一步考察和了解申请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 对经审核后批准入会的会员,市工商联可通过多种形式颁发悬挂式和手持式工商联会员证书,也可根据会员需要颁发会员标志牌。

第十五条 区县工商联发展、吸收会员,可参照市工商联直属会员入会条件和办理入会手续的办法,也可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另行规定,并报市工商联备案。

第三章 会员的服务

第十六条 市、区县工商联和工商联直属商会应当通过组建各类会员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保持与会员的密切联系。

第十七条 发现会员有交叉或重复入会情况,可主动与原办理入会的工商联组织联系,以利于会员真实情况的掌握和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根据会员临时需要,工商联组织可为其开据会员证明信。会员证明信一般限期在一个月内使用。

第四章 会员的管理

第十九条 工商联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区县工商联会员处、科和工商联直属商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和实施走访联系会员制度、日常联系制度、会员定期或不定期活动制度等。

第二十条 市、区县工商联和工商联直属商会要适时分类编制会员名录和整理会员档案,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定期进行会员名录与档案的核对清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市、区县工商联和工商联直属商会要定期开展会员状况普查工作,掌握会员动态,了解会员需求,分析交流会员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 工商联组织要定期开展优秀会员及相关专项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的具体条件和办法,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定。

第五章 会员的组织领导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工商联和工商联直属商会领导班子要把发展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会员工作的情况,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第二十四条 市、区县工商联会员处、科和工商联直属商会秘书处每年要向市、区县工商联领导班子和上级组织报告发展会员工作情况,并定期填报会员统计表。

第二十五条 市、区县工商联要重视发挥工商联执、常委和其他社团组织在发展会员工作中的作用。

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工商联会员会费管理办法

市委书记在市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市工商联工作总结

市工商联工作总结

市工商联工作总结

市工商联工作总结

市工商联工作总结

市工商联工作总结

区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开幕词

市工商联会员工作条例
《市工商联会员工作条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